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官场,原则第一
2017-09-16晓风晨月
◎ 晓风晨月
身在官场,原则第一
◎ 晓风晨月
绍熙四年(1193年),南宋官员陈傅良出任代理中书舍人(秘书),负责替皇帝草拟诏书。在陈傅良看来,要当一名好秘书绝不能唯命是从,必须坚持原则,不合理的诏书坚决不写。
当时,太监陈源仗着宋光宗宠信自己,专横跋扈、为所欲为,很多高官都不敢得罪他,陈傅良却不在乎这些。一次宋光宗对陈傅良说:“陈源对朕忠心耿耿,朕准备提拔他为内侍押班,你来写一份任命诏书吧。”陈傅良觉得不能让陈源这样的人得到重用,严词拒绝了宋光宗。旁人得知后纷纷提醒陈傅良:“让你写就写吧,你就不怕皇帝怪罪下来,毁了你的前程?”陈傅良不以为意:“我有自己的原则,就是要了我的命,我也不会写。”几番拉锯战下来,陈傅良终究没写这份诏书。宋光宗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好妥协。
没想到事隔不久,陈傅良又为写诏书的事与宋光宗较上了劲。
江西吉州有个人入户行窃,被抓了个现行,最后被判为死罪。这件案子经皇帝过目后,核准执行,宋光宗便让陈傅良写一份诏书。但案卷转到陈傅良的手中时,陈傅良一看,不对,犯罪嫌疑人明明是拿着扁担行窃的,怎么会是审判官说的“持刀盗窃”?于是,陈傅良找到宋光宗理论:“扁担并非刀枪之类的凶器,判他死刑,明显量刑过重。”陈傅良的意思是,如果不重审,这份诏书他是不会写的。宋光宗晓得陈傅良的脾气,只得命人重新审理。最后的审理结果与陈傅良的说法完全吻合,犯罪嫌疑人于是被从轻处理了。
陈傅良坚持用事实说话的精神赢得了人们的一致好评,虽然他之后因得罪人而被罢官,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宋宁宗即位后,很欣赏陈傅良的才干和人品,再次起用陈傅良担任中书舍人。虽然皇帝换了,但陈傅良的性情一点儿也没有变。
权臣韩侂胄为将朱熹一派挤出高层,鼓动宋宁宗罢免朱熹的官职,不让他参与朝政。宋宁宗就让陈傅良写一份罢免朱熹的文件。陈傅良又延续了自己一贯的作风,说:“朱熹是三朝元老,道德文章令人称赞。如今他并没有什么过错,却要免他的职,这会让其他大臣寒心的,这份诏书我不能写。”
不料这一次拒写诏书将陈傅良卷入了政治权力斗争的旋涡之中,他自己也被参劾“依托朱熹”而罢官。从此,陈傅良闭门静居,潜心著述,完成了《春秋后传》《左氏章指》等多部著作,卒后被赐谥“文节”。
陈傅良虽然仕途坎坷,在官场几经起伏,但他拒绝写不合理的诏书之事足以让人对他心生仰慕,正像他的名字“陈傅良”那样:“良”不仅指做人的良知,更指在官场上应该有一份坚持正义、不畏权贵的良知。而这一点正是无论哪个年代的为官者都应该坚持的。
编 辑/夏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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