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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雪

2017-10-09袁玮冰

民族文学 2017年9期
关键词:之江灰狼母亲

袁玮冰

郑之江在牙克萨属于成功人士。

牙克萨是大兴安岭北麓的一座森林小城,东南是高高的大兴安岭,林区;西部与著名的呼伦贝尔大草原接壤。这里蓝天白云,森林草原相互交融,林间草地土质肥沃。郑之江就在牙克萨东南的一个号称十二里沟的山谷坡地里开垦了几千亩麦田,成立了家庭农场。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和拼搏,他在当地已经是响当当的农场主了。

郑之江的母亲反对郑之江与姜莹结合,母亲说:大男人找小老婆,早晚是别人碗里的菜,何况那个狐狸精小你十五岁呢!

鄭之江没有听母亲的话。

姜莹不仅年轻漂亮,还在医院里上班,有公职。要模样有模样,要工作有工作,哪样不好?不就是差在年龄上吗?可老夫少妻,少夫老妻结婚的少吗?别说相差十五岁,就是相差五十岁的也不是没有人在。自己一介草民顾忌什么?人生在世几十年,苦也,累也,穷也,富也……想开了是天堂,想不开是地狱!睁开眼睛是自己的,闭上眼睛爱谁的是谁的。他扒拉着自己的小算盘,义无反顾地和姜莹走到了一起。

郑之江和姜莹的结合,当然是二次革命。他和姜莹结识没多久,就快刀斩乱麻和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留给前妻一套房产,还有一笔钱。不仅如此,还给女儿存上了一百万元人民币。行吧?在兴安岭深处的小城里有几个离了婚的男人出手这么阔绰?

现在,郑之江为难了。母亲几次来电话催他回根河过年,并嘱咐:不许带姜莹。他知道母亲至今不接受姜莹。

自从和姜莹结合在一块儿,母亲就毅然决然地搬到了弟弟居住的根河市。那是大兴安岭深处的一座小城,夏季凉爽短暂,冬季寒冷漫长。这种自然环境很恶劣的城市,不适合老年人居住。而母亲已经八十一岁了,人生七十古来稀,老人家已经耄耋之年了啊!拌嘴也好,打骂也好,不管他和母亲之间发生了什么不快,母子之间的隔阂都不会产生什么仇恨,虎毒不食子,母子连心啊!对他而言,他也确实有点想母亲了。一想起母亲,郑之江就有种负罪感,要不是他突变的婚姻,母亲是不会离开这个城市搬到根河的弟弟家去居住的,而且,离开他的时候,母亲异常愤怒和悲伤,是那么无奈又无助。她稀疏的头发散乱而灰白,浑浊的眼睛里泪花闪闪,颤抖着毫无血色的双唇,紧咬着满口假牙:江子,你记住: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从现在起,你甭管我叫妈!

母亲的话对他当时的心境并没有什么影响,换句话说,他当时任何人的话都听不进去——母亲的,前妻的,女儿的,弟弟的,各色各样朋友的……他们的话就是一阵风,在他耳际打了个呼哨儿,旋即就消失了。

他就喜欢听姜莹的话。

姜莹温柔而爽朗的声音是那样的入耳入心,令他如醉如痴:似夏日里迎面吹过来的凉爽和煦的风儿;似泉水透过树丛传出的隐隐约约的叮咚;似天空中燕子斜翅飞过抛下的几声呢喃;更似一只慵懒初醒的猫咪漫不经心的融融絮语——喵——呜——

总之,深陷恋爱中的人儿,智商几乎等于零,这句话千真万确……

姜莹坚决反对郑之江回根河过年:你去了,我怎么办?大过年的,我孤零零一个人怎么过啊?

这的确是一个难题。姜莹和他结合,娘家人也都一直在反对。她毕竟也有家室,离一家,进一家,总归羊皮贴不到狗的身上。姜莹的父亲甚至到公证处去公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他坚决反对女儿离异,他认为做教师的女婿并没有什么不好,而相反女儿的爱富嫌贫简直就是受到时下社会腐化之风的蛊惑。那个家伙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他才比我小几岁?你跟他在一起,就等于一棵白菜被猪给拱啦!再说了,这不简直就是乱伦吗?走出了这个家门你就永远别回来!

姜莹是个有主意的女人,为了郑之江,她决然离开父母,昂首挺胸走出了自己亲手编织的暖巢,什么也不顾忌,什么财产都没要,净身出户……

而郑之江的母亲仍然固执己见,几年过去了,还是不承认姜莹,这个难题左右着郑之江。

那天晚上,郑之江把姜莹揽在怀里,她滑腻的身子拥着他的胸脯,他感到怀里抱着的是一个宠物。她那头乌黑的长发刚刚洗过,透着淡淡的香气,那面庞光滑白皙得令他不忍转睛,他把嘴唇凑过去,姜莹看着馋猫儿一样的郑之江,用纤细的手指抵住了他的额头:胡子——

郑之江憨憨地咧咧嘴,是啊,他一天没刮胡子了,那坚硬的胡茬子会扎伤她细嫩的面庞。刚结婚不久,有一次他们疯过了头,他的胡子让她的下颌红肿了好几天。

人都有这种感觉:当相互的欣赏,相互的好奇,相互的冲动过后,就是相互的平静了。郑之江和姜莹也不例外,当姜莹的手指抵在他的额头上,郑之江没再做让姜莹不高兴的事情,而是抓住了姜莹光滑如玉的手指在自己的面颊上蹭了一下:闹心,一天光想过年的事了,胡子也忘了刮。

姜莹侧目扫了一下忧心忡忡的郑之江,用她温润鲜嫩的手掌从郑之江高挺的鼻梁上一直摸到他厚厚的嘴唇和他宽阔的下颌。

去吧,谁让我嫁给了你。姜莹的声调有点颤,她哭了。

郑之江扳过姜莹的头,他们脸对脸:别这样,乖,我不去了还不行吗?我陪你在家过年。

她摇了摇头。我难过……姜莹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竟嘤嘤哭出声来。

郑之江的两眼也一阵潮热,心里涌来了酸楚。

郑之江和姜莹商量好了,过了初一他就回来。姜莹也找到院领导,要求春节值班,这样她的春节就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孤单。

一上午他给姜莹置办了好多年货。她自己在家,又值班,得给她预备一些现成的吃喝。饺子、馄饨还有煮好的一些熟食,特别是姜莹最爱吃的的麻辣鹅头、鸭脖子……他都准备得一应俱全。

吃过午饭,郑之江把带给母亲的礼物都装在后备箱里,最后他又想到应该给弟弟带点什么礼物。带点什么呢?他想到了橱柜里的两瓶茅台酒。这是他准备送给一个官场朋友的。六十年的陈酿,价钱不菲。对弟弟来说,半辈子在林场当工人,自己花钱是一辈子都舍不得买这样好酒喝的,就让弟弟潇洒一回,也是当哥的一份心意。对,就带那两瓶茅台酒!endprint

一切准备停当,他出发了。从牙克萨到根河不过三百公里的路程,就是冬季道路不好走的话四个小时也能赶到。他没有从南面的森林防火砂石路去根河,那条道路相对少走几十公里,但是那条砂石路路面窄,冬季常有风雪阻路,所以他选择了从海拉尔到额尔古纳再到根河。这条路是柏油路,宽敞,往来的车辆也多。

三年了,郑之江是第一次过年离开姜莹。平常去麦点儿,他都要给姜莹找一个朋友做伴。来往最多也深得姜莹信任喜欢的是郑之江的乡友唐凤仙,可现在是特殊时期,谁家不过年呢?

天空有點灰暗,风夹着细碎的雪屑顺着公路像一条条小白蛇迅速地蜿蜒爬过。车过海拉尔向北就是额尔古纳,此时,郑之江看到额尔古纳的上空黑沉沉的,凭他在林区多年的经验,他知道那里正在下雪,但愿不是暴风雪,他想。

汽车在加速。雪花打在风挡玻璃上,转瞬就被风吹落,兴安岭的冬天是寒冷的,尽管车子的暖风在不停地吹着车窗,但车子越往北,宽大的风挡玻璃四周还是挂上了一层薄霜。偶尔有往来的车辆经过,卷起雾一样的雪沫子,使得眼前白茫茫一片,他的车速时快时慢。

应该给唐凤仙打个电话。他琢磨着:虽然家家都过年,就让唐凤仙抽空陪陪姜莹,通通电话什么的也能减少姜莹的寂寞。

他调出唐凤仙的电话拨过去。电话里的声音很泼辣。人熟了,说话就不忌讳:大过年的干鸡巴啥呀?

想了呗。他说。

怀里抱着那么嫩的小娘们儿,一挤就出水儿,还想老娘?

这个娘们儿敢扯,郑之江是知道的。他把要说的话向唐凤仙一股脑地说出来,他怕一给她说话机会,这个家伙就开始打情骂俏。最后他承诺,回来给她买礼物,并承诺陪她搓三圈麻将。

他和唐凤仙可是多年的朋友了。他们是最后一批下乡的知青,是乡友。

下乡的时候,他们一起被分配到养鸡场。他夜班,唐凤仙白班。

不多久,队长检查鸡场发现了死鸡,就批评唐凤仙。唐凤仙就说那些死鸡也不都是白天死的,夜班也有责任。队长来问郑之江,郑之江当然有一百个理由:交接班的时候可没有死鸡啊。

队长想想也是,就狠狠批评了唐凤仙,并让她向郑之江学习。唐凤仙心有不服,但郑之江当班的时候的确很少发现死鸡。她向郑之江请教,郑之江煞有介事地遮遮掩掩,表明他的经验怎么能随便外传呢?讨价还价后,唐凤仙答应每周给他三个鸡蛋。因为每天的捡蛋员是唐凤仙的好姐妹,再说,郑之江虽然也在鸡场,但他是夜班,鸡是很少在夜间下蛋的。

以后唐凤仙当班的时候就很少有死鸡了。

唐凤仙对郑之江的工作技巧颇感意外,这简直就是雕虫小技。

原来,郑之江当班时,也会有鸡死去的,不过郑之江把死去的鸡埋在了储存的鸡食料堆里,半夜,再把死鸡扒出来扔到大铁炉子里焚烧掉。

有一次队长似乎发现了什么。

晚饭队长不知吃什么东西坏了肚子,半夜起来,拉稀,蹲在雪地里的队长闻到空气中有一股燎毛的味道,疑惑中的队长本想去亮着灯的鸡场转转,可是肚子太难受,拧劲儿疼,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二天,队长找到郑之江,郑之江诡称:晚上打扫卫生,把鸡栏下面自然脱落的鸡毛倒进铁炉子里,飘出去的烟正好让队长闻到了,就是这么回事儿。队长半信半疑地敲打郑之江:小郑啊,你可是我信得过的人,这个鸡场有你在,我放心!

