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电子证据的实践应用思考
2017-10-10刘国辉
刘国辉
摘要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电子产品和电子商务已经逐渐走入人们生活。电子产品能够带给我们一些便利,并且记录着生活的每一个细节。电子证据作为一种全新的模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对未来的发展趋势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可以通过计算机、电子等产品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通过电子产品进行调查取证,并且鉴别真伪,这种形式也逐渐成为许多部门进行深入研究的新课题。通过电子证据可以逐步完善一些证据链条,正确指导办案。电子证据作为一种全新的模式,成功地结合了法律与科学技术,普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積极地完善电子数据相关行业,并且进行技术研发,有力地推动电子证据在司法机关中的广泛应用,加大技术保障以及技术方面的投入,有利于电子证据全面应用,更好地开展工作。
关键词电子证据;信息;计算机应用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作为一种新兴刑事犯罪形式,计算机犯罪已经呈现出迅速蔓延的趋势,该类犯罪的很多证据都以数字形式通过计算机或网络存储和传输,从而出现了电子证据(ElectronicEvidences)。电子证据是指以储存的电子化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电子物品或者电子记录。特别是在电子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电子证据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作为调整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法律也逐渐接受和使用了电子证据这一新型证据。有学者甚至提出,电子证据是信息世界的“证据之王”。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决定,将电子数据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这条规定最终确立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并列于其他证据形式的法律地位。
1电子证据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信息科技革命时代,电子证据作为一种全新的证据类型,逐渐地印入眼帘。它是将法律与技术相融合的一种全新形式。通过电子证据,能够将一系列的证据记录下来,完成对案件的侦破工作。电子证据主要是通过一些电子磁场,将很多记录存在于电子设备中,将整个记录过程通过电子的形式记录下来。很多电子证据主要存在于磁盘中。通过计算机的集成和电子操作进行储存。电子证据主要可以存在于多个方面,这也是他比较显著的特征,例如它可以储存在计算机、手机、光盘、硬盘、互联网、芯片、打印机、电子签章等电子产品介质中,并且能够真实的还原犯罪现场。这也是他比较优质的特点之一,对案件的侦破工作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2电子证据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
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高科技形式的犯罪率逐步显现出来。通过电子证据进行取证考察,能够帮助检察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对电子证据的审查以及实践的过程,还需要及时的完善,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工作机制,才能充分地解决实际中面临的问题。
2.1电子证据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
目前,针对电子证据的形式难以有准确的法律予以确定。我国也逐步地认识到电子证据的必要性,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我国的电子证据理论体系较为不完善。把电子证据融入到法律中予以保障,才能保证其合法的地位。目前电子证据还没有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各大高等院校也逐步地开展针对电子证据的课程。但是法律上没有真正明确的给全面的解释,这就需要电子证据,逐步加强理论体系的完善。
2.2电子证据技术方面人才缺失
由于教育水平有限,国家在普及信息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教育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才的发展。特别是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电子信息技术的普及率较低。电子证据的出现形式较为新颖,教学部门要根据电子证据的特征进行专业课程的完善。逐步加强电子证据相关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科技含量的人才。电子证据方面的专业人才目前比较缺失。必须通过电子技术的有机转型,才能积极地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发展全面综合型的高科技人才,才能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很多政检法部门的人员缺乏一定的教育水平,大多数专业知识技术水平不够,知识结构、发展水平不均衡,因此需要极力地培养。
2.3重视程度不够,办案观念落后
很多办案手段是通过一定的传授手段,往往比较落后。缺乏对电子证据的认识。传统的办案方式难以适应越来越高科技含量的犯罪。很多高科技含量的犯罪手段比较新颖。所以传统的办案观念难以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犯罪类型。信息技术的运用也要不断地运用其中。很多办案人员认为,电子信息技术比较容易丢失。在环节运用上难以真正的把握其效果,影响其一定的效力。
2.4电子证据建设投入不够
很多政法机关难以进行电子证据的鉴定,难以把控电子证据的操作和规范,有的甚至是在操作上难以进行规范。特别是一些证据难以纳入到刑法的规范中,难以体现了法律的地位。很多在操作上难以有统一的操作流程手册。在投入建设方面,更是资金投入不够。电子证据的迅速发展,使得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资金投入的力度较少,使得研发程度不够。这样就严重地影响到电子证据的充分运用,难以体现电子证据的有效性。
3完善电子证据实践应用的途径
3.1加强法律、道德制度建设
逐步强化监督法律意识,积极出台一定的法律政策法规。逐步根据新时代特征,进行全面的法律意识培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充分地维护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将法律充分地融入到电子产品中去,运用法律的形式进行不断的制度完善。继续完善相关电子产品的法律制度,出台一系列适合新时代发展的法律内容。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保证证据链条的稳定性。大大提高检察官的办案人员的道德素质,制定一定的办案规范。例如《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强化道德核心内容。公正即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证公正廉洁。严明的办案理念是检察官等办案人员必须遵从理念,才能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
3.2培养高尖端的科技人才
逐步加强培养高尖端的电子证据人才,制定较为完善的培养计划。进行相关内容的学术分析与研究。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逐步联合各部门培养他们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加强与高校的电子证据研究机构的合作。全面提升办案人员的科技技术水平。通过实践指导进行大量的理论操作完善,通过与学校培养机构的联合,逐步完善电子证据相关理论。借助高校的科技技术知识进行人才的储备,通过专家的指导进行大幅度的电子操作规范。
3.3提高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大平台
建立完善的、统一的操作流程平台,通过平台建设进行完善。加强财政部门预算支持。逐步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通过资金的支持,逐步完善电子设备等相关技术手段。全面加强电子设备的监督和管理。逐步完善人员的奖惩机制。加强资金的必要投入,才能切实的保障制度的完善。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平台,加强对科技含量等内容的投入,逐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才能完善电子等设备的技术相关内容。建立完善的机制才能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通过电子设备能够及时提高办案效率,方便案件的侦破。
4结论
目前,政检法案件侦破的过程中,电子证据作为最新的形式全面的出现。逐步完善其相关操作流程,有利于办案提高办案的效率。特别是一些技术手段更是有利于电子证据在案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国家需要经过相关法律的严格制定与完善,才能帮助电子证据逐步走上正轨。相关理论要进行不断的总结,提高与完善,才能促进电子证据发挥其较强的公信力,希望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