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山西省大学生版权意识的调查与分析
2017-09-18李皓青林钰婷
李皓青 刘 阳 林钰婷
新媒体时代山西省大学生版权意识的调查与分析
李皓青 刘 阳 林钰婷
通过新媒体时代山西省大学生版权意识的调查与分析,了解山西省大学生对版权的基本认识情况以及尊重他人版权意识、保护自身版权意识的现状,进而有针对性地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为提高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版权意识提供相应的借鉴和参考。
新媒体时代;网络版权;大学生;版权意识;调查
[作 者]李皓青、刘阳、林钰婷,山西大学。
一、前言
(一)调查背景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新媒体时代,便利的传播途径、稀缺的内容资源使得盗版、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侵犯版权的行为主体也由商业性的企业逐渐向普通大众扩展。新媒体时代的版权问题愈发凸显,严重制约着原创作品更好的价值实现,因此提高公民特别是高校大学生的版权意识势在必行。版权意识,是指公民对版权制度和版权法的规制、适用等法律现象的知识、观点和心理态度的总称[1]。山西省大学生作为社会年轻的知识群体和山西未来发展的生力军,其版权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山西省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希望通过新媒体时代山西省大学生版权意识的调查与分析,引起社会、高校以及大学生自身的高度重视,进而为提高大学生版权意识探寻有效途径,提供相应参考。
(二)调查方法
本次问卷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选取山西省内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传媒类、医学类等不同属性的高校,按比例在不同类型的高校中进行随机抽样。此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700份,回收678份,回收率为96.89%;有效问卷666份,有效率为95.14%。在有效问卷中,被调查的大学生男女比例基本平衡。从年级分布来看,大一学生比例为20.12%;大二学生比例为27.03%;大三学生比例为23.87%;大四学生比例为28.98%。从专业分布来看,理科学生比例为31.68%;工科学生比例为14.71%;文科学生比例为44.14%;医科学生比例为6.16%,其他专业学生比例为3.30%。总体而言,样本覆盖面广且基本均衡。
二、新媒体时代山西省大学生版权意识现状
(一)对版权的基本认识
对版权的基本认识和相应的版权知识是树立版权意识的基础。在问及“您知道‘世界知识产权日’是哪一天”时,43.39%的被调查者选择“4月26日”,其余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回答错误。在进一步提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内容时,仅有16.22%的被调查者能够辨别错误选项,给出正确答案。调查显示,这两道题目均回答正确的仅为被调查者的7.36%。从以上两道有关版权知识问题的回答情况来看,较大部分山西省大学生对版权的关注度十分有限,版权相关知识储备较少。在两道有关版权知识问题均回答正确的被调查者中,文科类学生对版权知识的掌握程度(55.10%)较好于理工科类学生(42.86%),这与文科类学生所学课程性质有一定关系。此外,值得肯定的是,随着年级的增长,对版权的基本认识和相应的版权知识有所提高和增长(表1)。
表1:有关版权知识题目的回答正确率
(二)尊重他人版权的意识
网络版权,是指电影、音乐、文学、软件、图片等知识作品的创作者在网络环境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2]。在新媒体时代,通过互联网传播和获取信息资源已经成为高校大学生重要的学习和生活方式。面对网络上名目繁多的各类资源,山西省大学生对待不同网络资源的态度和行为有所不同。
1.网络视频资源。网络视频产业日渐升温,成为互联网应用的热点。在问及“如果您要观看某视频网站(如爱奇艺、芒果TV)独播电视剧会通过什么方式”时,仅有22.97%的被调查者选择“付费成为会员在独播网站下载或观看”,超过七成被调查者在网络视频资源方面选择“搜寻免费但可能有版权问题的资源下载后观看”,或“在网上好友处分享得到”(图1)。这反映出会员制付费的形式并没有得到广大山西省大学生的接受和认可。此外,在问及对于“很多视频网站和APP会采用‘只有会员才能观看’‘只有会员才能缓存’或‘不能缓存’的方法来保护视频版权”的看法时,65.62%的被调查者在一定程度上希望版权得到保护,但又不是很愿意接受此种保护版权的方法。由此可见,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对视频版权问题不够重视,并未形成对网络视频版权的正确认识和明确态度。
图1:观看某视频网站独播电视剧的方式
2.网络音乐资源。随着网络和数字技术日新月异,依靠数字格式存储的数字音乐具有无形的特点,其下载、复制、播放均不影响作品的音乐品质[3]。便利的传播方式使得每个享有数字音乐作品的普通大众都可能成为潜在的侵权主体。在问及对于“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的看法时,仅有22.82%的被调查者明确表明“支持,这是对版权的保护”,65.17%的被调查者认为“保护网络音乐版权虽好,但还是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便”。这说明在保护网络音乐版权和享受资源便利之间,较大多数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存在一定的纠结和矛盾心理。这种摇摆的态度更容易使其在面对资源便利之时,忽略版权保护的问题。
3.其他网络资源。除网络视频和网络音乐资源外,华为网盘、新浪微盘、腾讯微云等一系列网盘的关停,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网盘资源出现的版权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015年10月,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禁止用户上传、存储、共享未经授权的作品。可见,如果上传和分享的不是自己的或未经他人授权的作品,就有可能涉嫌侵权。在问及对于“网络上流传的视频、软件、电子书等免费云盘分享”的看法(图2)时,28.23%的被调查者选择“很好,可以很方便获取所需的资源”;36.49%的被调查者选择“虽然提供了许多便利但还是侵害了版权”;29.28%的被调查者选择“有些资源无法获取正版资源或者十分昂贵,网盘分享实属无奈”。由此可见,一半左右的山西省大学生或明确或无奈地表达出网盘资源的便利与版权之间的矛盾。