队长的话没错。这时的郑之江已经是负责鸡场的知青小组长了。

这以后,郑之江不敢再把死鸡烧掉,而是把唐凤仙和自己值班时的死鸡偷偷藏在食料堆里,晚上用食料袋子装起来,背到后山的雪地里埋掉。为此,唐凤仙对郑之江很感激。

唐凤仙和郑之江的真正友谊是通过那次生产队里吃“爱社蛋”开始的。

五月节,生产队里煮了一千个鸡蛋,号召知青们吃“爱社蛋”。可是知青们每人也就象征性地买两三个。一来生产队开工资不及时,知青们吃饭全靠饭票,二来鸡蛋卖得也实在太贵,每个鸡蛋三角钱,三个鸡蛋就是一天的工分啊。

鸡蛋没卖出去多少,看到剩余的鸡蛋,队长皱起了眉头,随即队长把知青们召集起来开会,决定:所有的男知青都得吃“爱社蛋”,女知青不限。

队长告诉大家,晚上不开火了,大家把肚子空起来,第二天早晨都吃“爱社蛋”。每人定额三十个鸡蛋,都吃了,放假两天,工分照记。吃不了的,按个付钱。

年轻的知青们初生牛犊不怕虎,大家跃跃欲试,都想享受两天假,白得工分。

第二天早上,郑之江等三十几个男知青饥肠辘辘地一字排开,每个人身边站着一个女知青剥鸡蛋皮,队长一声令下,大家开始吃“爱社蛋”。

唐凤仙站在郑之江的身旁,通过一冬天的合作,两个人的感情比其他的知青深厚了许多。唐凤仙把泡在水盆里的鸡蛋剥掉皮一个一个递给郑之江。起初大家都在狼吞虎咽地吃着,渐渐速度慢了下来,再一会儿,有的人已经走下了擂台。

队长手拿笔记本走上前查看鸡蛋数。

围观的人们有的鼓掌喝彩,有的高喊加油,有的幸灾乐祸地打着口哨。

郑之江吃到第二十五个鸡蛋的时候,他感到胃里就像装满的面袋子,怎么塞也装不下去了。擂台上的男知青大都下去了,他看着唐凤仙的手又毫不犹豫地伸向了鸡蛋盆,他的两眼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往外推眼球,眼睛开始往外凸,他摇了摇头,示意唐凤仙不要再剥了。唐凤仙的大眼睛这时瞪得格外奇特:还剩五个啦,最后五个,你就要有两天假啦!还有两天工分呢!吃了,来,快吃了!她不容郑之江拒绝,就把剥好的鸡蛋塞进他的嘴里。

无奈的郑之江艰难地咀嚼着。

水!他向唐凤仙嘟囔了一句。胃里饱和了,他只是用水把嘴里的鸡蛋稀释一下。

不行,不行,不行……吃不下去了。他的头仰着,缓慢地晃动着。他准备离开擂台。

老郑,还剩四个啦!不能功亏一篑,你能行,坚持住!唐凤仙伸手一把拽住郑之江。

郑之江两腿发软,身子发颤。endprint

上去两个人,搀着小郑。队长抽着纸烟,冲知青们喊。

郑之江已经感觉不到鸡蛋的味道了。他满嘴里就像吃进了鸡粪,恶心要呕吐。他苟延残喘着,满脸蜡黄。

最后一个!唐凤仙把最后一个鸡蛋塞进郑之江的嘴巴里。

郑之江咬着那个鸡蛋,既不想吞咽,也不想吐出,进退维谷中,队长笑嘻嘻地走向前。

小郑啊,实在吃不下去就算啦,别逞能啦!

唐凤仙在郑之江的身后用手指捅了他一下:熊货!还差这最后一哆嗦呀?吃了!

郑之江从鼻子里喘息了一会儿,又开始慢慢咀嚼。就像一条极度缺氧的鱼儿一样,他的嘴巴艰难地翕动着,一张一合,停顿一会儿,再一张一合……

最后,两个人架着他的胳膊,几乎是连拉带拽把他弄下了台子。

掌声响起来。

其实郑之江当时不知道,擂台上吃“爱社蛋”的知青们只有三个人完成了任务,其余的都半途而废了。队长略施小计就给生产队减少了损失:一千多个鸡蛋啊,值不少钱呢……

天空暗下来。

风夹着雪花扑打着飞奔的越野汽车。从额尔古纳到根河的路上已经看不到来往车辆在通行。明天就是除夕了,没有极特殊的情况谁不在家里过一个安稳年呢?

他随手看看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15点40分。由于风雪路面,他的车速并不快,再有一个来小时的路程就到目的地了。他想给姜莹打个电话告诉她一切都很顺利,可是没信号。这一路段是兴安岭北麓的森林地带,盲区……

吃完“爱社蛋”,郑之江在生产队躺了两天,上吐下泻,他的胃没有被撑爆只痛了一个多月。唐凤仙看他时告诉他,他吃的三十个“爱社蛋”是她在那些鸡蛋里挑出来的个头最小的鸡蛋。

从那次后,他和唐凤仙之间就有了一种微妙的关系。可是好景不长,唐凤仙不久就回城了,并通过关系进了石油公司,最终和一个复员军人结了婚。

多少年后他们乡友聚会,唐凤仙酒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早知道你现在这么出息,当年说什么也得嫁给你呀。那次吃“爱社蛋”冒险做手脚,挑小鸡蛋给你,到现在还没感谢我呢。

郑之江就把嘴靠近唐凤仙的耳朵:说吧,想要啥?

唐凤仙忽闪着眼皮上已经带着细碎褶皱的大眼睛:说话算数?

郑之江在她肥厚的腋下掐了一把,一言既出……

唐凤仙还是直盯盯地看着郑之江:操,驷马难追!她一口把杯里的酒干了。起身走向其他的乡友。

最终,郑之江去哈尔滨,给唐凤仙买了一件貂皮大衣,了却了他多年对乡友的一份心愿。

他和姜莹也是在唐凤仙家认识的。唐凤仙的弟弟是姜莹医院里的同事,唐凤仙常去弟弟那儿看病买药什么的,一来二去就结识了姜莹。姜莹休班时的爱好除了逛街就是打麻将,唐凤仙就約姜莹去家里玩牌。

郑之江的生活习性就像兴安岭的黑熊一样,夏秋忙碌过后,冬天就开始享受,猫冬。他成了唐凤仙家牌桌上的常客,也就和姜莹有了接触。姜莹的美貌让郑之江心动,郑之江的阔绰令姜莹羡慕。有时候牌玩得太晚了,郑之江就开车送姜莹回家。

一天,姜莹在半路上提出吃点夜宵,郑之江感到惊喜又意外。多少次他送姜莹回家的路上都想提出这样的要求,可是每当要开口,他的内心就特别的忐忑,他怕姜莹拒绝,一个半大老头子约一个年轻美丽的少妇半夜三更的吃夜宵总有点底气不足。现在姜莹主动提出来,郑之江当然喜出望外,他把车开到了林城最好的夜色生活广场,上了十楼的包房。

两个人边吃边喝边聊。温柔的灯光,静静的包房,爽口的红酒,姜莹款款地与郑之江举杯对饮,毫无羞涩、拘谨和做作。杯来盏往,一会儿,姜莹白皙的面庞上笼罩了一丝淡淡的玫瑰红,美酒穿心过,红云脸上来,她更显得神采有加,妩媚迷人。

郑之江感到很满足,很幸福,对他而言这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他要抓住她。

小姜,你真漂亮。郑之江鼓足勇气,看着长发飘飘的姜莹。

姜莹扬起脖颈,翘着灵巧光滑的下颌。

好多男人在我面前都这么表述。

我说的是真心话。像我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必要向女人讨好吗?

郑之江想把自己和别的男人区别开来,意思是自己是有实力的那种男人,但一转念,他马上又补充了一句:我是说,像我这样一个老男人。

姜莹抿嘴一笑,碧玉一样的手臂摆了摆。

我看你不是那种妄自菲薄的男人,干吗那么不自信?

我不是不自信,我是自重。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啊。郑之江把杯中的酒干了。

看不出来,像你这样的成功人士却还有如此悲悯情怀,难得。姜莹也把杯中的酒喝了。

今天让你破费了。她说。

破费?挣钱不就是为了消费吗?

他们两个人,花了两千多元,对工薪阶层的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但对郑之江来说,这算什么事儿啊?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从此,郑之江和姜莹越走越近。姜莹的生日,郑之江给她买了一个贵重的白金钻戒,要过年的时候,郑之江又给姜莹买了一件雪白的貂皮大衣,姜莹穿上它简直就是白雪公主。

美好的回忆让郑之江忽略了外面的天气。车窗外已经刮起了风雪,他的越野汽车像一个黑色的甲虫在白雪的山谷里向前爬动。狂风搅动着雪粒在公路上不时形成一道道积雪,汽车艰难地撞开积雪,轰鸣着在暴风雪里前进。在一个拐弯的地方,汽车猛然颠簸了一下,倾斜着向路边冲去。郑之江心里咯噔了一下,他紧握方向盘,急踩刹车。随着刹车片和车毂紧急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惯力使汽车滑下了柏油路。还好,路基下面是一个缓坡,缓坡的下面是一条水沟,汽车的两个前轮掉进了沟子里,真悬!越过小沟就是山坡啊!

