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7-09-15李晓
李晓
【摘要】如何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指导规范下组织家園合作、解决幼儿教育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于促进幼儿教育水平和幼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家园合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优化家园合作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家园合作 问题 原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30-0236-02
一、家园合作存在的问题
1.家长处于被动地位
在一些幼儿园开展家园合作的过程当中,通常都是由幼儿园负责制定和安排活动的具体内容,而家长则是在得到幼儿园告知以后,予以配合。尽管这样的家园合作已经成为我国幼儿教育模式中的常态,但是由于其很少顾及家长的想法,从而使得幼儿家长不能够完全了解和理解家园合作的目的和意义,以此就会对家园合作活动产生排斥、抵触,而这些都不利于家园合作活动作用的发挥。
2.家园合作趋于形式化
家园合作原本是家长与幼儿园互相配合、了解的双向互动活动但是实际上很多幼儿园开展的家园合作确实走马观花。而幼儿园所制定的家园合作活动内容也没有让家长更为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幼儿园教育动态,从而也就不能够为促进家园合作提供更有益的建议。
3.家园缺乏有效沟通
尽管幼儿教师与家长可以沟通的渠道比较多,比如一日活动、家访等。但是实际上,由于幼儿园在这些沟通渠道上过于注重工作形式,而家长对于幼儿园开展的各种活动又不重视,从而使得教师与家长缺乏有效的沟通。比如有些教师通过路路通与家长联系,但是如果教师频繁给家长们发信息,就会招来怨言,而信息量少了又会被埋怨,可以说教师与家长沟通不畅直接降低了家园合作的教育效果。
二、家园合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家长与教师未摆正位置
当前许多幼儿园在制定家园合作过程中仍然不重视家长的想法,只是一味要求家长配合,从而使得家长在活动中处于被动地位。另外,还有一些家长认为只要按时交学费、幼儿园就可以全权负责好孩子的教育问题,不论家园合作的内容是什么,都是幼儿园一方的工作。家长这种教育责任的转移,使其更加难以在家园合作中摆正自己位置,从而阻碍了家园合作活动的有效实施与开展。
2.教师与家长的沟通比较少
很多幼儿教师与家长都常常会抱怨无法与对方进行良好的交流,而关于家园合作的沟通机会则少之又少。导致这类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教师与家长片面的认为一日活动等家园合作教育活动只是双方沟通渠道。从而忽略了在这些沟通渠道中如何强化互动、给予其情感色彩,使得教师与家长在融洽的氛围中提升合作教育水平。
3.教师队伍建设不足
教师作为家园合作的重要参与者,教师队伍的质量关系着家园合作目标是否能够达成。然而当前很多幼儿园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却存在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阻碍了家园合作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来说,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教师工作量与精神压力都比较大。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幼儿园小班人数应当在25人以内,中班要在30人以内,大班要在35人以内。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幼儿园的小中大班人数都在30~40人左右,而幼儿园教师只有2~3名,一名教师要负责数十名幼儿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教师们不仅要负责孩子们的日常生活,还要随时关注孩子们的人身安全。长此以往就会使得教师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此外,由于编制不足,幼儿园教师数量和质量也呈逐渐下降趋势。
三、优化家园合作的对策思考
1.尊重幼儿家长权利,引导家长参与需求
家园合作的关键是家长能否顺利、有效、积极的参与到这项双向互动教育活动中来。所以说,幼儿园教师需要采取多样化的手段来激发家长参与兴趣和热情,通过对家长群体教育资源的深度挖掘,调动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主观能动性,进而达到提高家园合作下的幼儿教育水平的提升。同时,幼儿园还要理清和摆正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关系,通过加强双方互动的方式,引导幼儿家长发挥自己参与家园合作活动的积极性,最终使得家长可以真正成为幼儿合作教育的重要力量,推动幼儿家园合作教育各个环节的顺利实施。
2.加强家长与幼儿园的有效沟通
首先,幼儿园教师要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于孩子一生的发生所产生的作用。具体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引导幼儿家长了解和理解家长是幼儿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行为规范和思想观念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家长应当做好孩子学习的榜样;二是引导家长明晰家庭教育在幼儿成长过程中的不可替代性作用;三是引导家长了解到幼儿时期是孩子身体、智力、思想以及思维等多方面发展的关键,家园合作是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得以良好发展的重要手段。其次,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权威教育观念”。通过与家长建立平等的教育关系,鼓励幼儿家长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家园合作活动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3.提升幼儿教师的薪资水平和社会地位
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出具体的幼儿园教师编制以及薪资标准,尤其是要对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薪资标准、社会福利保障要进行明确规定,以此在根本上维护幼儿教师的物质权益。另外,教育部门还要结合是社会发展需求划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数量,同时结合幼儿教育动态变化来调整幼儿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从而达到幼儿教师教学能力与幼儿园、家长以及幼儿需求相符合,促进幼儿教师队伍整体师资水平的有效提升,为家园合作开展提供关键的发展条件。除此之外,在幼儿教师社会地位提升上,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借助舆论的力量来引导人们对幼教职业形成新的、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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