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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2017-09-20公骞翮

青年文学家 2017年26期

公骞翮

世常云得失,得则喜,失则忧,殊不解福祸相倚,不妨常怀:“得之我命,失之我幸。”之心。

得者多骄,后多安于享乐,终致满则溢,至祸。余尝观红楼贾府家事,封爵簪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势,后辈生而骄糜,以为不足,可卿诫而不行,终熹去寒寂来,树倒猢狲散,道是“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故为人应有自知、自觉、自省、自诫,知己命之所及,其己力不逮,不多有,若非其命之所得,及运终,卒祸至。

失者多怨,后多沉于消糜,再而衰、三而竭,至祸。非也,失得相并而生,同出而异名。塞翁失马,淡然笑曰:“此何遽不为福乎?”终祸之为福,转危为安。失者,幸矣。

晋公子重耳亡楚,许成王:“晋楚交战,晋将退避三舍。”后重耳承位,为文公。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懿次于城濮,适晋楚之战,文公恪守其诺,不计其失,果避三舍,曰:“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然楚将子玉冒进率军至城濮攻晋,右师溃、左师溃,楚师败绩。史称城濮之战。晋失三舍,得大胜,文公奉为侯伯,诚幸矣。

至清,有市井之民多争房田之地,大计其失,与邻不睦,与戚不和,因小失大,叹哉!尝有人家,筑墙而让三尺之地,邻者闻之,亦让三尺,两家不拘于房田,各让三尺,此“六尺巷”之典。失三尺,以换邻里交好,曷不为也?家和、城和,则国和,必幸矣。

夫得者,命也;失者,幸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