郑之江下车查看了一下,完了,右前面的车轮胎瘪了下去。他长叹一口气,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中好像有无数条白龙在厮打,呜呜的风声搅得漫天都是飞雪,看不到远山,飞舞的雪花在柏油路上淤积,柏油路面呈现着斑驳的黑白,偶尔才能辨清路中央一段一段黄色的分隔线。他这才意识到,天气已经骤变了。郑之江深知大兴安岭冬季的白天是多么的短暂,下午四点多钟,太阳就开始落山了,赶上这样的暴风雪天,黑夜就会来临得更快。endprint

怎么办?郑之江马上做出决定:换备胎!眼下只有这一条路可走。换好备胎,爬上路面,立即掉头回家。虽然离母亲居住的根河没有多远了,但这样的暴风雪天气,前方的道路恐怕已经被暴风雪阻断了。

天真冷。郑之江还没有卸下一个螺丝帽,两手就麻木了。他现在的着装完全对付不了外面的暴风雪。一身保暖衣裤,一双夏季的悍马皮鞋,只有那件羽绒服能带给他一丝慰藉。

他艰难地拧下了两个螺丝帽后,又不得不再次钻进车里。他搓着僵硬麻木的双手,颤抖的腮帮子使牙齿磕碰在一起传出不规则的响声。这时他看到了后视镜上拴着的平安吊坠,吊坠是用一块和田玉石雕刻而成的,姜莹的一帧小照被镶嵌其中。他看着笑眯眯的姜莹,用冰冷的唇吻了一下那个吊坠:小丫头,看我倒霉吧?

那是一个寒假的午夜,郑之江打完麻将把姜莹送到了她的楼下。以往他只是把车一停,姜莹就会下车,走到楼门前一跺脚,感应灯亮了,姜莹向他摆摆手,他就会一踩油门离开那栋楼。可是这一次,车子停下了,姜莹却没有动。

不上楼坐坐吗?姜莹盯着郑之江。

上楼?郑之江感到很意外。

他没在家,到海拉尔教师培训中心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去了,来吧。姜莹打开车门下了车。

郑之江犹豫了片刻。这么多年,见过的女人太多了,他从来没有在意过,留恋过,换句话说与那些人在一起仅仅是逢场作戏吧。可是遇见了姜莹,他却时时放心不下,姜莹有一种能穿透他心灵的东西牵扯着他,让他魂牵梦绕。要不然郑之江也不会在她身上出手那么阔绰。姜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令郑之江心动。是的,姜莹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人,而且是个美女。

郑之江把车停到楼下的避静处。

脚前脚后进了楼门,门还没锁,姜莹就转过身,急不可耐地抱住了郑之江的脖子。

郑之江没有躲,他伸开双臂把蛇一样扭动的姜莹搂在怀里,一只手梳理着她的长发,另一只手轻拍着她的细腰。

郑大哥,你对我真好!姜莹泪花闪闪,妩媚娇柔地翘起她美丽的下颌。

小姜,你不后悔吗?郑之江扳过姜莹的面庞,两手捧着她的头颅。

姜莹的头在郑之江的两手间摇了摇:我喜欢你这样有担当的男人。

郑之江托着姜莹的头颅就像托着一块价值连城的珍宝。他咽了口唾沫,用浑厚的嘴唇亲吻着姜莹那高傲而光滑的额头,那粉面桃花般的脸庞,那润泽而令人心荡神摇的小鹿一样的眼睛……最后,他把嘴唇贴向姜莹那喷着热流,丰满而勾人心魄的双唇……

郑之江放下吊坠。一定得在最短的时间内换好车胎。

天空越来越暗。飞雪在暴风里像一个个小刀片儿,快速而尖刻地削向大地。

郑之江拧好最后一个螺丝帽,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把瘪了的车胎装进后备箱。他快速地钻进车里,摘掉薄薄的羊皮手套。他看到手指尖发白了,是冻了。他马上打开车门,抓起一把雪搓起来。

从小在林区长大,处理冻伤郑之江是有经验的。手脚被冻伤了,不能马上烤火,更不能立即放入热水中,要冷处理,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雪搓。否则,会适得其反,冻伤周围的肌肉会坏死,腐烂,后果不堪设想。

暴风雪依然肆虐着,远方已经看不出哪儿是群山哪儿是峡谷,灰蒙蒙的天空里,四周一片洁白,狂风和雪花厮打在一起,呼号声此起彼伏。

公路几乎被白雪覆盖了。

郑之江小心翼翼地倒着车子。车轮在雪地里不情愿地空转着。郑之江尝试了几次。车轮空转传出刺耳的声音,让他心急如焚。看看时间,已经是二十点三十分了。完了,他已经无法陪母亲过年了,他有点后悔为什么没有上午出发,那样的话,他就不会赶上暴风雪了。郑之江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汽车很难再爬上公路了,就是上了公路,在这样凶猛的暴风雪里,没有救援也是很难走出去的。

周围漆黑一片,在车灯雪白的光柱里,飞雪还是那样急速地飘落。

他左冲右突,忙活得出了一身汗,又徒劳,又疲惫,汽车还是没能爬上公路。郑之江彻底绝望了,看样子夜晚只能在车里度过了。他感觉饿了,就拿出给母亲准备的糕点吃起来。

郑之江打开收音机,想听听天气预报或者新闻什么的。可是收音机里传来了一片噪音,什么也收不到。他索性打开了车载音响,扬声器里传来了悠扬的草原歌曲。姜莹最喜欢草原歌曲,郑之江车里的歌碟都是姜莹给他买的。

他和姜莹有了那种关系以后,他们经常去歌厅包房,在那里,他们喝酒,唱歌、跳舞……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那里简直就是天堂啊!姜莹喜欢草原歌曲,他就给姜莹唱《呼伦贝尔大草原》:

我的心爱,在天边,天边有一片美丽的大草原,草原母亲我爱你,深深地祝福,深深地眷恋……

姜莹还喜欢那首《陪你一起看草原》:

陪你一起看草原,草原多灿烂,陪你一起看草原,让爱留心间……

鄭之江有唱歌的天赋,歌声雄浑优美,调子节拍韵律拿捏准确无误,注重抒情,投入非凡。

郑之江最喜欢刚刚唱红了的那首《为你等待》:

天边走来一片片云彩,是你把眷恋落在我心怀,阳光知道我的情怀,那一片花海在为你盛开……我爱你就像天边的云彩,心随你远走,走到天之外……一生一世为你等待……

每每这时,姜莹就陶醉在郑之江的歌声里,她翩然舞动,踏着节拍扭动起白桦一样的身躯,两只颀长的手臂柔软如蛇,那姣好的身材在歌声中演绎着肢体语言所表达的美感。每次,郑之江看着姜莹如此尽兴,他就会更加卖力而动情地歌唱……

郑之江感到自己像被一个偌大的苫布围了起来,外面的东西什么也看不见,在他眼前最醒目的就是汽车的仪表盘,那里有油量指示表,发动机转速表,以及一些机油啦、紧急制动啦等等标示灯。他看了一眼油量指示表,还不错,来时加了一箱油,到现在还剩大半箱。这样的处境要节约用油,他一会儿关掉发动机,感觉车冷了再打着火。

这样的夜晚真难熬!endprint

大概是午夜两点多吧,郑之江实在坚持不住了。车里的温度很低,能看到呼出的气流变成白色的哈气儿。

他打开钥匙门,发动机传来了活塞均匀的抽动声。在这韵律的声响中,郑之江困意袭来,闭上了眼睛。

恍恍惚惚中,他梦见了父亲。

好像是在林区的老房子里。

父亲还是老样子,清癯的脸绷得很紧。父亲永远保持着他的不苟言笑。额头的褶皱很深,头发黑里泛白,一身洗得掉色的劳动布服装,脚上仍然穿着一双黄胶鞋。

父亲看到他,从院子里迎出来。郑之江看到父亲,哇的一声哭起来。多久没有见到父亲啦?他快步跑过去抱住父亲:爸,我想你!郑之江已经泣不成声。父亲没有回答什么,用浑浊的两眼上下打量着郑之江。

郑之江跟着父亲走进屋子,那屋子他既熟悉又陌生,冷森森的。他就脱了鞋盘腿坐到了炕上。父亲哈腰拿起他的悍马皮鞋,眉头皱了皱,把鞋放到了火墙子上面。父亲显然感觉儿子穿的皮鞋有点不合时宜,放在火墙子上面烤一烤,温热一下。他向父亲说起了家里的情况,又特意介绍了姜莹,他想让父亲说句公道话,因为在他们家里,一直都是父亲说了算。在他的记忆里父亲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母亲在父亲面前总是那么唯唯诺诺,即使父亲有时候喝多了酒胡搅蛮缠,母亲也是大度和忍让。母亲从来不和父亲争吵,她一味地操持家务,把一个家庭妇女应该干的活计弄得井井有条。

郑之江絮絮叨叨地向父亲表白。父亲一直没有吭声,背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踱着步子。

郑之江有点生父亲的气,想走,可说什么也找不到鞋子,正当他要发作的时候,他看到父亲早已走出了屋子,在院子里侍弄着什么,他就赤脚走出了屋子……

睁开眼睛,郑之江感到很奇怪,他的两脚动了一下,脚上的悍马皮鞋还在,只是两腿有点麻木。

父亲已经去世十几年了,以往很少梦见他。这一次在这样的环境下梦见父亲,郑之江觉得有点不吉利。他的鞋留在了父亲的屋子里,难道……郑之江一阵惊悸。

暴风雪已经停了。外面漆黑一片,很静。

漆黑的夜晚,郑之江心乱如麻。他告诉姜莹到了根河就给她打电话,可是直到现在,因为没有信号,无法与她联系。母亲那边也一样,临走的时候他已经给弟弟打过电话,告诉他晚上就能到达根河。可是现在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孤零零被暴风雪挡在半路上,大家一定都很着急。

郑之江有点后悔,当初,他听姜莹的话不回根河过年就好了,目前的处境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这样的风雪路什么时候才能抢通呢?

