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2017-10-10文沛先吴万友宣萱
文沛先+吴万友++宣萱
摘 要: 本文从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的必要性出发,指出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转”的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 高职院校 纪检监察 三转
引言
中央纪委在十八大后不断地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各级纪委也稳步推进“三转”。在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的新要求,是推进纪检监察部门现代化治理的必经之路。
1.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三转”的必要性
近年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任务紧迫。从中央巡视组2017年4月对北京某大学巡视反馈来看,通报的22起违法违纪违规案例中,给予开除党籍14人。通报的对象既有副校长级别的“关键少数”,又有管钱和管物的“关键岗位”人员;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类型看,涉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违规配备使用车辆、私设“小金库”等多种类型,既有违纪,又有违法犯罪。
高职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不仅明确了党对反腐工作的領导地位,而且赋予了纪委独立和权威的监督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制党重点发力的抓手。因此,高职院的纪检部门迫切需要通过转职能聚焦主业主责,通过转方式加强监督问责,通过转作风确保正己担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存在一些问题,从“三转”视角来看,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关起门来搞“三转”,存在不会转、转不动、转走样的问题。
2.1教育主管部门缺乏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顶层设计。
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为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目前普遍参与招生录取、物资采购、人事招聘、干部选拔等领域的现场监督,某些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弱化了自己的职责过于依赖纪检监察人员,出了问题因职责边界模糊不清,很难追责。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高职院校纪委“三转”,但没有出台更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在监督中如何追责,怎样划分责任都没有特别细致的操作方法。
2.2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队伍薄弱。
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专职纪检干部较少,人员编制一般两三人。一般纪委书记都分管监察、审计、工会等多个部门;有的纪委副书记兼任审计处长或纪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均属兼职。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案件线索追踪和查办的力量薄弱。按照“三转”的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在不增设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调整充实执纪办案人员力量,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2.3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方法措施缺乏。
高职院校纪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现行绩效考核体制下,他们工作条件的保障、个人考核任用、工资福利待遇等必须得到校党委的支持,某些纪委干部在监督同级党委时会有思想顾虑和畏难情绪,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三转”的要求,要退出不必要参加的领导小组和议事机构。但目前仍缺乏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确定哪些工作可以退出、退出后这些组织如何自我约束。
2.4高职院校纪检监察人员承担的心理压力加大。
随着高职院校内部改革的深入,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信访案件随之增加,按照信访案件速办速结的新要求,本来人员就偏少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强度日益加大,工作心理压力随之增加,急需加强相应的心理疏导与工作辅导。
目前高职院校全面实行绩效管理。纪检部门工作人员长期处理大量的信访案件、调查干部违规违纪线索等问题都是不被人知的幕后工作,加上他们铁面无私处理违纪现象,导致群众测评时对监察部门和办案人员绩效评价不高,在绩效考核时往往占劣势。如何让纪检监察工作得到师生好评、让纪检监察人员有职业幸福感,体现工作价值,也是目前我们在“三转”工作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3.推进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探索和实践
推进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落实“两个责任”是抓手。纪委要真正落实的监督责任,必须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和请示,取得党委的理解与支持,使党委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凝聚推进“三转”的思想共识,既要做好职能移交,又要监督他们履行主责。
3.1转方式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重效果。
纪委要围绕发挥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聚焦主业,全面清理规范原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正确履职的监督和追责。针对学校点多、面广、线长,难以有效监督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用问题导向寻找“转方式”的途径,梳理学校易发和多发问题的事件,围绕高校权力的运行和工作的流程进行监督,具体加强对组织人事、财务、招生、国资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工作的决策阶段、决策执行和决策实施效果等三个环节的监督。监督制定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和失责追究机制,防止因失去纪检监察的“过程参与”而出现无人负责的问题。坚持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责,通过查办、问责、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能。
要强化纠风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高度关注党员干部身上“微腐败”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约谈诫勉、尽快纠正。在重要年节时点加强防范,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要善于利用校园网、微信群、QQ群、手机APP掌上纪检平台进行廉洁教育,及时发布“党纪法规解读”、“廉政活动速递”、“警示教育案例”、“在线试题测试”和“优秀视频链接”等内容。endprint
3.2转职能强化案件查办,遏制腐败蔓延形成震慑。
“转职能”要聚焦信访和案件初核上。扎实做好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底数,完善问题线索台账,并规范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纪检干部要敢于动真碰硬,以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为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案件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案件,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立即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注意总结剖析典型案件,开展校内警示教育,惩防并举。
为解决各校办案力量不足、自办案件阻力大等问题,高职院校可在上级纪委的指导下,按学校地理位置形成纪检人员办案人才库,分片区形成集中办案力量,纪委可使用网上信访案件办理系统,让举报人可以通过密码查询的方式,第一时间获取信访案件的受理及反馈情况。
3.3转作风筑牢宗旨意识,打铁需要自身硬。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筑牢宗旨意识,建立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与师生之间的沟通制度,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的“下访”,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问题。发挥学校ERP系统和的师生信箱的作用,公开党务和校务,保障师生员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满意度。
纪检部门要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先自觉接受监督,包括“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和生活圈,严防“灯下黑”。内部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履职、秉公执纪、忠诚担当。
3.4强化源头防控,扎紧“权力之笼”。
要不断强化制度对权力运行的约束作用,消灭权力寻租空间。要积极开展高校廉政风险点排查,运用精细化管理的思维梳理关键岗位的职责权利,建立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并通过校园内部控制体系信息化的方式,公开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建立人事、资产、财务、学籍等重要信息的大数据共享体系并嵌入关键信息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用严格的制度约束,使得干部没法腐。
要进一步健全党委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和重大项目会签制度,完善学校财务预决算管理和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活动的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价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问责制度。要把廉洁风险防控要素融入学院管理的各个环节,把制度笼子扎紧,真正构建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
3.5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通过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要积极研究制定高校领域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学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
以加强权力规范运行为核心,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必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委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构建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体系,通过明晰权力界限,促进阳光用权。加强对腐败易发领域权力的限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于主动上报违纪线索或自办案件,视情况对相关高校领导责任不予追究。
建立专家团队或引进第三方机构,加强对学校重点领域的管理审计,运用审计结果不断修正内部管理漏洞,减少风险点。重视省委巡视组对本校的巡视报告,通过巡视巡察后的整改,建立完善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廉洁风险的及时预警和措施的及时跟进。
3.6加强对纪检干部选拔和教育培训工作。
学校党委要将自身素质优秀、专业过硬、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同志选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他们学习经济、法律、现代管理等综合知识,培养出一批履职能力强的专家型人才。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加强自我再教育,多学习党性修养的重要论著,多参加国家纪检监察学院的网络培训、多学习国家新出台的大政方针,多学习办案技巧,通过微信群、QQ群多与高校的同行交流,做一名与时俱进的纪检人。
针对专职纪检干部人员不足的问题,可以尝试采用纪委委员分工制,按照纪委委员各自专长,将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招生考试、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经费管理等重要领域的监督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划块分工,明确具体责任,让纪委委员“术业有专攻”,定期召开会议让委员们分享工作中的“绝招”,提高纪委整体解决问题能力。党委除了压担子、加任务之外,还要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
4.结语
高职院校要健全党内完善的监督体系。统筹落实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党委的全面监督放在首位,纪委负责专责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党的工作部门负责职能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了解处置。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和广大党员的民主监督。只有把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纪检部门的“三转”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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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来源:2015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基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视角,项目代码:2015JYDJ-YB006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