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共有产权房模式与上海有何区别?
2017-10-09肖和荪上海
上海房地 2017年9期
文/肖和荪(上海)
北京的共有产权房模式与上海有何区别?
文/肖和荪(上海)
8月上旬,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那些天,多家中央和北京媒体纷纷报道,让人们感觉似乎北京的住房保障工作又有了创新举措。
其实,共有产权房作为住房保障的一种形式,已经不是个新名词,上海在2010年就开展了共有产权房的试点——将“经济适用房”向“共有产权房”靠拢,并完全取代“经济适用房”。2016年上海正式颁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上海对共有产权房模式的创新在于“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这一举措强调“政府与住房保障对象共同努力解决住房困难”,即降低保障住房出售的价格,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刚需。其政策亮点还在于售后管理的灵活性,即可以继续支付房款获得全部产权,又可以有条件地出售、出租行使收益、处分权利,并与政府分享获利。上海的这些做法在北京的办法中都得到了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和上海在共有产权房模式上没有大的区别。
多年来,北京市住建委积极探索和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从“公租房”、“自住房”到“共有产权房”,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特别是总结“自住房”的利弊得失,以共有产权房取代“自住房”,促进住房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北京的共有产权房管理办法是在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取长补短以使之更加契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和民生需求。如果说北京的共有产权房模式具有自身的特点或特色,那就是其共有产权房建设要求是“全装修”的,而且还配置车库,使住房保障对象的居住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