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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晚清小说中的四类商人

2017-09-18杨国明上海海关学院上海201204

名作欣赏 2017年27期
关键词:洋行官场商人

⊙杨国明[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 201204]

小说纵横

试论晚清小说中的四类商人

⊙杨国明[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 201204]

本文简要分析了晚清小说对四类商人即洋商、买办、民族商人及一群特殊的“以官为商”者的描述,并对其得失做了简要的评价。

晚清小说 商人 评论

晚清商场,西方列强滚滚东渐的商潮以前所未有的势力冲击着中国传统的商业堤坝,洋商凭借条约制度的保护,在中国拥有特殊的政治经济势力。洋商主要通过雇用买办来开展各种商业活动,因而买办也成了中国一个特殊的阶层。

一、洋商

晚清小说中的洋商有时是指来华经商的洋人,有时指与洋人经商的中国人,这里主要指前者。洋商很早就在中国出现了,但大量涌现是在鸦片战争之后。洋商主要依托洋行开展活动。洋行早在鸦片战争前就在广州出现,鸦片战争后,它们迅速向上海转移,并呈现“勃兴”现象。1843年只有上海等地的少数几家洋行,至1892年各通商口岸的洋行总数增至579家。晚清小说《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市声》《新上海》《发财秘诀》等小说中都描写了大量的洋行,据笔者初步统计,这五部小说中出现的不同名称的洋行近四十家。其中大部分位于上海,也有少数位于外地。洋行在中国的勃兴,正是洋商在中国日益增多的表现。《黄金世界》《苦社会》《痴人说梦记》及《发财秘诀》等小说中,都写到了洋商与国内不法分子相勾结开展华工贸易的罪恶勾当。《发财秘诀》中香港“招工馆”的阿元说:“我们招工馆是有泰山般的势力保护的,莫说是县官的儿子,便是皇帝的太子,他除非不来,来了便是我的货物。”而华工一旦落入洋商手中,都惨遭虐待,在船运的途中死亡率往往要超过50%,幸存者则要在南北美洲等地进行奴隶般的劳动。《黄金世界》对这种惨无人道的行径有着形象的反映。

洋商还利用种种超过条约规定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牟利的目的。依约商人活动范围只限于通商口岸,一般不可来内地开设洋栈,更不准在内地开矿。而《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二回中的某洋商却勾结尹子崇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得“徐大军机”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了“外国诗翁的诗稿”(系卖矿合同)上,从而贱价也违法地买到了这一省的矿产。

二、买办

循着明清小说,我们也能大致发现“买办”一词之内涵的变化轨迹。“买办”有表示动词“购买”的意思,如《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都管领钧旨,自去关支银两,买办什物,打点完备。”有指“购买物品的人”,如《红楼梦》第四十六回:“他哥哥金文翔,现在是老太太那边的买办。”不过,在鸦片战争前由官府选充给洋商管理商馆和商船的内部事务的买办,在小说中似乎很少出现。而“大致相当于洋行里中国佣人的头目和洋人在华商业的经理”一意,即近代买办的含义,在晚清小说中就比比皆是了。近代买办是不平等条约的产物,是在协助外商从事对华掠夺贸易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但是在商业转型过程中,买办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到19世纪末,买办已形成一个社会阶层,“于士农工商之外,别成一业”,晚清小说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买办生活进行反映。

第一,小说谴责了买办为了发财而不惜出卖人格,甚至充当汉奸的卑鄙行为。小说中的买办,有的为谋取一己之利,不惜出卖国家利益,有的为外敌窃取国家军事情报,帮助外敌攻打中国,有的甚至为外敌出谋划策,引狼入室。有的没有人性地帮助外国人利用各种欺骗手段诱骗华工去外洋做工,大肆榨取中国人民的血汗。前者如《发财秘诀》中的区丙,后者如《苦社会》《黄金世界》招工馆的买办。晚清小说鞭挞最多的还是买办的商业欺诈行为,他们欺诈购买“军装”的官员、中国商人乃至社会最底层人的钱,甚至连妓女也不放过。《发财秘诀》第八回中的陶庆云、《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五至六十六回中的舒淡湖、《市声》第二十七回中的卢茨福等是这类买办的代表。

