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吃胎盘的那些事儿
2017-09-22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则新闻:
5月15日中午,北京某小区内,两名胎盘倒卖者将烘干的胎盘打成粉末后,装入空胶囊内。这个胎盘是他们从某妇产医院收购而来,从清洗到加工完成,用时约一小时。
倒卖团伙盘踞北京一些医院大量收购人体胎盘,胎盘作坊藏身居民楼;医生称,食用来历不明胎盘可能被传染疾病
在北京一些医院,产妇分娩后的人体胎盘成为倒卖胎盘者眼中的“香饽饽”。
他们长期盘踞医院,动用各种关系大量收购人体胎盘,然后制作“胎盘胶囊”高价卖出获利。一个400元收购的人体胎盘可以制成上百颗胎盘胶囊,每一颗胶囊标价10元。
新京报记者暗访发现,一些私人团伙之间均有联系,并形成一个倒卖人体胎盘的关系网。他们的货源实现共享,只要给钱,每个团队之间可以相互交易。
尽管原卫生部在10多年钱就已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但现实中倒卖胎盘的行为并未停歇。对处罚买卖胎盘的行为,目前在法律上仍处于空白地带。
针对这则新闻,我们来做一个全面的剖析。
胎盘究竟能不能吃呢?
答案是肯定的。不仅能吃,而且有一些你可能不知道的功效哦!
历史上相传慈禧太后在中年以后就长年服食足月头胎男婴胎盘,以驻青春,十八世纪法国路易十六的王妃以及传说中的美女玛莉·爱德华,都服用过人体胎盘。
胎盘的炮制品在中医上称为紫河车,属血肉有情之品,其味甘、咸,性温,入肺、心、肾经,具有补气.养血,益精之功效。主治女子气血不足、月经过少、神经衰弱、产后乳少、久痫久癫 、气血大虚 、面黄肌瘦者,也可治肾虚精少 、不孕不育、小儿疳积、诸虚百损五劳七伤、体弱虚损的慢性疾患。故紫河车具有阴阳双补,返本還元之功。
中医《本草纲目》言其“补气养血,温肾益精。治虚损瘦弱,劳热骨蒸,咳喘咯血,自汗盗汗,遗精阳痿,不孕,妇女血气不足,少乳”。
现代药理研究表明,紫河车含有丰富的促性腺激素、卵巢激素、黄体激素、胎盘球蛋白、纤维蛋白稳定因子、尿激酶抑制物、纤维蛋白酶原活化物等。其中,丙种胎盘球蛋白具有增强机体免疫力的特殊功能,干扰素具有抗病毒和抗癌的作用。
在动物学中也发现,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会在产后食用自己的胎盘,相关研究也显示其目的是促进产后恢复。
因此,无论是根据祖国医学的长期实践经验,还是从现代科学的研究结果来看,胎盘及其制剂确实有抗氧化、抗疲劳、抗病毒、调节免疫和延缓衰老等保健作用。
但是,能吃不代表可以随便吃,要讲究个吃法。
什么胎盘都可以吃吗?
首先,要确保来源安全,保证卫生。
①新鲜胎盘不可以直接食用,若鲜食或未按药典规定进行加工炮制会有不同程度的潜在危险。
②胎盘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部分中小医院、偏远农村地区,紫河车原料(人体胎盘)的管理较为混乱,存在着个人收购、卖给中间商再转手进入药材市场的现象。药材市场上经常发现以其他动物的胎盘冒充人体胎盘,如家猪、黄牛。更为恶劣的是,直接用鸡蛋、明胶等物质加工成菜花状团块或用面粉、玉米粉直接压制伪充紫河车。
③另外,由于胎盘可能含有传染病毒传染疾病,传染性肝炎、恶性肿瘤、免疫缺陷症、艾滋病、性病(梅毒、淋病)及急性传染病都可以通过污染了的胎盘传播,人体还有许多未发现的病原体亦存在,若胎盘来源不明, 冒可能被传染的风险食用,也得不偿失。
所有人都适合吃胎盘吗?
并不是,要注意辨证论治。不是所有的体质都适合吃胎盘,中国传统医学讲究“度”,讲究“辨证施治”, 盲目吃胎盘是对中国传统医学的误读。紫河车性温,在中药里作为一种药物加以配伍使用,绝不能乱用,随意服食容易上火,若加枸杞、红枣、龙眼肉等炖服就更燥热。对于患感冒、腹泻以及有内热口苦等症的患者,应暂停服用,脾胃虚弱、感冒病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肾功不全者均不宜食用。胎盘中的激素是以雌激素为主的,若男性服用胎盘.尤其是有性功能障碍的男性经常食用,则会导致体内激素代谢紊乱,甚至使其性功能障碍进一步加重,故该类人群更应慎食胎盘。
胎盘买卖合不合法?
答案是不合法。目前胎盘的法律性质有很大的争议,胎盘由人体产生,就决定了它的特殊性,因此,法律也应当针对胎盘的特殊性对其加以规范。买卖胎盘和将胎盘入宴给人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公共道德。胎盘有其药物利用价值,直接作为医疗垃圾处理实在可惜,但是完全等同于一件商品也是不可取的,国家须将其定性为限制流通物,走法律允许的特殊渠道。
2005年起,我国开始明令禁止买卖人体器官,但是中药药丸中含有胎盘粉是合法的,并且销量很好。卫生部在《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请示》中已经明确指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思占有、使用、处置胎盘。如果医院在不征求产妇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出售胎盘,则侵害了产妇的所有权、知情权、支配权。
政府方面需要加强管理规范,一要做到严格加强紫河车药材的市场监管,二要提高紫河车的中药材质量标准,三要尽快制定紫河车及制剂的注册管理方法,四要要完善涉及人体材料的药品监管伦理审查制度。
笔者建议,胎盘的流通使用可以采用补偿性捐赠,胎盘的补偿性捐赠与胎盘买卖之间有本质的不同。补偿性捐赠在本质上只不过是附条件的赠予,仍然属于民法上的赠与行为,即采用补偿性捐赠的方式让渡胎盘,与那些违背医学伦理和道德的人体器官买卖是完全不同的。
来源:医学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