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
2017-10-09刘亮程
刘亮程
我的童年跟那个年代大部分人童年一样,我是在村庄出生的,八岁时候我的父亲就不在了,母亲带着我们六七个孩子,在这村庄里面艰难地度日。
其实那样的生活应该说是很苦的,可能算是苦难者的童年。有时候吃不饱,因为家里面没有父亲,经常被人欺负。
但是后来我写这个村庄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童年时期是好的,并没有写那时所遭遇的痛苦不幸,但我回过头去想我的童年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样的童年,尽管有家庭的不幸,但是毕竟那个世界是完整的,我感受到的世界是完整的。
当我一篇一篇地去把那个村庄呈现出来的时候,我感受到了那么多的白天和黑夜,然后童年的自己在黑夜中穿过一条一条的巷子,追着树叶玩,在鸟林中醒来睡着等等那么多有意思的。
后来我一想,假如这样一种童年生活,让一个荷兰作家去写,可能就变成了一个逃难史了。
但是我没有,当我回过头去写这个村庄的时候,我内心充满了喜悦。我觉得我在跑步中,在这个村庄四季中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这可能是记忆选择,好比一个人幸不幸福,不只是他过了怎样幸福或不幸的生活,关键取决于他选择了什么样的记忆。
我选择了那些好的记忆,没有选择坏的记忆,所以成就了那一本书。因为我觉得写作也是经历第二次人生,作家跟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普通人也回忆往事,也回想自己往年的经历,但是作家他获得了一个机会,去完整地回忆自己的人生。
當你回忆自己人生的时候,其实是重返人间,在经历人生。回忆的过程,会让你在当时生活中遗忘的许多东西,没有体味到的许多东西,完整的又被你补救回来了。
所以后来有记者采访说你童年那么苦,但是在你的作品中看不到这些东西,当然有忧伤,有孤独,但是看不到苦难。我说我也非常庆幸,能够有写《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的机会,让我回到自己的童年,把童年又完整的回味了一遍。
还有我《在新疆》这本书的最先一篇叫《先父》。因为我的父亲是在我八岁的时候不在的,我几乎想不起来他长什么样子,他跟我说过什么话或者在家里面做过什么事,都想不起来。
但是我就是想给我的先父写一篇文章,这样一个只记下名字,家里面有一张照片,也非常模糊的父亲怎么去写他?我们只是每年清明的时候一家人过去给父亲磕个头,叫一声父亲,上炷香。
就是这样一个父亲,在你的童年中曾经存在过,后来早早就离开人世,你想着他的名字,你每年清明去给他烧纸,这样一个父亲怎么写呢?没办法写。但是我从二十多岁就想给父亲写一篇文章,一直到三十多岁,忽然就开始写了。
《在新疆》的一篇先父,突然我觉得可以跟父亲对话了。第一句话就是我长到四十岁的时候,突然觉得比那个少年的时候更需要一个老父亲。然后就开始,想父亲出面,开始跟父亲交流,然后一句一句的对他诉说。
我对他诉说的时候,我知道他在上面能听到,他在听我说。就这样把这一篇文章写完了。
写完之后我自己非常心酸,也非常欣慰。欣慰的是我终于对自己塑造的一个父亲,早年在我八岁的时候,去世的父亲,我把他从黄土中捡了回来,完完整整的出现在我的童年和我以后怀念他的那些日子,所以我塑造了一个童年,捡回了一个父亲。
其实文学写作就是对生活的重塑。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你从母腹中降生的那一瞬间,其实这个世界已经把它所有东西都给你了。
世界不可能给你第二次,你从母腹中出生,睁开眼睛看到的天空就是永远的天空,你呼吸的那一口空气就是这一辈子永远放不下的那一口气。你闻到的花香,听到的鸟鸣,看到的父母、亲人怎么样,也是永远都不会再换的。
所以讲到新疆讲到家乡的时候我总是满怀激情,好多人不认可自己的家乡,以为自己的家乡没给过自己什么,自己的许多许多都是从外面获得的。
其实不是,家乡在你一出生的一瞬间就把全部的世界给了你,你只是拥有着家乡给你完整的世界,在世间活着而已。长大、工作、生老、病死,最后当你走完一生,你放下的这所有所有也是家乡给你的,这就是家乡。
选自《散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