车子里面又冷了下来,他打开钥匙门儿。

当郑之江再次睁开眼睛,天亮了。车厢里暖融融的。他关掉了发动机,车窗上挂满了霜花,从缝隙里向外望去,他简直惊呆了。大雪几乎淹没了前后车盖,推推车门,车门已经被积雪堵住了,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推开了一道缝,一股雪花随着冷气钻进车内。

郑之江挂上倒挡,握紧方向盘,加大油门,汽车气急败坏地耸动了几下,然后就纹丝不动地在原地轰鸣。他越给油,汽车的身子却开始侧滑。经过一番折腾,汽车周围的积雪一片狼藉。汽车撞开的雪地里,露出了他换下来的那个车胎。他钻出车子,站在那个车胎上张望。

白雪改变了整个世界。太阳出来了,挂在高远的天空。

周围已经没有道路的痕迹了。大山、森林、峡谷,统统都蛰伏在白雪的下面。威武的山岭在厚厚积雪的覆盖下,失去了往日的庄严,看上去像一个个小丘。广阔的雪原犹如一面偌大的镜子,反射着赤裸裸的阳光。

耀眼的洁白目眩着郑之江,他辨不清哪面是左,哪面是右,更弄不清自己所在的位置。现在怎样才能把自己的处境透露给外界呢?这真是个难题!从额尔古纳到根河一路上没有村庄,好像有一两个牧业点。他记得自己路过了一个牧业点。在山坡下方的河圈子里,毫不规则的栅栏里圈着牛啊羊啊什么的。郑之江只是在驾驶室里草草地扫过一眼,他并没有把这些放在心上,他琢磨自己现在离那个牧业点最近也得有三十公里。

油量表的指针也似乎显得疲惫不堪了,明显地耷拉下来。郑之江很清楚,油箱里的汽油燃尽了,他就将面临绝境。

郑之江孤独无助地坐在汽车里。外面的世界似乎一切都静止下来,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他的眼前除了白雪还是白雪。按照他和姜莹的商定,今天应该是他回家的日子。姜莹在约定的时间里没能见到他,一定会像一头暴怒的狮子和他没完没了地闹。对母亲来说,他没能按约定陪老人家一起过年,母亲也一定会很失望和忧伤。该死的暴风雪啊!

汽油报警的黄灯亮了起来,怎么办?平常暴风雪封住了往来的交通,打通这样的道路最少也得几天,现在是过年,所有的单位都在放假,初八才能上班。再说,大过年的谁能想到有人会被暴风雪困在半路上呢。

郑之江想到了那个路过的牧业点,那里离他最近,能走到那里,他就有希望,就能得救。看看自己的穿着,他又有点胆怯:夏天的皮鞋,秋天的外裝,只有一件羽绒服还能为他遮风挡雪。

郑之江在越来越冷的汽车里犹豫不决。

天色已近中午,再不采取措施,就会被冻死。应该想办法向外传递消息,可有什么办法啊?手机完全失去了作用,他的目光一下子扫到了那个雪地里的车胎,他机灵一动。

郑之江准备把那个废弃的旧车胎点着,点燃的车胎会冒出黑烟,附近有人看到黑烟,也许他就能得救。

怎么才能点燃那个车胎呢?他点着了一把卫生纸放到那个旧车胎上,冻得发白的旧车胎只有堆放卫生纸的地方稍微改变了一点颜色。他试了几次,毫无作用。他想起了那两瓶酒,目前的处境,他已经顾不上酒的价值了。他从袋子里拿出一盒茅台酒,看了看包装,六十年的陈年老酒,的确不是一般的酒啊。他从车扣手里拿出那把随车带着的弹簧刀,打开酒的包装,用刀子挑开红绸子包着的酒瓶盖子,一股酒香飘进他的鼻孔。他常喝茅台酒,但这种六十年窖藏陈酿的味道他闻起来似乎更加绵软醇香。郑之江仰头啁了几口,他的食道和胃里就像浇上了汽油,感到一阵灼热。他又拽出一大把卫生纸,浇上酒,点燃。endprint

蓝色的火苗在旧车胎上燃烧,火苗的四周似乎有热气飘散着,渐渐火苗暗淡下去。郑之江赶紧往火苗处再浇上一些酒。

火苗熄灭了。

郑之江重复了几次,蓝色的火苗终究没有燃烧起来。他忽然想起了屁股底下和靠背上的皮毛坐垫,犹豫了片刻,他用刀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割下了一大块皮垫子。现在对郑之江来说,只要能逃出困境,一切都在所不惜。他把割下来的坐垫子浇上酒,在旧车胎上点燃。蓝色的火苗透着燎毛味蹿了起来,旧车胎上蒸气袅袅。坐垫的皮子被火苗儿烧得皱巴成一团,像一只被烧焦的麻雀,随着火苗的升腾在嘶嘶鸣叫。终于,绷紧的旧车胎在火苗的烧烤下出现了褶皱,渐渐褶皱的周围鼓起了气泡儿,不一会,气泡儿开始融化,缕缕黑烟开始升腾。

郑之江感到了一丝快慰,酒精和燃烧的车备胎让他温暖了许多。

火苗变成了火堆,大团大团的浓烟像一根粗大的柱子直插高远的天空。

车备胎下面的积雪在融化。郑之江心里的积雪也在融化——要是周围有人看到这里冒起了黑烟,就会想办法来救他。他渴望着。

燃烧的旧车胎最后变成了灰烬,圆圆的铝车毂像被焚尸过后的骸骨静静地躺在那里,郑之江望着那堆残骸,升腾起来的希望也随着那堆燃尽的篝火破灭了。

踌躇的郑之江呆呆地望着渐熄渐灭的火堆,怎么办?郑之江已经被施虐的暴风雪围困得失去了斗志,但是他不断地告诫自己:不能再坐以待毙,必须得想办法冲出去!现在只有那个牧业点离他比较近,想脱离窘境,就得徒步走到那里才能获救。

他的目光再一次打量着躺在地上无辜而又冷漠的铝车毂,又慢慢把目光移到那台抛锚的越野车上。这个装着钢铁心脏,平时在公路上耀武扬威的家伙,此时跟一堆废铜烂铁没有什么两样,它垂头丧气地被大雪围困着,显得那么落魄,那么猥琐,往日的威风一扫而光。

郑之江长出一口气,把目光投向远方。太阳远远地挂在空中,惨白的阳光斜斜地照射下来,雪地上反射着炫目的光芒。郑之江知道,这是林区的太阳留给大地最后的几抹光芒,因为大兴安岭冬季的白昼是很短的。

郑之江决定:立即行动。

积雪太深了。

郑之江疲惫不堪地在没过膝盖的雪地里艰难地向前挺进。刚开始,他信心十足,从被围困的地方一口气就走了足足有几公里,回头向抛锚的汽车望去,隐隐约约还能看到被雪覆盖的车顶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泛着光亮。他驻足歇息,浑身上下湿漉漉的,抬起一只脚,这才发觉他的皮鞋里灌满了雪粒,两只脚和两条小腿是麻木的。他坐在雪地里,想把灌进鞋里的雪粒倒出来,可刚打扫完,穿上鞋再插进雪地里,鞋里面马上又灌满了雪粒——他穿的皮鞋本来就不是冬季的皮鞋啊。他索性咬紧牙,站起来义无反顾地继续前进。

在一个山冈上,郑之江发现不远的雪地里有两个灰白的东西在移动。他好奇地停住脚,用手擦去睫毛上的霜花,定睛看去,不由得一惊。

那是两只森林狼。

它们从右面的雪坡上急速地向下奔跑,深深的积雪丝毫没有阻碍它们奔跑的速度,它们像两只滚动的大雪球,转眼就来到了郑之江的面前。一只停在了郑之江的左边,另一只站在他的右边。显然,大雪封山,它们很难找到猎物,两只灰狼饥肠辘辘,已经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大老远就盯上了蹒跚在雪地里的郑之江。

郑之江胆怯地站在雪地里,他知道,两强相遇勇者胜,只要他坚持住,灰狼畏惧了,它们自己就会溜之大吉。他后悔为什么没有把车里的弹簧刀带在身上。现在他赤手空拳,看着挡在面前的两只灰狼,他不敢贸然行进。

两只灰狼一动不动地立在雪地里,若不是嘴巴里不时向外喷着白气儿,它们简直就是摆在城市玻璃橱窗里的两只装腔作势的标本。可以看得出来,这是兴安岭上两只非常狡猾的大灰狼,它们阴险狡诈,诡计多端,足智多谋,以静制动。

林区里長大的郑之江非常清楚,面前的两只灰狼是在观察他的动静,在寻找他的破绽。他还清楚,这的确是两只饿急了的灰狼,不然,它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

郑之江心里的防线被眼前的饿狼摧垮了。

卡在山边的太阳对眼前即将发生的凶险和残酷,血腥和悲惨,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它很快就会冷漠无情地滚落到大山的后面去。雪地里,两只灰狼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他的身影也被拉得长长的。洁白的雪地被黄昏柔和的光线涂抹上了一层亮晶晶的金箔。

他不敢再坚持了,必须回到抛锚的汽车里才能躲过灰狼的袭击。不然的话,太阳一落山,两只灰狼就会向他发起攻击,咬断他的喉咙,喝干他的血液,把他撕扯得四分五裂……他转回身,惶惶不安,落荒而逃。

他不时用余光扫一眼身后的灰狼,还好,两只灰狼始终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而且,一直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后。

钻进车里的那一刻,郑之江几乎休克了。他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手脚被冻得不听使唤。

天暗下来了。钻进汽车里就不用再担心那两只灰狼了,只是冷、饿加上恐惧让他奄奄一息。

郑之江脱掉了鞋子,两只脚就像两只木头疙瘩。熄火的汽车里格外阴冷,像个冰窖,他无助地把后座位上的皮垫子用刀子割下来,裹住腿脚。现在他饿了,从后座上拿出了几块糕点嚼起来,冻硬了的糕点咬一口像雪糕。郑子江把剩下的那瓶茅台酒打开,现在只有它才能快速地给他增加热量。带来的矿泉水已经成了冰坨,无法饮用了。他想打开车门到外面弄点雪,可他又担心那两只狼,鬼才知道那两个家伙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也许正躲在汽车周围的什么地方在窥视着他呢。

饥渴实在难捱。郑之江又用刀子割下一大块坐垫子,用打火机点着,打开车门扔出去,燃烧的火苗照耀着有限的空间,夜晚里凶猛的野兽最怕火光。他巡视了一下四周,硬着头皮跑到外面的雪地里弄了一个大雪团又回到车里。

寒冷侵袭着他的身子,他不住地喝那瓶酒,头昏昏沉沉的。一直裹在皮垫子里的脚终于有了一点细微的知觉,胀,刺痒,钻心地疼起来……endprint

时间很难熬,也很疾驰。郑之江自己都不知道这两天是怎么度过来的。现在他终于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如果明天再没有人来救援,他就会彻底被冻死在这荒郊野外,或者活活被饿狼吞噬。想到这些,他不寒而栗,酸楚涌上心头。现在的他什么都不缺:事业、金钱、美女、自由、快乐……他样样俱全,可就是在这不经意间,他却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这种可怕无助的窘境,是他一时疏忽,还是命中注定?

