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新规发布
2017-09-28吴妍
福建轻纺 2017年5期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新规发布
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记录的运输、贮存、交接环节等基本信息。企业应当建立运输记录管理制度,记录保障食品安全的运输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在交接信息方面,交接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一进一出,即不论物权归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需记录一进一出交接信息。
《规定》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组织、推动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工作,探索、制定行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搭建合法、权威、公正的第三方行业追溯实施情况咨询平台。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和解决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