不发红包就踢群,这位官员“火”了!
2017-10-12
不发红包就踢群,这位官员“火”了!
“没表达心意的以后不要和(我)开口了,没有祝福语的群员请抓紧退群,你不是我的队伍成员,更不是我的学生,谢谢!”最近,山西某官员的一番话受到舆论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官员微腐败”“腐败新变种”等话题的热议。
500人大群内要“祝福”
据网友“蕉门客”发出的微信群贴图,在这个名为“邢艳军公务员……学生群”内,一名为邢艳军的用户贴出数张别人发送其红包的截图,金额从8.88元到88.8元不等。同时有不少群友发送生日祝福语。
事后,这位官员回应称,是那天他过生日,自己喝了点酒,便开始在群里向他的“学生”索要红包和祝福。根据截图,邢艳军在贴出微信红包截图后,发表言论称,没有祝福语的群员请抓紧退群,“你不是我的队伍成员,更不是我的学生,谢谢……还有乱七八糟拉进群没脑子的请退群,觉得脑子还好的就留下”。
这位邢主任还不讳言自己是个“小气人”,说不表示心意的,“以后也不要和(我)开口了,那(哪)怕是一句祝福语”,这会影响他的“培养之情”,并威胁他们自觉退群。从下午三点多一直要到晚上十一点,最后要到500多块钱,邢主任的大寿才算过去。
据媒体多方了解,上述提及的微信群内索要生日红包和祝福的邢某系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一个多月前,山西省纪委派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已接到线索并介入调查。
近日,山西省政协通过官网作出回应。经初步核查,邢艳军收取群友微信红包的情况基本属实,先后收到群友微信红包58个,共计金额500.3元。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办公厅安排纪检、人事部门与邢艳军谈话,要求立即退还微信红包,作出深刻检查。
网友“蕉门客”发出的微信群贴图
曾是80后明星村官
根据网上披露的信息,邢艳军疑曾获评2011-2015年山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还有一则稿件曾描述其成长过程,称其为80后小有名气的明星村官。
据当时《山西日报》报道,邢艳军担任大学生村干部两年来,在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建设,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邢家庄村干群的认可,在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农村党支部换届时,他响应号召,报名参加竞选,在刚刚结束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上,以高票当选为邢家庄村党支部书记。
2011年3月,邢艳军参加吕梁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遴选乡镇(街道)副职考试,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被柳林县委组织部任命为薛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曾经这么优秀的一名官员怎么会因一点点儿的小红包所沦陷呢?着实让人意外。
被指常办辅导班,每天收数百元
关于外界质疑其是否通过从事公务员考试培训获利,邢艳军解释,自己是在今年清明节回老家期间,在县里搞了一次免费的公益讲座,讲解公务员考试的经验,微信群内也只是分享考试信息,“不挣钱”。
不过,有山西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了不同说法。该知情人士表示,邢艳军是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人,曾考上过大学生村官,之后又多次参加山西当地公务员考试,一步步考入山西省政协。因为在公务员考试中有出众表现,邢艳军在柳林县“公务员考试圈”小有名气,不少人向其讨教经验。
2016年,这位知情人士在通过当年的公务员笔试后,联系到了邢艳军,就接下来的面试接受辅导。辅导地点在山西省政协附近的珠琳公寓,时间为中午和晚上下班以后,每天报酬数百元。
知情人士称,邢艳军辅导,没有统一价格,通常会对学生家长说“你看着给吧”。他确实也在县里搞过公益讲座,但主要是为了搭建平台,借此网罗更多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当地人。
另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相关微信截图,邢艳军曾于今年4月13日-18日在柳林县举办吕梁市事业单位面试专题培训班,同时注明“小班授课”。
今年6月,邢艳军再次在微信群发布公务员面试培训信息,表示会“培训到省考全部面试完为止”,上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中午十二点半到晚上九点,周六日早上九点半到晚上六点。
不过,8月7日,邢艳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坚称自己每天忙着上班,从来没有办过公务员考试培训班。他还表示,建立微信群,主要是为了方便大家交流公务员考试信息和考试经验。珠琳公寓是他在太原的住处。过去有一些亲戚朋友介绍老乡上门请教公务员考试经验,但只是帮忙,没有收费。
索要变味“红包”当心犯罪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但是种种“四风”的“隐身衣”“新变种”层出不穷,一些人“瞒天过海”,搞“借鸡生蛋”把戏,使出隐形利益交易的怪招。邢艳军在微信群上演的就是这样的“把戏”,不仅耀武扬威,更像是在打一场“心理战”,“别人都发祝福红包,你为何不发”,堂而皇之把生日开到了“微信群”,以“懂不懂规矩”“表示表示”对群成员“威慑”,咄咄逼人。事后又想通过给点“烟钱”堵住爆料者的“嘴”,背后实则是对其微信索红包这一违纪事实仍抱有侥幸,妄图逃脱纪律惩处的“大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只要涉案数额超过5000元或累计超过5000元,就构成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行贿罪。
这起事件中,邢艳军收到的“红包”数额尚不构成受贿罪,但从爆料内容不难发现,他办了个公务员考试培训班,群内成员多为其学生。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作为国家干部的邢某,不仅从事营利活动,而且经营内容与其身份和工作息息相关,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已触及纪律和法律的红线。虽然其解释称,自己在微信群内也只是分享考试信息,“不挣钱”,但其真实性仍有待相关部门彻查。
(澎湃新闻网2017.8.6、《新京报》2017.8.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