他埋怨母亲:如果母亲同意姜莹和他一同回根河过年,他们早晨出发,绝对不会赶上暴风雪。

他也怨恨姜莹:如果她不唠唠叨叨,左缠右挡,他也会上午出发,躲过暴风雪。

最终他还是恨自己:暴风雪在额尔古纳就开始肆虐了,可他并没有在意和重视,依然一意孤行,结果走到了这样一个不可思议,更令人沮丧,又无法挽回的可怕的境地。也不尽然,要是轮胎不出现问题,他也会在暴风雪封路之前赶到根河啊。

人生不可预知的事情随处可见,谁能想到为了陪母亲过一个团圆年,郑之江会走到这么一个令人绝望的境地?

寒冷无情地在郑之江的周身一层一层地侵袭着,以致浓烈的茅台酒只能麻醉他胸膛里那一汪仅供心脏跳动的血液。他浑身颤抖着,牙齿一阵阵磕打在一起,有几次,他好像睡着了,眼皮一沉,一机灵又缓过神儿来。不能睡,郑之江告诫自己,如果现在眼皮合上了,也许就再也睁不开了。他想到了丹麦作家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就是在过度的冻饿中闭上了眼睛,结果就再也没有睁开。对,他的眼睛决不能闭上!

太冷了,四周没有一个地方能给他些许温热,就是屁股底下的皮垫子,也是那么冷若冰霜。郑之江感觉到只有他呼出的那点微弱的气流还有一点热意。他就不时用双手捧着嘴巴,可是那点温暖太微乎其微了,来不及让他麻木僵硬的双手有丝毫的缓解,就散发得一干二净。

斑驳的汽车风挡玻璃上透出几块微亮,郑之江不时抬眼向那里张望,他盼望着天明。天亮了,总比这黑夜更让他宽慰一些,最起码除了寒冷他还能看到天空,看到雪山和洁净的原野。

就在他又一次向那风挡玻璃张望的时候,透过斑驳的车窗,他看到了鬼火一样绿莹莹的光团,那光团是移动的。起初是一团,又变成了两团,接着是三团,最后是四团。它们在车窗外忽高忽低地漂移着,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最后与车窗定格在一条线上。

郑之江的心脏突然加快了搏动,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小时候他们家大黄狗的眼睛在漆黑的夜里就会发出这样奇怪的光束。车窗外面的光团就是白天遇见的那两只灰狼的眼睛啊。看来两只该死的家伙一直在汽车的周围逡巡和等待。

又一个夜晚过去了,尽管郑之江有点神情恍惚,但他能感觉到外面早已阳光普照了。

他在一阵轰鸣中睁开了双眼。茫茫的雪山,寂静的原野,是什么声音呢?郑之江抬起身子,他的确听到了一种引擎声,那声音在空旷的山谷里格外入耳。他笨拙地推开车门,跳下车,阳光目眩着他的双眼,他向四周瞭望。大雪覆盖的山谷和雪原是那样的安谧,光线静静地抚慰着大地。对面的雪山蛰伏在那里,像一只熟睡着的乖巧的大白狗。

天空白惨惨的,高远而遥不可及。就在山谷的上空,郑之江看见了有只蜻蜓一样的小东西在那儿盘旋。引擎声就是从那儿发出来的。

是飞机!他惊喜起来:是直升飞机!郑之江像一条即将被冻死的鱼儿,他要做垂死挣扎。快发求救信号!激动无比的他颤抖着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这时他才感觉到,他的手指已经被冻得几乎不听使唤。他握着打火机,没法按下去,打不着火。他哆哆嗦嗦兴奋地按弄打火机,可是两只手麻木得几乎没有什么知觉。他焦急地搓着两只手。

那只蜻蜓越来越大了,声音也越来越轰鸣。

郑之江吃力地把剩下的坐垫子拽出来,他不能再等了,把坐垫子点着,给飞机报警!他咬紧牙关,重新调整了一下冻僵的手指……终于,打火机冒出了火苗儿。

直升飞机在离他很远的山谷上空盘旋着。

郑之江用弹簧刀挑着那块燃烧的坐垫子,声嘶力竭地向天空呼喊:这儿有人——快来救人啊——

也许空中的飞机根本就没有看到郑之江以及燃烧的坐垫子,目标太小,无法引起飞行员的注意。飞机在山谷的上空慢慢从东向西缓缓飞过,迎著对面那个高大的雪山飞去,身影也越来越小。

郑之江焦急地掉下了眼泪。是的,他要抓住这个机遇,不能失去,绝不能!不马上离开这个险境,他就会彻底完蛋!

怎样才能让飞机发现他呢?对,把车点着!一不做二不休,他把还在燃烧的坐垫子用刀子挑着扔到了车座子上,又把瓶子里剩余的酒浇向车座。

焦急的盼望中,火,终于在车座子上燃烧起来。渐渐,火苗儿越来越大。

顷刻间,汽车里透出了红光。车盖子上冒起了白汽儿。车窗子在高温的作用下开始爆裂。滚滚浓烟从车窗里弥漫出来。

直升飞机似乎停留在那个雪山面前,郑之江还能听到飞机嗡嗡的引擎声。

车厢里一片通红,汽车的骨架正在变形,噼啪作响的火堆里黑烟像剽悍的巨龙,张牙舞爪腾空而上,直插高远的天际。

郑之江盯着那个雪山下面的飞机,他似乎感觉到那个直升飞机正在折返,因为引擎声一直在他耳畔回响,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突然,车厢里传出一声爆响,火苗四处飞溅,好像有什么东西击打在他的身上。

应该离燃烧的汽车远一点,油箱里还有残剩的汽油,发动机里还有机油,遇到明火,会引起爆炸。郑之江蹒跚着离开了熊熊燃烧的汽车。

也就在这时,郑之江感到有一阵风向他扑来,他还没来得急分辨,就被一个毛烘烘的家伙重重地扑在地身上,他仰面朝天砸在雪地里。

两只灰狼等候多时了,它们一直藏身在汽车的周围。

扑上来的灰狼的利爪死死按着他的肩膀,睁着恶狠狠的眼睛,嘴巴张得大大的。咫尺之遥,他看到饿狼的舌头在急剧地收缩,舌尖上犀利的绒毛在颤抖,尖利的牙齿白里透黄,凸显的犬牙宛若锋利的匕首。惊魂未定的郑之江终于明白了眼前发生的一切。千钧一发之际,他没有忘记手中握着的那把弹簧刀,可是他的动作还是略显迟缓。扑向他的灰狼已经无心欣赏被它征服了的对手,它已经饥不择食了,它要喝干它身下被征服者的鲜血来解决饥渴,要撕碎那些皮肉来填饱空空的肚囊。它尖尖的嘴巴无所顾忌地叼住郑之江的右脸颊。郑之江感到脸上一热,有股咸涩的东西流进嘴里。几乎与此同时,郑之江拼命把右手握着的锋利的弹簧刀插进了灰狼空瘪的肚子。灰狼受此一击并没有松口,只是在鼻孔里发出一声怪怪的尖叫。endprint

粘稠的东西打湿了郑之江的右手。灰狼的嘴巴猛地一抬,“砉”的一聲,传来了皮肉撕裂的声响。郑之江的刀子又左冲右突地搅了几下。灰狼叼着郑之江鲜血淋淋的脸颊,踉踉跄跄地逃跑了。

郑之江的眼前翻飞着无数个小星星,他感觉到了疼痛,想爬起来,刚要翻身,另一只灰狼又嚎叫着扑上来。它和同伴一样早已饥肠辘辘,忍无可忍了,看到同伴嘴里叼着血淋淋的肉块儿,饥饿怂恿着它更加凶残地扑上来,它的两个爪子死死按住郑之江的头颅,尖嘴叼住郑之江的脖子。

完了!郑之江感到灰狼的牙齿已经深深嵌进了他的脖颈,瞬间的绝望使他的肾上腺给他输送来了一股不可战胜的神力,他的左手一下子掐住了灰狼的脖颈,并努力上擎,再举!灰狼的尖嘴巴终于脱离了他的脖颈,但两只前爪在郑之江胸前拼命厮抓着,羽绒服被抓破了,羽毛瞬间飞散开来,蒹葭飞花那样,四处飘落。郑之江一轱辘跪在雪地里,脸上的鲜血弄得他面目皆非,他像一个刚刚喝完鲜血的僵尸,声嘶力竭地嚎叫着。

第二只灰狼没有第一只灰狼那么幸运,它的舌尖刚刚在猎物身上舔到了一点血腥,郑之江的弹簧刀就刺进了它的嘴巴里。这纯属一种巧合:当郑之江的刀子刺向灰狼的时候,灰狼正张着大嘴向他反扑,郑之江握刀的手一下子刺了进去,他听到了刀子和狼牙磕碰的声响,灰狼尖利的牙齿嵌住了他的手腕。郑之江精疲力尽了,在意识模糊的刹那间,用尽最后的力气将手里握着的刀子捅了进去。

郑之江和那只灰狼同时倒在了雪地里。恍恍惚惚中,那只灰狼爬了起来,衔着那把弹簧刀溜走了……

姜莹心里空落落的。大过年的一个人在家的确很孤独。以往郑之江去麦点,有时候地里活忙,要呆上一两个月,她都没有这种感觉。作为女人,她可能有点小心眼儿,她担心郑之江到了根河以后,那一家子人不定往他的耳朵眼儿里吹什么风。再说了,谁知道老太太能不能把郑之江的前妻和孩子也一起邀回去过年呢?不然,干吗坚决不让她回去呢?