相比之下,有的官员甚至更愿意做买办。《官场现形记》第十回中,陶子尧在目睹了上海买办仇五科、魏翩仞的丰厚收入及优裕生活后,他甚至不想回山东做官而情愿留在上海做个买办了。

三、民族商人

在晚清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民族商人大多在外来商业的冲击及官府的盘剥下,走向衰落甚至破产,只有少数的商人能够获得成功。在作家笔下,后者是振兴民族商业的希望。

第二类是恪守传统价值观念及经营手法而不能“因时制宜”的人。发表于鸦片战争之前的小说《蜃楼志》中,商人苏吉士因正直坦诚、风流倜傥而受到人们的欣赏,显然,苏吉士式的商人是不可能完成传统向近代商人转型之使命的。这也是传统士大夫的价值取向。而在陆士谔《最近社会秘密史》中,商人王慎言就因喜欢“吟诗会友”而破产。“吝啬”是传统商人进行资本积累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晚清这个越来越依靠融资、运用近代手段经营的时代,仅靠吝啬自然是要受到作家嘲讽的,陆士谔《最近社会秘密史》中的汪剥皮就因此而险些破产。虽然传统诗文中也常常嘲笑吝啬的行为,但两者的目的是根本不同的。

第三类是虽有近代经济观念,却不精通近代管理的人。《市声》中作为正面形象来塑造的李伯正、《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弃官从商的吴继之和不仕而商的“九死一生”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他们都有一定的正义感及爱国心,但是他们作为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因此,他们最终的失败又具有一定的时代必然性。

第四类是发家后在生活方式上淫逸无度的人。《胡雪岩外传》中的胡雪岩便是这样一个代表。转型期的商人在生活方面容易出现挥霍、淫逸无度的非理性行为,这正是作家所着力谴责的。

四、以官为商:一群特殊的商人

“以官为商”,即有意识地花钱买官,再求得回报,有一种纯商业投资的心理。从这个角度说,与其说这是晚清官场怪异的现象,还不如说是晚清商场怪异的现象。因此,不仅有单个人“投资”官场,甚至出现了多人合伙出资捐官而共同牟利的情况。同治元年(1862),御史裘德俊上疏说:“臣愚以为急宜查禁者,莫如商人捐官为最要……并闻有众伙捐,一人出名赴官,众人随同牟利。”投资是为了求得回报,其上任之后“如饿虎出山”就在所难免了。《官场现形记》第三十一回中的“田小辫子”就露骨地说:“任他缺分如何坏,做官的利息总比做生意的好些。”

晚清小说对这种“做官就是做生意”的畸形现象进行了强烈的谴责。《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十二回中,弃官从商的王伯述也说:“那捐班里面,更不必说了,他们那里是在做官,其实也在那里同与我此刻一样的做生意,他那牟利之心,比做买卖的还利害呢!”《新官场现形记》中苟实说:“做官就是做强盗,偏能堂皇冠冕。”

而贪污腐败之风的普遍盛行,正是“以官为商”得以“顺利”进行的社会土壤。很多人靠捐纳得以候补,之后再谋“实缺”。为了达到目的,有的利用金钱,有的则以超经济手段即牺牲道德的代价来换取。《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某候补道想要补缺,竟将自己的夫人送给制台做婊子(第三回);苟观察为了升官发财,竟逼着新寡的媳妇给制台当姨太太(第八十八、第八十九回)。《商界现形记》第九回中,马扁人让老婆去服侍上司,被上司骂为乌龟,还应承说“不敢”,于是被上司赞为“忍人之所不能忍”,得了个厘卡差事。

综上所述,晚清小说广泛地描写了晚清商界的各类商人,刻画了每一类商人的群像,有一定的认识及审美价值,具有丰富的文化意蕴。但是其不足之处也很明显,即没能塑造出有一定分量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来,这当然是由晚清小说总的特征所决定的,我们对此也不能苛求。

[1][3][4] 黄逸平:《近代中国经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3-89页,第138页,第140页。

[2]江苏省社科院明清小说研究中心、江苏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编:《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0年版。(本文所涉小说均见于此版本,不再另注)

编 辑:

魏思思 E-mail:sisi123_0@163.com

作 者:

杨国明,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文学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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