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其实深情和尴尬一直并存
2017-09-28东子
东子
随着故事越写越多,这更像是生意合作上的纠纷和情感上的挫折,即便出现了“利用感情欺骗巨额资金”这种狗血事情,最应该做的也不是爆料,而是起诉,付之于法律才是保全自己利益和声张正义之举。
十一年前,也是现在这种金秋时节。我记得当时我们北方的天气还有点热,但那也是降温之后的温热而已。那时的薛之谦来沈阳为他的第一张专辑《薛之谦》签售做活动。很多媒体在次日的通稿上都用到了“人气小王子”这种称呼来款待当时的薛之谦,可是其实去到现场的记者,即便是娱乐口的,很多人也根本不知道这位“人气小王子”到底是谁。那时的薛之谦刚刚在前一年的选秀节目《我型我秀》上获得四强,在“快女”当道的2005年、2006年,很多人都没关注到这样一个节目的一位四强选手,也是人之常情。
不管怎么说,对于一个喜欢音乐的小伙儿来说,“四强”就是出道的标签,也是砝码,只要抓住了,就不会轻易变得一钱不值。而薛之谦跟當时的一大拨选秀出道的歌手不同,他除了登台演唱,还可以创作词曲,身上自然又多了一个“才子”的标签。
我很清晰地记得,2006年的薛之谦签售时的情景,当时他好像是感冒了,总之身体流露出不舒服的迹象,但年轻气盛或者刚出道显得很投入和谦逊,他一直对工作人员和前来的歌迷面面俱到,基本上没有任何架子。也不知道那天是正好赶上他生病才面露苍白,还是当时没怎么流行精致小鲜肉这种妆扮,总之,印象中的薛之谦非常朴实,简直跟今天各种广告中的大黑框眼镜、卖萌逗逼的那个精致人气偶像判若两人。
后来过了两年,有同事接到唱片公司寄来的唱片,打开发现是薛之谦的第三张专辑《深深爱过你》。也不算意外,本来就是创作型歌手,趁热打铁或者在年轻的时候有表达欲,自然创作量也可以是惊人的。但让人有点尴尬的是,当时竟然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了第二张专辑,怎么就第三张了呢?这样的细节,当然可以理解为是一群媒体人不够敬业,但也能反映出当时的薛之谦正处于人气和知名度的尴尬阶段。不是不够红,而是有时候即便是好事儿也会来得有点让人莫名其妙。
有几年作为歌手的薛之谦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也许在今天取得相当人气之后,他的粉丝会从那些故纸堆中扒出他在2008年到发行第四张专辑之间的作品和事迹,但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这大概又是一颗还没升起就差不多销声匿迹了的明星。
2010年的时候,听说过薛之谦的一则新闻,跟这几天传出来的“网红自曝被薛之谦骗财骗感情”有关。那是他否认自己被包养的一段采访,他还说“说我被包养还不如说我当鸭”,他的意思是这是男人的底限,无论怎么样自己都不会跟这个沾边的。按理说,明星能说出这样“生猛”的关键词,是会被放在报纸娱乐版头条位置的,这样的大标题符合吸引眼球的特性。但当时我们的娱乐版编辑只把这条新闻以及薛之谦的语录处理在了很边缘的位置,所占面积也是极小的那种。原因就是,以他当时的人气,即便说了什么吸引眼球的“狠话”,也很难让编辑做出“加粗加大放头条”的选择。
这个阶段的薛之谦其实并不能算是尴尬,虽然跟现在的如日中天人气完全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但当时他还算挺讨喜的,不管是接触过他的记者,还是从一开始选秀阶段就追随的粉丝,他都显示出一副出色的素养和状态。比如他的彬彬有礼,很有节制地面对媒体和粉丝,既懂得收敛,也懂得接地气地跟路人打成一片,这些都是一个明星拥有好的素养的体现。不红是不红,但并不代表一个明星就没有价值,恰恰相反,我们总是能看到一些精于演技的老戏骨,他们的一生可能从来都没所谓的红过,但他们的工作显然是有价值的。2010年到2014年、2015年左右的薛之谦,给人留下了创作型歌手、颇有才华,但显然还未爆发的印象。对于一个人来说,这个阶段其实可能是最美好的一段,一切皆有可能,但又无需我们焦灼地期盼,该来的总会来,等等。
这样说当然也是事后诸葛亮,因为任何时候类似早年薛之谦那样的歌手或者艺人总是太多了,你不能说他们都有日后爆红起来的潜质,那不科学。到了2015年,薛之谦渐渐在音乐之外获得了人气,而这种人气当然可以反过来回馈他的音乐人身份。
2016年的薛之谦完全可以用如日中天来形容,而且是在一夜之间,再而且是在一条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的道路上完成了这次绝杀。即便后来传出他已婚和离婚的新闻,那时人气高涨的薛之谦已经可以靠段子来虏获人心,他的粉丝反而可以接受他的这种充满人间烟火气的过往。当时,我们就说,薛之谦是一位罕见的有过婚史的人气偶像。可能是老派的编辑中,还有人没有从前几年的刘德华隐婚事件中抽离出来,觉得偶像可以摆脱感情婚姻束缚的,还真是不多。
薛之谦继续红,红得不可收拾,就像2015年的中国A股市场,很多参与者看到日日暴涨的股市都有点不知所措,因为凡事必然会有个终点,大树不会长到天上去,只是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不晓得这终点会以何种方式、什么时候到来。
我当然不是说爆发了“丑闻风波”的薛之谦会就此崩盘,毕竟明星的生命与股市的运行不一样,也许明星的轨迹完全不需要调整,可以一路走高一直到终点。况且,现在又是一个资讯膨胀,总有新的可以迅速取代旧的,不信明天再有一个什么什么耸动的新闻,人们也就该忘了薛之谦的这档纠纷了。大众的所谓的“求真”真的不过七秒钟。
回头说下“网红自曝”这件事,尽管听着的确有一种“惊天大八卦”的感觉,但随着故事越写越多,这更像是生意合作上的纠纷和情感上的挫折,即便出现了“利用感情欺骗巨额资金”这种狗血事情,最应该做的也不是爆料,而是起诉,付之于法律才是保全自己利益和声张正义之举。毕竟在一个法治国家,单纯依靠自媒体爆料,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最后不知道李雨桐身边有没有懂法的理性朋友,可以劝劝她,单纯地“搞臭”一个人只能是泄愤,而达不到真正拿回自己利益的目的。最光明正大的做法,应该是交给律师和法院来处理。当然,前提是这纠纷真的存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