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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不批捕制度

2017-09-23彭瑾瑜刘勤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0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发展现状检察机关

彭瑾瑜+刘勤

摘 要:不批捕制度的运用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一种态度表示,这同时也是对于公安机关正确行使权力的善意提醒。本文探讨了我国的不批捕制度的概念及现状,基于此分析了其发展和优化策略,以期从立法和实践操作多方角度探讨这一制度的长效发展。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批捕制度;发展现状

自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对于逮捕决定相关的问题都做出了较为完整的规定和较为明确的界定,对于逮捕条件作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国不批捕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但实际上我国不批捕制度相关理论及实践还存在一定完善和优化的空间。为了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这需要从长效机制角度更好地推动相关立法及操作层面的完善。

一、我国不批捕制度的概念及现状

不批捕制度是不批准逮捕制度的简称,这是指检察机关所作出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是基于公安机关移送的逮捕材料的审阅过程之上,检察机关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由此作出的相关决定。实质上不批捕制度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拒绝回应,但这并不是对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全盘否定,相反这是对于公安机关正确行使权力的善意提醒,督促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需要保证证据的充分性。

我国不批捕制度的应用具备一定的积极意义和价值,就当前我国现状而言,批捕案件的数量极大。应用不批捕制度一方面能给予犯罪嫌疑人以一定的人身自由保障,保障犯罪嫌疑人不被無故羁押,其人身自由不被非法侵犯;另一方面这一制度的运用也可以提高和加快司法诉讼的效率,督促公安机关不断完善侦查步骤和措施,进一步推动证据和事实的完整呈现。针对部分无犯罪事实的批捕案件,检察机关运用该项制度,执行不予批捕的决定,还可以提前减少或者避免冤案错案的发生。但实际上不批捕制度在我国理发体系中并未实现系统化和全面化,在立法层面缺乏相应的依据保障,难以把握不批捕的理由,同时检察机关后续对于公安机关的监督也存在一定的空白。为了更好地建立常态化的不批捕机制,这需要立足于当前我国立法的现状,从实际角度出发,更好地完善相应司法程序和监督工作。

二、我国不批捕制度的发展及优化策略

1.我国不批捕案件的数量分析

近年来我国不批捕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逮捕条件符合性判定方面存在一定的分歧,究其原因,这主要在于当前我国立法层面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本身具备一定的模糊性,对于审查逮捕必要性的考量存在较为差异的决定标准。另外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两者在职能方面存在不同,相较于公安机关更加追求逮捕率,检察机关则更倾向于从严审查,在逮捕必要性的判断过程中需要考量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以此作为依据判断是否存在逮捕必要。基于这些原因,随着不批捕制度的发展,我国当前不批捕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这也会导致我国复议复核案件的数量增加,两者处于正态分布的状态和关系之中。为了更好地推动这一制度的长效发展,这需要在立法层面加以完善,更好地推动司法操作的成熟和审查机制的完善。

2.我国检察机关不批捕决定的人员特点

针对我国当前不批捕案件进行分析,其中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较大。当前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但为成人年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案件数量却处于下降趋势。另外我国检察机关不批捕决定的人员特点还包括本地人这一特征,与外地人相比,本地人拥有固定住所和社会关系,基于检察机关考量角度认为相较于外地人而言本地人的逃跑可能性较小,因此无逮捕必要。此外,检察机关执行不批准制度的过程中如遇到疑难案件则是提请所有承办人实行集体讨论,防止因为个体的政策理解偏差导致错误批捕,从而引发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3.完善不批捕制度的优化建议

为了解决当前实行不批捕制度存在的矛盾,避免不必要的复核程序和工作,需要在立法层面、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等方面实现相应的优化,进行积极意义的法律探索。首先需要细化审查逮捕条件,对于逮捕的证据及必要性进行明确的限定。新《刑事诉讼法》 在吸收了此前《逮捕规定》的合理基础之上将逮捕条件进行明确化和具体化,例如详细规定了社会危险性的五种情形,同时对于可以逮捕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二,针对不批捕案件的复核程序的启动条件进行严格规定,避免当前的复核程序的随意启动,由检察机关指派专门人员对提请复核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第三,在立法层面需要建立复核案件办理的磋商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复核案件的风险评估,对此进行风险分级,完善相应的案后追踪机制,从而更好地实现犯罪打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执法的良好效果和社会效应。

三、结语

就我国当前现状而言,我国不批捕制度尚未建立系统化的体系,同时相关的理论也需要完善。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不批捕制度的法律效果,这需要从立法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进行不断地完善和优化,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积极价值。

参考文献:

[1]朱士阔.检察机关不批捕案件复核工作研究[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04):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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