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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防士官院校建筑消防设施课程教学改革

2017-09-27朱磊

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 2015年12期
关键词:设施消防建筑

【摘要】在灭火战斗中正确有效的使用建筑消防设施,对于提高灭火救援的效率和成功率,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士官院校教学对象认知特点和任职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院校现有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围绕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实战应用能力,从教材体系、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和衔接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提出了课程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H19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

“攻防并举,固移结合”是灭火战斗中一条重要的作战原则,在高层、地下等场所火灾扑救中,也明确提出了“以固为主,固移结合”的战术要求,这里的“固”,指的是建筑中设置的用于防火、灭火和人员疏散的各类固定消防设施,本文统称为建筑消防设施。这些原则和要求,是基于建筑结构特点、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火灾扑救难度以及当地消防队(站)建设实力而提出的。在灭火战斗中正确有效的使用建筑消防设施,对于提高灭火救援的效率和成功率,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通过对近年来的发生的一些重特大火灾案例进行梳理,我们不难发现,在灭火救援中仍然普遍存在着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意识不强、实战利用率不高等问题。究其原因,参战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相关知识掌握不足,日常应用训练少,训练与实战脱节以及设施自身存在的施工安装质量和维护管理等问题,造成了灭火实战中对建筑消防设施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不能用的现实。因此,加强官兵尤其是起到骨干作用的士官群體建筑消防设施相关知识教育培训,成为了当前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1. 士官院校教学对象分析

1.1 士官学员认知特点

士官学员的来源大体有两类:一是经过本人申请、基层推荐、机关考核、组织审批、部队统考及择优录取等程序正式入校学习的学员;二是各类短期培训班学员,主要包括地方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入警培训、士官选取晋升前资格培训以及消防专项技术岗位培训班的学员。对于第一类学员,由于受自身知识结构、文化层次、学习思维等方面的影响,在入学初期,主要表现为学习的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较差,学习方式较为僵化,思维的主动性、灵活性较差。在学习中期,由于多数学员已适应军校教育生活、学习和训练,学习态度有所松懈,积极性有所下降。对于第二类学员,虽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领悟接受能力较强,但由于培训时间较短,培训需求与正式入学学员存在一定差异,建筑消防设施课程往往不涉及或仅做了解性教学,因此,本文后续内容仅针对第一类对象阐述。

1.2 士官学员任职需求

随着部队士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士官在部队士兵编制中的比例逐步提高,职业性和技术性特点日益突出,主力军作用愈发明显。士官处于义务兵和军官之间“兵头将尾”的位置,不仅是各自岗位上的专业技术能手,而且是部队最基层单位班或排训练、作战的直接管理和组织者。结合消防部队工作实际和本课程教学而言,一方面,作为灭火战斗指令的具体执行和操作者,士官学员应当熟练掌握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实战应用方法,通过及时正确的操作来实现战术意图;另一方面,作为日常训练的组织者和班组灭火作战的指挥员,士官学员除应当具备讲解、示范、组织开展训练和实施现场临机指挥等技能外,还应当具备立足驻地实际,结合自身灭火作战工作经验,围绕建筑消防设施实战应用操法修订、完善与创新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的能力。

2. 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建筑消防设施是消防部队院校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中相关专业的一门主要课程,通过分析研究,笔者认为,现有的课程设置(本文特指狭义课程)和教学模式与消防部队士官工作性质和技能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1 课程定位方面

消防部队院校主要培养消防警官和消防士官两类人才,其中,以消防警官为培养目标的院校教育,建筑消防设施课程主要定位于培养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管理人员;地方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主要定位于培养消防设计、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与维护管理人员。显然,此类课程定位与消防部队士官的工作性质存在较大的差距。

2.2 教材建设方面

教材建设服从于课程定位,教材内容源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现有的教材一般按照系统作用、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相关要求(产品生产、检验、设计、施工、监督检查、检测、日常维护)等结构进行编写,基本不涉及建筑消防设施实战应用的具体操法,对消防部队士官业务训练缺乏指导性。

2.3 教学模式方面

在教学计划中,课时分配多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在教学方法上多以授课人员讲解示范为主,教学对象动手操作为辅。实践教学,也往往采取到实训基地等消防设施演(展)示场所参观的方式进行,一定意义上来说,仅仅是增加一些理论教学中计算机投影内容实物化的感性认识而已,教学对象动手参与度不够,远远不能满足消防部队士官实战应用的技能需求。