三年了,她和老太太通过几次电话,当然啦,都不是她主动想和老太太通话,是郑之江和母亲通话时,有意让她接的电话,她知道郑之江的心思,是想让母亲和她之间逐渐消除彼此的误解。时间长了,交流多了,感情深了,还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这就是郑之江的想法。

可每次和老太太通电话,姜莹的心里都不舒服,老太太那居高临下的口吻,和不软不硬的三七疙瘩话,深深刺激着她,话里虽没有明显的揶揄和挖苦,但也丝毫没有关心、呵护,更别说问寒问暖了,以致她不得不草草寒暄几句,又把电话塞给郑之江。

每当这样的场景过后,郑之江就会嘻嘻哈哈哄她开心:那咋办啊,山东老太太,倔强。再说了,自古婆媳多不和,不看僧面看佛面吧,是不是?

姜莹能理解郑之江,一面是老婆,一面是母亲,谁是谁非啊?但她在郑之江面前还是装出一种委屈十足的样子:我嫁给你郑之江是来受气的吗?我要工作有工作,要人品有人品,我差啥啊?拿人不识数了是吧?我告诉你,我看中的就是你这个人,你要是对不起我……我可提醒你,姑奶奶我就这么任性!

郑之江双手合十,信誓旦旦:姑奶奶,小姑奶奶,我不是早就向你表白了吗?咱俩是拴在一根线上的蚂蚱啊。自古人生谁无死,老太太都多大年岁了,还能再活五十年?你我的好日子在后头呢,何必庸人自扰?

姜莹看到火候到了就再也不理郑之江,一个人跑进卧室里,趴到床上。郑之江的机会就来了:你看你看,这样睡觉可不行,能坐病,走,散散心,逛街去。

姜莹喜欢逛街,喜欢购物。她就半推半就地打扮一番,下楼,上街,把早已盘算好要买的东西一股脑地买回来。

郑之江从来不阻止姜莹购物,不就是钱吗?钱是什么东西?钱就是用来消费的,没钱烦恼,有钱高兴。姜莹高兴了,他心里就踏实了。

姜莹本以为郑之江到了根河就会立即给她打电话,可是到了春节联欢节目开始了,他还是音讯皆无。若干个电话打过去,总是不在服务区,姜莹既恼又气,把他放出去就是一个错误!她愤愤着。

就在她心烦意乱的时候,来了一个急诊。一大家子人,簇拥着一位老太太。老太太坐在一把椅子上,哼哼呀呀地叫唤着。大夫做着检查,她领着老太太的家人安排病房。

早不犯病,晚不犯病,偏偏赶上大年三十犯病,连年都过不消停,烦人!跟在她身后的年轻少妇嘟囔着。

姜莹回身瞟了一眼:老太太是你什么人?

婆婆。那个女人满头是汗,手里抱着羽绒服。

姜莹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把老太太抬过来吧。

就在她决定要给郑之江的弟弟拨打电话的时候,手机响了:死鬼,还他妈知道来电话?她赌了一肚子的气,准备狠狠臭骂郑之江一顿。可定睛再看屏幕上的号码,挺陌生。接通了,是郑之江的弟弟打过来的。

你哥郑之江呢?让他说话!气恼的姜莹眼泪就在眼圈里。

电话里乱糟糟的:问问那个小狐狸,怎么不让老大回来过年!是老太太的声音。

姜莹强压住怒火:小海,我不跟你说,让你哥说话。什么……没去?开什么国际玩笑!他下午就去根河了。

挂了电话,她发觉自己这样大喊大叫有点失态。这是单位,而且她就站在病房的走廊里。还好,走廊很空旷,只有刚入住的那个老太太的病房门前有几个人忙碌着什么。

他没去根河过年吗?那他能去哪儿呢?在一起这几年,失联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会不会路上出什么事了呢?姜莹脑子里开始乱套,她对郑之江绝对信任,在她的眼里,郑之江敏锐、稳重有城府,从不冒险,所以车祸之类的事儿不会轻易发生在郑之江身上。那这个人去哪儿了呢?

窗外,爆竹声此起彼伏,五颜六色的烟花蹿向空中,漆黑的夜晚弥漫着浓重的火药味儿,空中的礼花像飘落的流星雨,霓红闪烁,渐渐落定在参差的楼区里。

姜莹又掏出电话,找到了郑之江弟弟打过来的那个号码拨过去,接电话的不是郑之江的弟弟,而是郑之江的母亲:之江,你怎么没过来?endprint

姜莹犹豫了一下:我是姜莹。

你讓江子说话!电话里声音很冲。

他下午就开车去根河了。姜莹说。

什么?你可别学猪八戒,倒打一耙啊,你不发话,江子敢来吗?现在你是妈啦,他就听你的了,让江子说话!

姜莹气得浑身发抖,挂断了手机。

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食堂已经给值班室的人们送来了饺子。值班领导招呼她吃年夜饭了。

郑之江的手机最后处于关机状态。姜莹给郑之江要好的朋友们都打了电话,结果谁也不知他到底去了哪里。他失联了。

唐凤仙却有独到的看法:别管他,在外疯够了,自然就会跑回来。兔子绕山坡,绕来绕去回老窝。说不准又带着谁家的媳妇跑到南方的什么城市鬼混去了呢。

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逗姜莹。

姜莹当然知道这是玩笑话。当她听说春节期间暴风雪把额尔古纳通往根河的道路封死了,她开始担心起来。郑之江走的那个下午不久,外面就飘起了雪花,难道他被暴风雪堵在了路上?郑之江不会那么愚蠢的,遇到风雪道路,车子实在过不去不会回来吗?姜莹不相信郑之江会被暴风雪堵在路上。

郑之江的几个朋友准备开车去查看一下道路,结果车到额尔古纳就再也无法前进了。暴风雪已经把整个路面阻断了。

姜莹把郑之江弟弟的号码给了唐凤仙,唐凤仙几次与郑之江的弟弟沟通,最后证实,郑之江真的没去根河过年。

姜莹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以往,郑之江不管多忙,每天最少要和她通一次电话。这大过年的,如果不是遇到了麻烦,郑之江怎么会一连几天不跟她联系?想到这儿,姜莹有点不寒而栗,难道……

最后,她通过几番周折,医院领导出面找到大兴安岭林管局的根河航空站,那里有林区防火专用飞机。经过洽谈,姜莹同意出一笔钱,动用一架直升机,在额尔古纳到根河的风雪路面上寻找一下。

郑之江燃烧的汽车,的确让他暂时躲过了生死一劫。直升飞机在根河到额尔古纳的风雪路面上往返飞行了两次,最后,终于发现了燃烧的汽车……

十一

躺在医院里的郑之江惨不忍睹。他就像一棵被砍倒了的大树,树头和枝桠都被伐掉了,只留一截树干。

由于严重的冻伤,他的两条腿,两个小臂都被截肢了。被狼撕去面颊的创伤,开始溃烂,两只耳朵也被冻掉了。他的整个身段被纱布包裹着,只有两个肿胀的厚厚的嘴唇猪腰子似的露在外面。现在的郑之江苟延残喘,一息尚存。

姜莹不相信这是事实,几天来她夜不能寐。眼前的一切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好端端的一座山,怎么转眼之间就轰然倒塌了呢?她恨自己,为什么当初不坚决果断阻止他去根河呢?既然那一家子人都对她持有看法,她干吗还要迎合他们让他回根河过年呢?她真后悔:男无主意必受穷,女无主意必受辱!对她来说现在得到了应验,她生活的天空暗淡了,她的眼前一片迷茫。

郑之江的生命力很顽强,他就像一棵森林边缘即将枯死的霸王树,当春天来临的时候,它还想发芽,抽叶,还想枝繁叶茂。可是,它残弱的皮质导管已经老化了,甚至大多堵塞干枯,水分已经无法输送到大树所需要的地方。

而姜莹也在这样的时间里煎熬着。当然,时间不会因为幸福就会匆匆地来,也不会因为不幸而蹒跚漫步。时间是按照自己的步伐向前迈进的。从春到夏,从夏到秋,再从秋到冬。时间不会疲乏,时间是冷漠的,它感觉不到什么是幸福、美妙、甜蜜、快乐、满足;它更不知道什么是难过、痛苦、悲伤、愤怒、无助。时间简直就是幽灵,你看不到它,也抓不到它。但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你:或者让你神不守舍,或者让你心花怒放,或者让你昏天暗地,或者让你死去活来……反正眼下的时间里姜莹无法平静下来。

农忙季节如期而至。这期间,姜莹很无奈,她不得不让郑之江的弟弟郑之海去打理郑之江的农场。事情来得突然,农忙不可耽误。

郑之江的女儿也来看望过郑之江,时光已经把她送进了高中。

她对父亲,说不上爱,也说不上恨。尽管母亲时常在她的脑子里灌输着杂七杂八,但她已经长大了,她已经具备了判断是非的能力。每每母亲唠叨过后,问她:我的话,记住了吗?她微笑着点点头。母亲看到女儿对自己很虔诚的样子,会很开心:这才是我的女儿。姑娘是妈妈的小棉袄,这辈子,妈妈可就指望你啦!其实,母亲这些话她听得清清楚楚,而没完没了地说父亲那些拖拖沓沓的事儿,她听腻了,早就左耳朵听右耳朵冒出去了。

在她的记忆里,父亲是很疼爱她的,她呀呀学语的时候父亲有空就把她放到脖颈子上。到她懂事的时候,她记得父亲每当回到家里,就在她的小脸蛋上亲个没完没了。

那时候,家里养着一只小花猫。父亲不知为什么那么喜欢小动物,那只小花猫是他的掌上明珠。

小花猫和她也是好朋友。她有一个小皮球,图案是花瓣的像个小西瓜。小花猫一看见那个皮球,就会把毛绒绒的细尾巴立起来,瞪起圆圆的眼睛,伸出一只爪子,小心翼翼地拨弄皮球。皮球滚动了,小花猫就会立即伸出另一只前爪去抓扑。滚动的皮球撩动着小花猫的好奇,它跳动起身子,继续扑一下、抓一下、跳一下……循环往复,乐此不疲。

