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食药监局对学校食堂及周边进行专项检查
2017-09-28秦四海颜廷朝
食品安全导刊 2017年26期
□ 秦四海 颜廷朝
新郑食药监局对学校食堂及周边进行专项检查
□ 秦四海 颜廷朝
随着季节转换和学校陆续开学,学校及校园周边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各基层站所及时开展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全面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对假期后重新使用的工器具和餐饮具等做好清洗消毒,对食品仓库及时清理;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新聘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指导、监督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食类食品,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对检查发现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督促其尽快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
对校园周边餐饮店及各类商店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严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合法有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整洁卫生,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和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索证索票是否齐全;加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餐饮具、工用具是否清洗消毒;对于食品经营商户严查进货渠道及其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流入,严查其经营食品的储藏、销售情况,确保其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目的是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和经营商户的经营行为,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面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广大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