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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视角:平台经济中劳动力的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

2017-09-29

信息化建设 2017年8期
关键词:滴滴参与者用工

● 本刊记者 侯 瑞 /文

滴滴视角:平台经济中劳动力的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

● 本刊记者 侯 瑞 /文

分享经济时代,涌现了大量优秀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滴滴出行就是其中的翘楚。作为典型的分享经济平台,滴滴有着完全不同于传统制造业的劳动用工方式,也因此有着自己对于平台经济中劳动力相关问题的理解。会上,来自滴滴法务总监沈冲分享了滴滴关于“互联网+”平台经济中的劳动力相关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

两角度理解平台经济中劳动用工特点

谈到平台经济中的劳动用工特点,首先应该了解平台型经济的特点,这需要从参与者和平台建设者两个角度来理解。

从分享经济参与者的角度来说,一方面,劳动用工呈现越来越分散和碎片化的趋势。这在O2O行业表现得尤为明显,主要体现在要解决物的分享和人的分享上面。同时这个问题还存在着中美差异,美国的分享经济是分享物的问题,而中国则是分享人的问题。从平台经济和劳动用工基本特点的角度来看,将平台作为生活唯一来源的是少数。例如在滴滴平台上,沈冲曾遇见一个司机,他的工作就非常碎片化和零散化。他从农民转而开始跑运输,而且他有两辆车,农闲时拉滴滴,农忙时做农贸生意,间或在58平台上拉点货物。这从生产的角度来说,与传统企业的分配方式完全不同。另一方面,从平台型企业来说,以滴滴为例,是要满足日常出行的需求。滴滴经过统计发现,早晚高峰的打车需求是平时的四倍,但如果所有的需求都是通过全日制的劳动输出的话,就很可能出现像首汽的司机在大街上打牌的状况。因此要满足社会动态调整,特别是社会需求的话,必然会导致阶段性的从服务输出端,这既包括日常的常规性的输出,也有包括阶段性的补充性的输出。

从分享经济平台建设者的角度来说,滴滴自己也一直在进行分析。比如去年交通部出台的关于网约车的管理办法,但现在看来落地情况不是特别乐观。在天津,上个月接单的司机有8800人,但其中符合规定的只有483人。然而,同样作为网约车,神州平台与滴滴出行是两种不同的模式。神州最开始是做线下运输行业,只是增加了线上订单,但是滴滴其实是类似于携程、淘宝这样的平台型企业,自身并不供给任何线下服务,而是整合线下闲散的社会资源,达到供给方式的最优配制。从这个角度来说,平台型企业是通过技术来降低交易成本,而交易升值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则是规则。实际上,当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决定交易成本的已不再是信息传输本身,而是信息传递之后,人与人之间规则的合理化。这也是现在一些线上仲裁机制用以解决人与人之间交易过程中不确定性和纠纷。从平台型企业未来发展角度来说,其实他搭建的恰恰是多方参与的、经济型的生态和社区。

平台企业的作用更多的是建立社区里面的规则,建立配套的机制来保证规则的良性运转,而其自身不能作为运动员参与到运动过程中,因为这会违背原则,而这恰是滴滴践行的基本原则。滴滴是不能支持车辆和固有司机的,因为会造成冲突和利益上的矛盾。也就是说,滴滴作为分享经济平台,其角色就在于优化自己的算法和规则,因为这个行业天生具有网络效应。

如今,无论从平台的参与者,还是从平台搭建者或者生态搭建者的角度来说,和过去两百年传统工业化经济形成的经济模式和雇佣关系相比,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由于信息交互越来越便利,过去企业化经营需求会被弱化,现有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已经和实际的劳动参与者,和社会发生联系的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从我国劳动保障体系建设的角度来说,我国是经过了从国家保障到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逐渐演变的过程,这是跟中国经济从纯粹的国有经济,到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演变的过程,是一个配套的演变。

“互联网+”时代需要更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从改革开放三十年到现在,“互联网+”了之后,过去的劳动用工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的背景下,意味着一个更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而这其实应该研究解决现在要面临问题的思考路径,而不是再去研究到底现有的平台和司机的关系,是不是两百年前的劳动关系这种课题。大家逐渐会发现,再去讨论是不是劳动关系,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劳动关系的界定是基于之前的一些相对稳定的经济形态基础上,抽象化了的。劳动关系背后代表着一百个、一千个权力义务的结合。而这些权力义务真正涉及到社保或者工商的,可能只有两三个条款,更多的是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多长时间,必须按照什么劳动,什么要求上下班。

而这些因素在现代的零散用工的背景下,已经完全没有适用的条件和需求了。相反,大家需要的是去了解在现有环境下,所有参与者现在需要的新型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到底该如何进行新的划分;在此基础上,还要把跟网络相关的做个分层,从每个层面去界定新型的网络平台关系,以及背后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搭建,这可能才是思考未来劳动用工的合理路径。

滴滴平台发展的过程,是网络竞技平台从初期自由竞争阶段逐渐演变的结果。从最开始的零散服务输出,到逐渐出现更专业化的团队,输出相对稳定,到公司化的产品输出。比如,过去滴滴平台上几乎只有车辆,司机开着自有车辆拉货,但现在逐渐有一些企业加入进来,把自己的车放在平台上。站在稳定的服务输出角度,平台更鼓励相对规范的企业,接入到平台当中,作为服务输出的主要力量。这样,在常规的时间段会有一个更稳定的服务输出。这个过程还需要经历五年左右,逐渐像淘宝和天猫一样形成分层,零散的人集中在淘宝平台上,能规模服务输出者则聚集到相对高端的、公司化经营模式里面去。而平台理念则恰恰是把这个信息展示出来,通过市场选择的方式来实现,这里面还需要逐渐建立和优化相应的配套机制和规则。

因此,平台型经济的解决方案首先要避免概念化的讨论,应该回归经济本身。因为平台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平台和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已经和过去部门关系经济利益分配发生了变化。平台其实只能够在中间赚很少一部分交易费用,更多的服务费用由服务的参与者获取。在这个背景下,套用过去的雇佣关系利益分配格局,从经济上是不匹配的,必须搭建灵活性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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