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的禁燃看禁烟
2017-09-16整理立翔
整理|立翔
从上海的禁燃
看禁烟
整理|立翔
2017年3月1日起,被称为上海“史上最严”控烟条例, 修改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史上最严”禁烟令,不仅医院、学校、博物馆等被列为禁烟场所,餐饮、娱乐场所也不能划定吸烟区,国家机关会议室、餐厅以及公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也全面禁烟。控烟范围扩大,违法处罚力度也不小。上海新控烟条例规定:禁烟范围单位违规,可处2000元至3万元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禁燃VS禁烟 上海七大行业主管部门齐力禁烟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年见效。2017年春节,上海外环内烟花爆竹彻底实现“零燃放”,外环以外区域烟花爆竹燃放量也明显减少。据环保部门数据,今年除夕夜,上海PM2.5浓度仅为16微克/立方米。这让禁燃有心无力的北京、深圳等地都瞠乎其后。
同是“史上最严”,“禁燃令”落地有声,迅速移风易俗,让别的地方艳羡不已。那么“禁烟令”能否令行禁止,改变烟民在公共场所随意抽烟的习惯?比较上海“禁燃”和“禁烟”执法路径发现,若论专业执法力量、专项监督、社会综合治理,“禁烟”力度并不亚于“禁燃”,但由于在源头治理上缺乏有效手段,一些配套措施尚未到位,未来挑战不小。
严格执法,是让“禁令”落地的第一步。为实现“零燃放”,2016、2017年春节期间,上海5万警员全员上岗,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成立41个多警种行动小组,开展专项行动。据统计,2016年12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为此查处案件400余起,行政拘留100余人,刑事拘留40余人。
如今,“禁烟”的专业执法力量也不含糊,堪称“七龙禁烟”:新版控烟条例规定,七大行业主管部门具有监督执法职责,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各交通执法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个部门划定“责任田”,分类管理,各司其 责。
控烟新规特增“综合治理”原则
全面禁烟第一天,闵行区执法人员在家乐福超市开出第一张50元罚单,受罚者是在员工餐厅内吸烟的家乐福员工。七宝地区一家浴场的休息区,每个沙发旁都设有烟灰缸,经营者当即被约谈并告知,如不整改,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据了解,从3月至5月,每月都有控烟集中执法周,未来各监管执法部门也将每季度确立一类行业(场所)或一至多个区域为重点对象,开展控烟专项执法治理活动。
集中检查效果固然好,但吸烟行为分散,执法力量有限,这样的执法模式显然不能长久。立法机构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控烟新规中特别增加了“综合治理”这一原则。
综合治理、社会多元共治是“禁燃”的成功经验,通过参与社会治理,“立法律规矩,正遵法风气”。2016年春节,上海5万警力全员上岗的同时,调动各级街道、居委力量,30万名平安志愿者—上海人称“黄马甲”全力配合,在街头社区劝阻巡查燃放烟花爆竹,警社联动,走街串巷,登门入户,织就了严密的管控网络。
与“禁燃”不同的是,“禁烟令”下,被禁场所成了监督主力。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与辖区签订了网吧禁烟责任书;浦东第一八佰伴商场内,诸多醒目位置都张贴有禁止吸烟的标识,部分区域已换上了新控烟条例的宣传海报。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里,所有保安、保洁、志愿者胸前都挂了“控烟督导员”牌子上岗。保安刘玉美说,华山医院室内早已禁烟,只在院内设3个吸烟点,现在院内的吸烟点也取消了,要吸烟只能到医院大门外马路上。
就连被视为“禁烟”老大难的餐饮业也有了行动。记者致电上海某著名餐饮企业大连路分店,询问包间能否吸烟,店员斩钉截铁回复:“不行,不能吸烟,一旦被查到会罚得很厉害。”
“源头管控、引入征信” 禁烟效果拭目以待
有了专业执法监管和社会共治,“禁烟令”是否就能令行禁止?回看“禁燃”,有两个关键举措,对实现“零燃放”功不可没。
一是源头管控,“没有买卖就没有燃放”。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管控:控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购买烟花爆竹实名登记,详细填写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类型等信息。2017年春节,上海只设7个烟花爆竹销售点。掌握了市场,监督才能有的放矢,有了实名制,警方才能及时跟踪到购买烟花爆竹、意欲在外环以内燃放的市民,并及时劝阻。
另一举措是,引入征信系统,建立联合惩戒机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还将按法定程序记入个人征信系统。香烟销售实名制当然不可能,但是,加大对烟草行业的限制是强化“禁烟令”必要的措施。比如提高烟草行业税收,在香烟销售上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用醒目的图片呈现“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以及严格控制烟草专卖点,对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予以重罚等等,这些措施都是以法令的方式提醒吸烟者,吸烟是有害的行为,必须受到约束。
“禁燃”的另一个经验是“软硬皆施”,有法律刚性约束,也有对民俗民意的尊重,比如,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主动为居民免费提供电子鞭炮。“禁烟”同样需要类似的措施配套。新控烟条例规定,不仅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一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不能随意吞云吐雾,那么,户外吸烟点的设置能否更醒目、更人性化一些,为自觉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周到的公共服务呢?
在最严控烟新规修改讨论阶段,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法规教育处处长提出过一个问题:我们的法律到底靠什么来保证执行?是靠守法加执法,共同保证法律法规对社会的治理,还是靠强制措施让老百姓来遵行?“禁燃令”之下的源头管控和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就是通过制度建设来培养和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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