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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17-10-10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5期
关键词:合作医疗新型农村新农

(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四川 南充 637000)

浅谈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蒲琳

(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南充63700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我国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助于提高我国农民的健康水平,缓解我国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这项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一定的成绩,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在其实施的过程中,也伴随着一些问题,如筹资机制不稳定、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农合监管不力等,为使这项惠民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亟需建立长效筹资机制、灵活宣传方式、加强监管力度。

新农合;现状;问题;建议

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与改革攻坚期,社会经济建设进入“新常态”,政府必须不断加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国民卫生条件、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为了缓解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改善农民“小病不治,拖成大病”的现状,国务院于2003年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制度历经十几年的发展,随着中央及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农民参合比例和筹资标准逐步提高,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也不断扩大,在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改善了农民就医等方面的问题,为农民健康生活提供了保障,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地推动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但在其不断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一些风险,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亟需不断完善。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现状

1.新农合制度参合率以及筹资总额不断增长

自新农合制度实施至今,农民参合率不断提高,新农合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全覆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达6.7亿人,参合率为98.8%。①同时,新农合的筹资水平也不断提升,不论是个人缴费还是政府补贴,都有所提高,大大增强了新农合的保障水平,数据显示,2015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增加30元,各级政府补助提高了60元。②

表1 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

注:部分城市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参合人数有所减少

2.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推行,新农合每年补偿受益人数与基金支出金额不断增加,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由于我国新农合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参合农民的补偿范围不断扩大,包含门诊补偿、住院补偿、重大疾病补偿等,不同补偿种类对应不同的补偿制度,同时,补偿比例也在逐步提高,尤其注重住院补偿与重大疾病补偿,不断扩大重大疾病病种范围,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为不少看病难、看病贵的农民提供了便利,一定程度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

3.新农合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不断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提升新农合基金使用率。2012年 4 月 12 日,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制度方式,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制度”。各级政府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县(市)办县(市)管”新农合管理体系,成立新农合管理专门机构及监管机构,负责新农合宣传、管理等工作。逐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养与监督,加大对医疗设施的投入,并实行分级诊疗制度,缓解农民“看病难”问题。

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农村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遵循“自愿参加”原则,我国还未建立全面的调节农村医疗保障关系的相关法律,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仅通过发布一些行政法规或规章进行调整,其法律效力低,缺乏强制力,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产生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加之一些地方政府规章没有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责任问题做具体规定,甚至有时会出现政府规章的一些具体规定之间相互冲突的情况,容易导致政令不一,造成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的发生。由此,法律制度环境的缺失,必将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2.医保制度存在缺陷

当前我国新农合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住院)统筹补偿,兼顾门诊补偿,并坚持分级诊疗原则,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设有不同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制度存有缺陷。比如:为引导患病农民首选基层就医,级别越高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越低,而由于基层医疗机构条件受限,农民患大病时不得不选择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而这些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低,且很多使用药品不在报销药品种类之列,因此住院治疗的所有医疗费实际上并不能实现大病补偿政策所规定的报销比例,农民自费金额部分压力仍然较大。在报销程序上,由于还未全面建立跨地农合就医制度,导致外地务工人员农合就医存在一些难题。

3.新农合宣传乏力,农民认知不足

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都离不开强有力的宣传,只有政策作用对象真正了解政策时,才能有利于政策的更好贯彻落实。新农合自2003年实施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参合率不断提高,但是,因其对象在农村,且大部门常住农村的为老年人,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不畅通,加之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大多停留于形式,不深入,使得许多参合老人并没有真正地了解新农合,大部门农民文化水平不高,也很少主动去了解新农合相关政策,而只是在乡村干部的宣传下了解这项政策,并缴纳参保费用,而对其办理流程、权利范围等认知不足。一些基层医疗机构便趁机给患者使用一些质量差的药品或者提高药价,导致农民自身利益受损③。

4.筹资机制不稳定,筹资方式缺乏灵活性

筹资问题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能否顺利运行,我国新农合的筹资主体包括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级政府,每个主体都承担有相应的筹资职责。政府在新农合筹资中承担了主要的筹资责任,农民作为参合主体,因其个人的缴费水平较低,所需承担的出资比例相对较小,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来讲,因我国各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集体经济筹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且相对能力较弱,最后筹资的重担仍落在了各地政府肩上,除政府以外,鲜有其他稳定、持续的资金来源,加上农民本身的支付能力有限,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筹资的难度,不利于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

5.新农合实施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

新农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监督机制,导致新农合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政府在每一级都设立有新农合管理部门,也设有相应的监管部门,但对各部门的权责没有做明确的规定,监管乏力。目前新农合参合人数越多,参合基金也不断增加,在对新农合基金的收支和管理上就比较容易出现问题,如新农合合管办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贪污、挪用新农合基金等。同时,对农村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也存在不少问题,如由于农村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由于合管办监督乏力,缺少专业性人才,容易出现私设药价、滥开处方等现象,导致过度收费现象,增加农民医疗负担。

三、完善新农合的建议

(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制度的合法化

新农合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缺乏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实施,只有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保证新农合制度的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新农合医疗主体的地位、权责,并对新农合的筹资、补偿、报销、管理等做相应规定,提高职能部门办事效率,保障新农合各主体利益,提高新农合法制化进程,使新农合制度有法可依,逐步确立新农合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避免在实施过程中权责不明晰,实施无统一标准的情况。

(二)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

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应该在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集农民和基层干部意见,制定合理的新农合实施办法,并科学地制定报销比例,补偿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并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各种补偿门槛,使农民真正感受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在完善医保制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给予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资金上的更大支持,并加大医疗设施的建设,医疗仪器的配备以及医疗人员的配备,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④

(三)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新农合有效运行

保证新农合制度的有效运行,必须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障的监督管理,必须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新农合的性质和地位,明确各执行单位的职责。同时,新农合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监管力度,对医疗服务、药品采购和价格、医疗报销、基金运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管,定期检查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上级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严厉惩罚措施。

(四) 灵活新农合宣传方式,增强农民认知水平

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贯彻落实,必须加强对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合意愿,增强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同感。政府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互联网,大力进行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让农民真正了解新农合政策的好处,引导农民改变就医观念,增强自愿参保的意愿,更好的保证自身身体健康,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同时,将新农合宣传工作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新农合考核中,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

(五) 建立长效筹资机制,提升新农合筹资效率

筹资关乎新农合制度的基金总量,关系到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我国每年新农合筹资水平不断提高,但主要是依靠政府补贴,筹资机制不健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加之物价上涨、费用上升、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新农合制度必须寻求新的筹资渠道,不断建立长效筹资机制,以确保筹资资金的稳定性,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同时,亟需创新筹资方式,不同地区因地制宜,采取灵活筹资方式,做到便民利民,提升筹资效率。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②数据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

③潘琼.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运行对策[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0,(9):192-193.

④段丽琼,杨凌霄,陈海燕.我国新农合政策执行偏差问题分析[J].商,2016(20):80.

蒲琳(1995.06-),女,汉族,四川广元人,研究生,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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