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照顾父母”,意义大于实际
2017-09-20张枫逸
文/张枫逸
“带薪照顾父母”,意义大于实际
文/张枫逸
现在,很多诞生于80年代的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开始进入老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海滨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独生子女的孩子们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3月13日《北京晨报》)
随着第一代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号召的独生子女父母逐渐步入老年,一个子女如何照顾两个老人乃至夫妻双方家四个老人成为许多家庭面临的难题。请护工吧,一方面经济条件承受不起,同时又担心护工不能尽心竭力照顾老人;自己请假照顾父母吧,直接后果就是扣工资,有的甚至还会影响考勤奖、年终奖等。在这种背景下,关于带薪看护假的呼声日渐高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通过修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确定独生子女的职工增加照顾老人带薪年假天数,使其方便照顾父母。
对此,一些网友提出,一年增加几天的假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除了往返路上花的时间,在家照顾不了老人几天。事实上,提议独生子女休假带薪照顾父母,看似只是带薪休假制度的一个小补丁,但其现实意义远大于实际价值。
首先,体现了国家养老责任。在现代社会,养老绝非家庭的私事,而是社会生态链中必不可缺的一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然上升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带薪照顾父母”,就是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国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不仅能促进子女履行敬老养老伦理责任,更有利于提升民众的幸福指数。
其次,丰富了计生国策内涵。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一直以来,有关生育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主要就是独生子女费和年满60周岁后领取的奖励扶助金。且不说相关奖励标准太低,单就奖励政策本身而言,就不能局限于物资奖励。当年,很多父母为响应党的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如今,这一辈人老了,国家应该负责任,提供必要的保障。从鼓励生育独生子女,到关照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仅丰富了计划生育奖励的内涵,也使得生育国策更具延续性和完整性。
当然,在职工带薪休假普遍难以落实的情况下,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同样会遇到现实困难。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宣传,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并通过减免税费等方式提高企业落实带薪休假积极性,同时,要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率先提出,父母年老患病独生子女每年有10天带薪护理父母假,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将面临罚款,还会被列入工资支付失信单位。这进一步增强了“带薪照顾父母”制度的可操作性,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