有一次,母亲织毛衣的毛线球掉到了地上,母亲并没在意,可一会儿工夫,毛线球就乱了套。当母亲拿起扫炕的笤帚举起来的时候,疯玩着毛线球的小花猫才有了警觉,它嘴里叼着乱了套的毛线,祥和的大眼睛盯着母亲举起的笤帚。愤愤的母亲脸扭歪了,手中的扫炕笤帚像一杆标枪,投向小花猫。小花猫机灵地扔下毛线球,快速向门口逃去。毛线缠在一只爪子上,剩余的毛线球立时散了,像一团乱麻。

父亲和小花猫的感情更是如胶似漆。每当父亲进门,鞋还没有脱掉,小花猫就会喵——呜——叫一声然后扑到父亲的怀抱里。父亲常穿一件蓝色的化纤涤纶中山装,日积月累,小花猫的爪子把父亲光滑的衣襟抓出了很多小套子。父亲并不心疼,还是抓住小花猫的爪子往自己的下颌上蹭:来,小精灵,摸摸胡儿吧!endprint

小花猫更加得意地继续向上伸出脖子,用它的舌頭,舔舐父亲的下颌。

她也很想学父亲的样子和小花猫亲近,可是小花猫只和她玩皮球的游戏,最多也就是在有限的两个屋子里捉迷藏:小花猫一会儿跑到这个屋子的炕柜下面躲起来,她追过去把它抱在怀里;一会儿小花猫又跑到另一个屋子的被摞上去。她再气喘吁吁追过去,把小花猫抱回来。其实小花猫是不愿意把自己的身子放在她怀抱里的,又紧又热。

当然,这些都成了美好的回忆。

这些零零碎碎的回忆让她对父亲更加难忘。因为父亲对她绝不比小花猫差。有一次她看到父亲那么亲热地对待小花猫,她嫉妒又失落。父亲看出了女儿的心思,摩挲着她的头,笑呵呵地对她说:小丫头生什么气啊?你是老爸的小棉袄,你也是老爸的小猫咪!爸爸把小花猫放下,抱起她放到腿上:来吧爸爸的猫咪!那一次爸爸的举动让她破涕为笑,心里很热。

父亲和母亲分开不久,母亲就把小花猫送给了居住在林区的亲戚。母亲这样做让她很伤心,并为此和母亲哭闹。母亲并没有和她发火,声泪俱下地抽搐起来:孩子,一个活生生的人都没了,要一只猫有什么用啊!妈看到它,会想起很多很多事情,妈会更难过……

母亲哽咽着拥住她。她的泪水比母亲的泪水流得更加汹涌:妈妈,我知错了,我再也不要小花猫了……

再次去看望父亲,她给父亲买了一个礼物——一个机器猫。虽然父亲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但她相信,当爸爸哪天醒来看到它,会很高兴很开心的。机器猫的两只大眼睛,活灵活现的,还能转动,似乎能把周围三百六十度范围内的所有事物,都能一览无余。招人喜欢的是它就像一只鹦鹉,会学舌:你好——它也会说——你好;你坏——它也会说——你坏。声音挺脆的,非常讨人喜欢。

小女孩含着眼泪跟姜莹说:姜姨,我爸爸非常喜欢小猫,我爸爸在家时,家里一直养着一只小花猫,现在我给他买了一个机器猫,爸爸醒来看到它,心情会好一些的。

姜莹的心思不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面。再说女儿给父亲买一个小宠物也未尝不可。现在的人们大兴养宠物之风。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穷的富的,宠物养得五花八门:大到牛马羊骆驼;中到狗猫兔子老鼠;小到蜈蚣螟虫花大姐;鱼龟虾蟹,鸟雀禽鸦……林林总总,无奇不有。姜莹反对养这些东西,纯粹是神经病,吃饱了撑的。大自然里的物种放养在自然环境里去欣赏有什么不好?非得病态地去虐养,使之失性,退化?人生几十年,自己活得不知咋样,却非要添花出彩,怀揣寂寞,理想空泛,放纵有限生命!姜莹对他们小区里养宠物的人就特别反感:夏天散步的时候,不小心常常会踩到什么宠物的粪便,令人恶心又愤怒!可你又能咋着?世界上少了哪一种人都不能称其为花花世界。猪往前拱,鸡往后蹬,各练一股劲儿。有一次姜莹看到一个出殡的车队,一色的白车,敞篷车里站着一个特别光鲜的姑娘,一身缟素,胸前捧着一幅照片,上面是一只白狐狸,一尘不染。车队缓缓前行,头车里播放着那首网络很盛行的歌曲《白狐》。街上行人驻足,左顾右盼,深感惊奇。原来,那姑娘养的宠物白狐狸死了,正兴师动众地为狐狸送葬,如丧考妣。姜莹那时候还没有离婚,回到家和当老师的前夫说这事,结果两个人差点动了手。

现在郑之江的女儿给郑之江买了一个宠物机器猫,这有什么过分的?摆在那儿,不吃草,不吃料,不拉屎,不撒尿。再说了郑之江出事以后,姜莹的胸口里就燃烧起了一把大火,而且这把大火越燃越烈,几乎要把她烧成灰烬!

所以,郑之江的女儿或者亲戚朋友谁来探望他,买了什么礼物,姜莹一概熟视无睹。

这次,姜莹看着郑之江的女儿,她的心里异常纷乱。怎么说呢?当她和郑之江刚刚结合在一起的时候,郑之江会时常把孩子叫到家里吃饭,也有时候一起去学校看望孩子,她从孩子的举措和眼神中能够领会出一些让她窘迫的东西。孩子虽然从不对她表示不满或者拒之千里,可是孩子怯怯的眼神背后却隐藏着一种仇恨。这种仇恨储存于孩子的骨髓,来自孩子的母性遗传。孩子毕竟是郑之江和他的前妻共同创造出来的生命,这个生命的一半来自郑之江,而另一半则来自郑之江的前妻啊。姜莹知道这种深埋着的仇恨就像岩浆一样,总有一天会喷发。不确定时间,不确定地点。所以姜莹时刻警惕着,她要尽量平复那股仇恨的爆发,她在孩子面前表现出了温存、关爱、大度、慷慨——是啊,一个抢走了爸爸的女人不仅是妈妈的敌人,也是她的敌人啊!这种化干戈为玉帛的安抚,仅仅来源于姜莹同样作为女人软软的内心,来源于她对小女孩的无奈,更来源于对无辜小女孩伤害过后深深的歉意。

姜莹把女孩领到另一个屋子,攥着她的手哭了:孩子,你爸爸倒下了,可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你爸爸还活着。你要好好读书,不要分心,姜姨会照顾好你的爸爸。想了,你就过来。

姜莹把一个牛皮信封递给女孩:拿着,这是一万块钱,上高中累,让妈妈多买些好吃的,注意保养身体。

女孩抬头看着姜莹,眼神复杂而不知所措。

姜莹把信封塞到女孩怀里:拿着吧,这都是爸爸挣的钱。

女孩捂着胸前的信封抽泣起来,也许是憋闷了许久的气息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她的双肩剧烈地抖动着,胸脯也在急剧地起伏……

郑之江的生命力的确很旺盛,他虽然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在生死线上挣扎,但有一天,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确感觉到了那个机器猫的存在。

巧合的是,那天女儿也正好来探望他。

小姑娘兴奋地把机器猫拿到郑之江的眼前,郑之江的嘴唇抽动了一下。他腮上被狼叼走的那块肉一直没有封口儿,洞口里塞着一团纱布,使他无法说话。

他看似平静,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当女儿的面孔出现在他的眼前时,他的眼角流淌出了一串热泪。

爸爸……女儿哽咽着。爸爸……我……我给你买了一只小花猫……

郑之江依然静静地躺在那里,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女儿捧在眼前的机器猫。过了好一会,他又慢慢地合上了眼睛。

爸爸——爸爸——女儿呼喊着,郑之江又疲倦地抬起了眼皮。endprint

小姑娘盯着父亲,父亲的眼睛很暗淡,失去了活力,失去了过去对女儿的爱抚、呵护与温情……

哦,父亲——小姑娘泪如雨下,心碎了!

十二

又是一个早晨,阳光明媚。光线温柔地透过落地玻璃窗照射进来,抚摸着床上的郑之江。尽管柔润的光瀑温暖而亲切地相拥着他,但郑之江感觉不到温暖,感觉不到明亮,他内心深处是黯淡的,苦楚的。大跌大落过后,他只剩苟延残喘了。现在他的身边不能离人,没人在身边,他就感到惊惧,恐怖。在医院的病房里,他常常在夜间惊醒,无缘无故地大喊大叫,撕聲裂肺,整个走廊里都传遍了这样的嚎叫声。

后来郑之江不得不回到家里休养。

姜莹特意让郑之江的弟弟郑之海在春播结束后,专程把郑之江接回来。

母亲对姜莹仍旧保留着自己的看法。她不信任姜莹,她深信姜莹的狐狸尾巴很快就会露出来——人完了,钱到手了,还求啥?吹灯拔蜡是最后一手。最毒不过女人心,也许这个小狐狸会偷偷下黑手呢。母亲想:得盯住这个小狐狸!

母亲于是每天不离郑之江的床边。就连姜莹每天给郑之江打什么针吃什么药,母亲都要亲自过问,

这一切,郑之江的乡友唐凤仙看在眼里,更记在心上,她替姜莹捏把汗:这么厉害的老太太,一旦郑之江真的没了,说不定会起什么幺蛾子呢。

唐凤仙几次偷偷提醒:趁郑之江还明白赶紧把遗嘱立了,有了遗嘱那就稳妥多啦。

姜莹无法把话挑明。立遗嘱,怎么张口呢?现在的郑之江说话嘟嘟囔囔的含糊不清,没人能听明白,智商也急剧下降,过去的很多事情提起来他都无动于衷。怎么还能逼迫他立什么遗嘱?