3. 建筑消防设施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

3.1 完善“立足需求”的士官教育培训教材体系

士官教育是按照士官所在岗位,为使其获得履职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而进行的专门教育,在本质上属于职业技术教育范畴。作为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和继续学习能力的重要载体,教材建设对于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不言而喻。根据教育部与原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发的《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指导方案》中提出的“职教课程开发要在一定程度上与工作过程相联系”的要求,建筑消防设施课程教材建设应当立足于消防部队士官认知特点和履职需求,做到“一减二增”。“一减”:减少理论性较强、晦涩难懂的内容,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介绍尽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做到“知其然”而不必过度强调“知其所以然”。“二增”:一是根据消防部队士官日常训练和灭火实战需要,增加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与应用知识,章节上可按照先单兵训练后班组合成训练、层次上可按照系统组件辨识、关键组件操作、班组应用操法、简单故障判别与排除的顺序进行递进。二是根据当前消防部队“巡防一体化”的工作要求,增加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要点和巡查方法的内容,但在工作的难度和技术含量上要把握准确,并与专职从事监督检查的消防警官的工作要求有所取舍和区别。endprint

3.2 推进“技能主导”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士官教育要贴近部队,面向实战。实战不是纸上谈兵,这就决定了士官教育的培养目标不是教授型专家,而是技术型能手。因此,建筑消防设施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应围绕教学目的、教学主体和教学方法,切实做到“三个突出”。一是教学目的要突出“注重能力”。不但培养学员动手操作的能力,还要培养学员讲解示范、组织开展训练以及分析研究解决問题的能力,以充分发挥士官学员毕业归队后的骨干引领作用。二是教学主体要突出“学员群体”。强调学员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的各个环节,在教员创设的教学情境中,主动思考、积极实践,在教员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进行充分交互,使学员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主动获取知识、掌握技能和提高能力。三是教学方法要突出“技能实训”。以“实战化”教育培训工作要求为牵引,修订完善教学计划,理论教学以够用为度,调整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坚持理论向技能转移,课堂向训练场转移,灵活采取理论知识铺垫,实践教学检验和巩固;边实践边理论启发;先实践后理论升华等教学方法,努力实现教、学、做三者的有机结合。同时,要积极研究开发一些仿真程度高、安全经济、便于情景设定和恢复、便于分解展开、可重复利用的模拟建筑消防设施,以克服现有产品实物购置安装和维护维修成本高、移动性较差等不足。

3.3 丰富“注重过程”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

课程考核是对学员所掌握的知识、技能、素质进行的综合评价,具有检查、反馈和导向等多重功能。而现行的建筑消防设施课程考核评价体系主要由期中、期末两次集中性的理论笔试(合占80%)和平时学习表现(占20%)构成,存在着考核功能体现不全,考核内容重知识、轻技能,重理论、轻实践,考核形式单一等不足。对于士官教育而言,教学的基础是能力,而非学历或学术知识体系。能力教学贯穿于教学全程,对能力的考评也应当是动态的,过程化的。过程考核是对学员学习态度和课程教学效果的一种实时检验和反馈,有利于帮助教学双方更快的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教学设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过程考核既要考评学员的学习态度,也要考评学员的学习方法;既考评学员的动手实践能力,也考评学员的示教组训能力;既考评学员的单兵素质,也考评学员的班组协同。考核形式可结合项目、任务而有所变化,可以对项目、任务的具体环节进行考核,也可以对完成结果进行考核;可以对学员个体进行考核,也可以对团队整体进行考核,使考核结果更加全面,逐步形成以过程考核为主,环节考核与结果考核、过程考核与理论考核相结合的建筑消防设施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3.4 建立“两个融合”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机制

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火灾扑救案例中消防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表明,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以降低职业风险,推进火灾救援职业化已刻不容缓。救援力量的职业化程度要靠每个个体的职业能力来体现,而职业能力的高低需要依赖于一套具有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规范等属性的职业技能标准去评定。2009年全军《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中指出:“选取专业技术士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了“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的工作要求。近年来,无论是社会层面还是部队内部,建筑消防设施应用和管理的技能要求已陆续体现在一些职业技能标准中,如《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消防员》等。这就为建立健全士官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鉴定培训两者之间的课程衔接体系,推进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个融合”奠定了基础。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教员要学习标准、掌握标准,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方法和要求,结合鉴定工作计划,寓技能培训与正常教学之中,并坚持“培鉴分离”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

4. 结语

院校教育是部队基层人才建设的重要一环,是部队战斗力的生长点。士官院校教育作为国家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教学应当把握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规律和工作要求,结合士官学员的认知特点和工作需求,在教材体系、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以及对接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同时,从士官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院校教育只是一个“中点”,教学的成效还需要接受实战的检验,士官人才的职业能力需要结合工作实践、学习和思考,不断地实现自我提高、自我发展,并反过来促进课程教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参考文献

[1]谷智国.刘顶峰.军校士官学员认知特点现状与对策研究[J].科技信息,2010,35.

[2]常树春.适应士官任职教育需要 积极推进教育观念转变[J].科学时代,2013,23 .

[3]宋丽娜.高职院校能力本位的课程考核体系改革探索[J].河北旅游职业学报,2013,18(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OL]. (2014-06-24).

作者简介:朱磊(1972-)男,南京消防士官学校训练处高级讲师,研究方向:消防技术、教学与管理、士兵职业技能鉴定。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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