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笼子,杜绝基层“微腐败”
2017-09-18郑国雄
郑国雄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万多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密切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法制日报》,2017年07月03日 )
“微腐败”,就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远在天边的“老虎”相比,广大群众对近在咫尺的“苍蝇”之害更有切肤之痛。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會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而“微腐败”就是堤坝上的白蚁,将一点点啃噬党的基础,透支党的信用。所以,必须从根本上铲除基层“微腐败”。
“严”字当头反腐,扎紧制度笼子。基层“微腐败”之所以屡禁不绝,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政策执行上过于宽、松、软。对待基层“微腐败”,要坚持“零容忍”,不可因小而姑息,应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突出、或出现严重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应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晒出权力清单,扎密制度笼子。“微腐败”产生的原因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基层干部虽小,但掌握签字命脉,加之群众对各部门权力不甚了解,更为“微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晒出权力清单,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规范公职人员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更要晒出责任清单,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党的建设中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最后一公里”难题。
形成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基层工作最忌虎头蛇尾,治理基层“微腐败”更要抓细、抓长、抓常,始终做到不降标准、不减力度、不松劲头。各级党委要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抓带头”;坚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两手都要硬;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根本上铲除“微腐败”滋生土壤。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制度的“笼子”正在不断扎紧扎密扎牢。相信,杜绝基层“微腐败”,计日以俟。
(责编:陈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