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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义的内涵义和外延义两分法

2017-09-20周艾渝

青年文学家 2017年26期

摘 要:概念是逻辑学术语,包含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语言指称的不是事物本身,而是指称事物的概念。本文主要考察名词的词义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兼论传统的对词义的概念意义和感性意义等分类的不足。取而代之,借用卡尔纳普的逻辑学和内涵语义学知识,笔者认为,对词义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的二分这一对术语,界限更分明,也更为准确。

关键词:内涵义;外延义;名词

作者简介:周艾渝(1994-),女,汉族,重庆市渝北区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汉语。

[中图分类号]:H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6--02

一、概念包括内涵和外延

概念,是一个逻辑学术语,包含内涵和外延两部分。历史上,首次对内涵和外延作出有说服力的分析的,是弗雷格。弗雷格所用的术语,是“意义”和“意谓”,这两个词大体上相当于卡尔纳普所谓“内涵”和“外延”。内涵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它指的是“什么是”,是概念质的方面。外延,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对象。它指的是“哪些是”,是概念量的方面。词义指称概念,既指称概念的内涵,也指称概念的外延。

在卡爾纳普的《意义与必然性》这本书里,他认为要发展一种新的方法来分析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同时为模态逻辑奠定了语义学基础。所谓新的方法,就是摆脱那种认为语言表达式给具体的和抽象的东西命名的“传统的”假设,代替它的办法是赋予语言表达式以内涵和外延。卡尔纳普主张,每一指谓都涉及一个内涵和外延。这是逻辑学上的学术方法的变革,但是也给语言学,特别是语义学带来许多了很大的启发。

二、内涵义和外延义的界定

在杨光荣教授的《论“分析语法”——自然语言的可计算性及其形式理论》中写道,人类的自然语言,具有外延性与内涵型两种相互关联的属性,而且这一对属性在自然语言中的分布是全方位的。本文所讨论的词义的分类,在这一共识基础上,就可以分为内涵义与外延义,也是遵循逻辑性原则的。卡尔纳普把意义问题作为哲学的首要问题。他不再着重于取消内涵问题,而是把内涵问题看成一个实际存在的问题,企图把外延和内涵联系在一起来解决内涵问题。那么词义,是不是也能从内涵和外延这个维度上来进行分类和认识呢?

我们知道,词义是用来指称概念的。概念是语义的内在形式,语义是对概念的表达,但同时受到整个语义系统的制约。笔者认为,词义实质上是概念在语言系统中的一种投射。词语的外延义就是所指称概念的外延的语义表达,词语的内涵义就是词语所指称概念的内涵的语义表达。

三、常见的词义分类策略

以下是欧美语义学家对于词义的内涵和外延的分类的表格:

表格中的语言学家的观点的共同点是,都认为词的外延义是词的基本意义,而词的内涵义是一种附加义,可能是情感的、联想的或者语境中的。这是因为他们思考的角度造成的,他们更多的是从词语的运用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词义的概念投射性出发。而著名的利奇的七种意义的分类,《语义学》[4]中将词义分为7种,即概念(或理性)意义( conceptual meaning)、隐含(或内涵)意义(connotative meaning)、社会意义( social meaning)、情感意义(affective meaning)、搭配意义(collocative mean-ing)、联带(或反映)意义(reflected meaning)、主题意义(thematic meaning)。利奇的语义分类侧重言语交际中产生的意义和效果来进行分类的,与本文探讨的词语本体所包含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在很多文献里,都把词语的理性意义与概念意义和外延意义等同起来,问题在于,没有认识到一个词指称的概念包含内涵和外延,词义本身也是承载固定的、受指称概念限制的外延义和内涵义。它的内涵义并不是随着使用者改变,也不会根据语境而改变。一个词语的内涵义是约定俗成的。比如,“友谊”一词的外延义是表现朋友之间感情的行为和心理活动 ,内涵义则是一种比较亲密的,非血缘的情感联系。

还有一种常见的词义分类方法,如刘叔新[5]将词的意义分为理性意义和感性意义,其中理性意义又可以分为更细的理性义素;感性意义一般依附于理性意义,即平常我们所谓的色彩,可以细分为感情色彩、态度色彩、评价色彩、形象色彩、语体色彩、风格色彩、格调色彩、语气色彩等。