再说了,当年,她并不是完全奔着郑之江的钱财。对她而言,并不怎么缺钱,两个人都有工资,一结婚,楼房、汽车、聘金、礼单……林林总总,存款最少也得有人民币几十万,日子富足,轻松愉快。

可是碰到了郑之江,她对男人的看法有了一个质的突变。男人的才气与财气并不能完全博得女人的芳心。真正的男子汉是成熟的、睿智的、豪爽的、大度的、知心的、敢爱敢恨的、能生能死的……她感到郑之江就是这样一种男人,虽然郑之江的年龄有点偏大,但这种成熟美与历事的沧桑是奶油小生和白脸书卷气们无法相比的。回头看看自己的丈夫,他虽然从高等学府中走出来当了一名教师,可是那高度的近视片后面的城府与出身却大相径庭。他关心的是柴米油盐酱醋,斤斤计较,婆婆妈妈,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疑神疑鬼,无事生非,说大话,使小钱,贪小自私,冷漠无情……整日吹嘘的就是职称啦,晋级啦,或者发表了几篇论文啦……自命不凡,忘乎所以,骄傲狂妄,目中无人……这不是姜莹所爱,所以她飞蛾扑火,在有限的年华里来了一次涅槃。

有人相信缘分,相信命运,相信注定了的因果报应。其实人生中诡异又无法解释的事件时有发生,巧合而又巧合的事情令人瞠目结舌。

姜莹每天早晨要做的就是给郑之江打针吃药。

这一天,姜莹起来略晚了一点。郑之江出事以来,她晚上经常失眠,思前想后,多少往事绕心头。有时候通宵达旦合不上眼睛,弄得第二天精疲力尽,不得不吃安眠药维持睡眠。

姜莹吃的安眠药是从国外进口的氟硝安定,它能镇静催眠,诱导睡眠迅速。早晨她把晚上吃完药的空药盒扔在了郑之江的床头。本来准备扔进垃圾桶,郑之江要喝水,她就随手扔在了那里。

姜莹像往常一样,端来一盆清水,用毛巾擦着郑之江鼻脸。然后给他喂水喂药。由于郑之江脸上的肌肉让狼叼走了,他的吞咽功能受到了严重影响,那个特制的药具像个漏斗,可以直接插到食道口,药汁就会沿着食道流进胃里去。

当带有刺激味道的药汁就要流进喉咙时,他本能地挺直了脖子——要知道,这是多么迷人的脖颈啊!当年吸引姜莹的不仅仅是郑之江的财富和阔绰,还有那个脖颈。那颈子不长也不短,不瘦弱也不过于肥硕,它就像一匹雄马的脖子似的充满了高傲、张扬与弹力。夏日紫外线照射过的皮肤透露着一种色彩——那是什么颜色呢?黝黑?古铜色?栗子色?姜莹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色彩,反正别致的色彩加上色彩下面带有弹力的光滑,让她想到了一匹绸缎。是的那雄健、高傲,又魅力迷人的脖颈,姜莹是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忘记——药汁很顺利地通过那迷人脖颈下面的食道,流进了郑之江的胃里,传出了咕噜声。

上班之前,她还得给郑之江打针。不凑巧,现成的酒精棉球用完了,她就从抽屉里取出一小瓶医用酒精,打开时不小心洒了一些在床头上。当时她并没有在意,打完针就去卫生间洗手。

走出卫生间,姜莹看到郑之江母亲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盯着自己。为了息事宁人,姜莹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穿好衣服,背上挎包就要出门。谁知郑之江的母亲跨前一步,拦住姜莹的去路:别走!干啥躲躲闪闪的?我问你:你给江子吃的是这个药?老太太举着手中的空药盒。你安的是啥心?你早起就给他吃这种药,还用酒和药,你你你……你个小狐狸精,你也太狠心了!老太太的一只手抓住姜莹肩上的挎包带子,一手揪住姜莹的衣领。你给我说明白喽!

姜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做错了什么?这老太太怎么一阵风,一阵雨的?

原来,老太太搬到根河以后,夜晚经常失眠,吃过很多安眠药,效果都不明显。有一次郑之江弟弟打电话,问是否有好一点的安眠药,郑之江找姜莹在医院里破例买了几盒氟硝安定,因为这种药是不随便外卖的。

郑之江弟弟就把说明书读给老太太听。老太太听得仔细,记得也牢:氟硝安定,也叫十字架……氟硝安定与酒精以及其他镇静催眠药合用后可导致中毒死亡。

现在老太太看到氟硝安定的空药盒,又闻到大量的酒精气味,本来多疑的老太太断定姜莹对郑之江做了手脚——现在的郑之江已成累赘,该得到的都装入囊中,现在这个女人想害死他的儿子!

姜莹恍然大悟,简直是无中生有,血口喷人!她忍无可忍,一使劲儿挣脱了老太太揪着她衣领的胳膊:您!您怎么能这么想?

小妖精,你还敢狡辩?你把一盒药都给我儿子吃了,还口口声声抵赖?我们这个家就败在你这个狐狸精的手里,我要告发你!……我要……来人呐……快……来……老太太一屁股坐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地嚎叫着。endprint

不!——姜莹大喊一声。她的心里乱糟糟的,这个家还能呆吗?这个家还是她能呆的地方吗?她向郑之江的床上扫了一眼,郑之江的头用力翘着,嘴里喊着什么,他在呼喊什么呢?或者在祈求什么?她的心一下子软了,一股空落落的酸楚涌上心头。她稍微镇静了一下,整理整理衣襟,挺起胸脯,刚要迈腿。老太太忽又爬起来:想溜?没门!看我报警去!老太太趔趔趄趄跑向自己的床边,伸手从枕头下面摸出手机。

这个老太太简直就要把天捅破了!姜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快步走过去。老太太气喘吁吁,破口大骂,并想用张开的嘴来咬姜莹。姜莹抱住郑之江的母亲:您消消气,您干吗这样大动肝火呢?姜莹说着,忽然嗅到老人的头发里透出了一股气息,就像当年自己母亲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一样,那是母性的气味,那气味里透着对儿女的爱抚、呵护、关怀、怜悯……姜莹的心一下子被融化了,她难过、悲伤、彷徨、懵懂、不知所措,她喃喃地张开了嘴巴:妈,您到底想让我做什么?

这是姜莹第一次张开口,喊了一声妈。以前她不是不想改口,只是郑之江的母亲不允许。而此时此刻,姜莹突然想到了自己的母亲,而她怀里抱着的老人又和自己的母亲有什么两样呢?母亲和儿女情深似海啊!

郑之江的母亲打了一个激灵。

发生的这一切郑之江都看到了,母亲的屋门敞开着,母亲休息的床和他的床相对着。母亲这样安排是随时都能看到躺在床上的儿子。郑之江躺在床上哭嚎着,他不知道母亲为什么总是和姜莹争吵。他知道母亲和姜莹水火不容,可也不至于总是大动干戈啊!他呜呜哭着,拼命嚎叫着来阻止婆媳之间的争吵。他的努力无济于事,他不是以前的郑之江了。以前的郑之江谁都给面子,而现在他的面子就是鞋垫子……他悲伤,他难过,他痛苦,他无助,他欲生无望,欲死不能,眼泪和鼻涕在他畸形的面颊上模糊得一塌糊涂……可是当姜莹抱着母亲喊了一声妈,郑之江的心里又犹如五月的黑龙江,开始融化了,激荡了,澎湃汹涌,一泻千里……

郑之江母亲浑浊的眼睛盯着姜莹,现在她显得异常平静:小姜,你掏心窝子说,你图江子什么?

委屈的淚水从姜莹美丽的眼睛里流淌出来,这句话不仅仅来自郑之江的母亲,所有认识她误解她的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其实,她作为一个生命个体,她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她有追求爱和崇尚爱的向往。她不奢望别人能理解自己,但她希望别人尽量不要误解她的初衷。可是,世俗的框子直到现在还在封锁着她,禁锢着她。她纯粹的内心就像幽深的海底一样,阳光是那样难以照耀。

郑之江母亲的话,她没有回答,她转身跑进卧室,在抽屉里拿出了一串钥匙,回到郑之江母亲身旁:妈,人世间,除了金钱,难道就不能有真爱么?我爱你儿子这个人,我爱他是个男子汉!

姜莹把手中的钥匙递到郑之江母亲颤抖而嶙峋的手中:这是金柜的钥匙,全部家当都在里面。

姜莹扑到郑之江的床上,放声恸哭。

责编手记:

要命的是出发的时间。倘若是大年三十早晨出发,郑之江就会赶在暴风雪到来之前抵达根河。可是一上午的时间就在他给留在家里的再婚妻子姜莹置办年货零食中耽搁了。又或,姜莹像往年一样缠住他,不让他去母亲那里过年团聚,可偏偏这一次,姜莹的心一软,就把他送上了绝路。再有,被暴风雪围困两天之久的郑之江眼看就要获救的一线生机,却被两只饥饿至极的森林狼彻底击碎……真的是“点背”啊!这样的情节逻辑究竟是人物命运不由自主的推进,还是出于作者“不厚道”的刻意安排?小说文本留下了颇多有意味的线索。在一次酒后,郑之江当年插队时的战友后来的“女哥们”唐凤仙在有意无意间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早知道你现在这么出息,当年说什么也得嫁给你呀。”可是在当年的郑之江身上实在是看不出出息在哪儿。倒是在郑之江闪回往事足可炫耀的插队时片段,看似游离主线,却起到了“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效果。至于从当年偷奸耍滑机变迭出的知青到“成功人士”的化蛹为蝶的过程,作者却惜墨如金,留给读者足够多的想象空间。大可玩味的是,郑之江这样一个“老男人”在姜莹眼里却是“有城府,有担当”,“有悲悯情怀”的值得为他断绝父女关系净身出户的“男子汉”。不知是郑之江“成功人士”的光环亮瞎了她的眼睛,还是在虚荣心的促使下,使她完成了一次人生的“超越”?更出乎意料的是,小说的收束,利益攸关处,“物质女人”姜莹真情喷涌,泪水湿了一地……怎么,作者是不是太有幽默感了?正在疑惑之际,编者脑海里忽然蹦出两个字:错位。是的,就是错位,应该是这篇小说的“文眼”所在……哦,现实中的你,是不是也有过某种错位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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