图2:对网络上流传的视频、软件、电子书等免费云盘分享的看法
(三)保护自身版权的意识
调查显示,在网络上公开发表过原创作品的被调查者中,64.88%的被调查者有主动加水印等类似保护自己版权的行为。在曾有过自己的原创作品被侵权的被调查者中,62.90%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的作品被转载,但是没有注明出处。可见,在山西省大学生群体中,原创作品被侵权的形式主要是作品被转载而未注明出处。在“侵犯版权体验”的填空型调查中,侵权体验主要集中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例如:校园微博协会转载了某同学拍摄的图片而未注明出处;某同学个人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文章未经授权被他人转载且未注明出处等。在问及“如果自己的作品被侵权,您会怎么做”时,有75.53%的被调查者“希望联系侵权方并要求删除或注明出处”。这说明山西省大学生较为重视自己原创作品的版权问题,希望自己的智慧成果得到他人的尊重,有一定的维护自身版权的意识。
三、新媒体时代山西省大学生版权意识现状原因与对策
(一)原因分析
1.版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较少。虽然我国在1990年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6年颁布、2013年修订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但是关于版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传播和普及却非常缺乏。调查显示,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对版权的基本认识和版权知识的掌握非常有限。而在新媒体时代,山西省大学生的“网络版权无意识”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缺乏对版权问题的关注和对版权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2.“免费文化”的社会环境氛围。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普遍的免费与共享传播模式进一步深化了大众普遍免费的共享观念。身处“免费文化”社会环境氛围中的山西省大学生,极易受到此种文化观念的影响。“免费文化”的所谓认同无法否认网络版权问题的存在,无论是网络视频资源、网络音乐资源,还是网盘资源等其他资源,其版权问题都没有得到山西省大学生的足够重视。
(二)解决对策
1.大众传媒应发挥普及版权法律知识的作用,加强对版权问题的宣传和报道。此次调查显示,在问及“您获取与版权相关知识的主要渠道是什么”时,65.92%的被调查者认为仅有的版权知识主要来自于媒体的报道。所以加强大众媒体对版权问题的宣传和报道,是增长大学生版权知识、提高大学生版权意识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加强对一些标志性侵权事件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对公众个人涉嫌侵权内容的报道,生动鲜活地向高校大学生普及版权意识。例如,英国广播公司曾报道,2007年,美国波士顿大学学生乔尔·泰纳鲍姆因从文件分享网站上下载了31首歌曲,最终被美国最高法院于2012年10月初决定判决67.5万美元罚款[4]。
2.各大高校应积极开设版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课程,形成版权相关知识的系统认识。此次调查显示,仅有21.17%的高校大学生接受过版权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专业课程的学习。加强高校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势在必行。在高校大学生中开设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相关法律法规等课程,培养和提高高校大学生的版权意识,进而促使其形成良好习惯,做到知与行的统一。
3.社会应积极处理信息共享与版权法律之间的关系,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正确引导。在新媒体时代,信息共享的需求考验着法律智慧。拓展新型的版权保护模式,更好地协调版权人与公众之间的法律冲突、法律制度保护与资源共享之间的矛盾冲突,提供正确引导至关重要。例如,引入开放存取模式,拓展创作者与使用者互动的平台,使之与传统版权保护模式密切配合和相互补充[5]。
四、结语
新媒体时代,传播方式发生颠覆性的变革,版权问题特别是网络版权问题不容忽视。通过新媒体时代山西省大学生版权意识的调查与分析,总体而言,山西省大学生对版权的基本认识和版权相关法律知识较为欠缺,对网络资源版权问题的认识还不够充分,但值得肯定的是,公开发表过原创作品的山西省大学生比未公开发表过的更具有维护自身版权的意识。版权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版权意识的培养并非朝夕之功,需要媒体、高校和大学生自身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希望此次调查能够为提高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版权意识提供相应的借鉴和参考。
[1]王群,邓世豹.大学生版权意识现状研究[J].当代青年研究,2013(1):125-128.
[2]张利洁.数字网络环境下大学生版权意识调查与思考[J].传播与版权,2015(2):162-165.
[3]陈亚莉.数字音乐版权侵权及著作权法规制研究[J].法治与社会,2016(16):284-285.
[4]罗晓庆.下载31首歌罚67.5万美元,美国大学生上诉版权法违宪[N].长江商报,2012-10-26.
[5]姜国峰.文化软实力语义下的公民版权意识:态势·反思·路径[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9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