这里所谓的色彩,我认为是词义的内涵义的一部分。例如,语体色彩,书面语“我”和山东话“俺”,他们表达的是不同的概念,只是他们具有相同的语法意义,而非词汇意义,即第一人称的主语。他们的外延义是相同的,都是表示自指,内涵义则不同,“我”是官方的、通用的;“俺”是乡土的,不通用的。事实上,“我”和“俺”指称的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再看感情色彩,“枭雄”、“奸雄”和“英雄”,三个词,他们具有相同的外延义,都是成就大事的人。但他们具有不同的内涵义,“枭雄”值强横而有野心的;“奸雄”指弄权欺世,窃取高位的;“英雄”则是指正义的、才能超群的。再如英语单词“dragon”与汉语词“龙”她们的外延义是一致的,都是指传说中的一种长形、能飞、能游泳的动物。但是“dragon”的内涵义是一种凶猛的好战的血腥的野兽,而“龙”则代表帝王、力量、吉祥、能兴风作雨的神圣的动物。小白菜和瓢儿白两个方言词汇他们是地域的不同造成的。小白菜是汉语普通话词汇,也是这种菜的学名,瓢儿白是重庆方言词汇。但是指称的概念的外延是重合的。但是两个词的造词理据,即词义的内涵是不同的。小白菜的内涵义是色白,与大白菜相似,外形小;而瓢儿白的内涵义则是形状像勺子的白菜(瓢在重庆方言里有勺子的意思)。

笔者认为,过去学者们已经注意到词汇具有外延意义和内涵意义两种,但是对这一对术语的解说却是不一样的。本文受杨光荣教授所开创的分析语法的启发,认为结合概念与词义的关系,来解说词语的内涵义和外延义,更具有逻辑性和说服力。endprint

四、内涵义和外延义的表达侧重

洪堡特在他的《内在语言形式》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梵语里,大象有时叫做‘饮两次水的,有时叫做‘双齿的,有时叫做‘用一只手做事的动物,尽管指的是同一事物,却表达了各种不同的概念。事实上,语言从不指称事物本身,而是指称事物的概念,这种概念是由精神在语言创造过程中独立自主地构成的。”我得到的启发是不同的表达方式指称同一事物,却表达了不同的概念,这一方面说明词义是指称概念的,一反方面也说明,词义不仅具有外延意义,还具有内涵意义。比如汉语词汇“窗子”,既可以指具体的建筑的一部分,又包含了可以采光、通风,透明的内涵意义。比如,“小明站在窗边往外看”,这里的窗就包含了透明的内涵意义。

词义是概念在语义系统的投射,又受到语义系统的制约。但我们可以看到,名词在实际语言中的应用,显性的是的外延义的使用,而非内涵义。比如英语单词“man”,它的外延义是成年男子,它的内涵义则是“勇敢”、“坚强”、“强壮”等。汉语中,我们有这样的表达,这个人很“man”,当然这里的“man”已经是汉语借词了,但是我们看到它的词性的转化,由名词转化为形容词,表达的内涵义是“勇敢”、“坚强”、“强壮”等。可见,不同的词性,可能侧重内涵义,也可能侧重外延义。这也说明词语在运用中,它的内涵义和外延义的表现是不均衡的。再如,汉语词汇“娘”,它的外延义是母亲,内涵义则是“女性的”、“温柔的”等。在“我娘很疼我”“娘”中,偏重它的外延义;在“这个男生很娘”里,则偏重使用它的内涵义了。

中国第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对名词、动词和形容词所下的定义,“凡实字以名一切事物者,曰名字”,“凡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凡实字以肖事物之形者,曰静字”。马建忠的这三个界说,区分了名词、动词和形容词与事物本身之间的关系。名词指向事物本身,动词指向事物的行为,形容词指向事物的样貌。据杨光荣教授开创的分析语法对词类的划分的相关理论,名词是典型的外延词,因其更多指向事物本身的这一特征。

从词义指称概念出发,词义可以分为外延义和内涵义,但二者在词义的表现和运用上又是不平等的。词语的外延义和内涵义,是词语固有的、约定俗成的,而不是转瞬即逝的,随使用者和语境变化的。就名词而言,它的内涵义相较于外延义,是隐形的存在。但这并不代表名词不具有内涵义,在词类活用中,名词转化为形容词时,其内涵义就显现出来了。所以,名词的含义更多的是指向概念的外延,而非内涵。

参考文献:

[1][英]威廉·涅尔 玛莎·涅尔著,张家龙 洪汉,逻辑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 1985,第319页.

[2][德]威廉·冯·洪堡特著,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商务印书馆,2009,第102页.

[3]徐志民著,欧美语义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第65页.

[4]王庆著,词汇学论纲,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第86页.

[5]刘叔新著,词汇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第54頁.

[6]马建忠著,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1983,第33-39页.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