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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焦点理论的留学生“把”字句习得偏误分析汪丽芳

2017-09-15

课程教育研究·上 2017年30期
关键词:留学生

【摘要】焦点理论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被引入我国语法界后,焦点便成为语法界研究的一个新的热点,运用焦点理论对汉语本体进行深入研究,但是还未涉及到对外汉语领域,本文在对外汉语研究领域试图引入焦点理论,从焦点的角度来看留学生的习得偏误,分析留学生的“把”字句习得偏误。既可以扩展习得偏误的研究理论,也能引起对外汉语学界对焦点理论的重视,不断完善对外汉语领域研究理论,提高对外汉语教学水平。

【关键词】焦点理论 留学生 “把”字句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30-0100-02

一、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的开展和推广,全世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汉语,但与此同时,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者和相关研究人员发现外国人在学习汉语的时候会出现大量语法和语用上不正确的地方。对外汉语学界将其称为“偏误”,“偏误”作为一个语言学概念,最早由S·P·Corder于1967年提出,1984年,鲁健骥将偏误概念引入中国,就有很多学者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对留学生的偏误进行研究,偏误分析越来越精细化和专业化。徐丽华(2002)在《外国学生语气词使用偏误分析》中主要介绍了词语偏误中的语气词偏误,赵级序列。到了21世纪,偏误分析又引入了新的研究方法和角度,方绪军(2001)在《中介语中动词句的配价偏误分析》中,基于配价理论,对汉语中介语中带有偏误的动词句进行偏误分析。邹洪民(2002)在《语言单位的统一性与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偏误分析》中,基于语言单位同一性理论分析了留学生语法放面的偏误。尽管学者们已经从不同角度对偏误进行分析,但是有的偏误上述角度仍然无法解释清楚,相关研究发现,焦点理论可以解释一些语法和语义角度无法解释的汉语偏误。因此,本文借助焦点理论对留学生汉语偏误中的典型代表——“把”字句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将焦点理论引入对外汉语教学领域,从而可以整体上提高对外汉语教学水平。

二、焦点理论及相关概念界定

1.焦点理论

“焦点”一词是功能学派语言学家Halliday最先用于语言学界,Halliday(1967)在《Notes on Transitivity and Theme in English》用“focus”来指称句子中韵律凸显的部分。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Chomsky为代表的生成语法学家开始从交际过程中的新信息角度研究焦点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Cinque 为代表的形式学派语言学家也从句法的角度对焦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20世纪80年代,焦点理论进入汉语语法界,依据各自理论背景的不同,也存在着像国外一样,对焦点的看法有所不同。范开泰(1985)认为,说话人在选定话题以后,还可以自由选择交际的重点,汉语的句子焦点大多以重音方式呈现。徐烈炯、刘丹青(1998)则从话语功能角度对焦点进行界定,认为焦点在本质上是话语功能的额一个概念,“焦点是说话人最想让听话人注意的部分”。

由此可见,国内外语言学界由于所处学派和自身理论基础的不同,对焦点理论的认认识也各有不同。

2.焦点的表现手段

不同的语言会采用不同的焦点语言变现形式来表达焦点:例如:

(1)a.^老王明年退休。 b.老王^明年退休。 c.老王明年^退休。

(2)a.是我明天去北京。 b.我是明天去北京。 c.我明天是去北京。

(3)a.程咬金从半路上杀了出来。 b.半路上杀出来一个程咬金。

例(1)是用重音来表示焦点,例(2)是用焦点标记词“是”来表示焦点,例(3)是用语序来表示焦点。英语中还会经常使用调核来表达焦点,匈牙利语表示焦点的手段较为不同,通过移位把对比性的焦点成分移向动词之前特定的位置来表示焦点。

本文在进行偏误分析时,会用到重音手段中的常规重音以及语序手段等具体手段。

三、基于焦点理论的“把”字句偏误分析

“把”字句一直以来都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因为它是汉语中独特的一个句式,其他语言里没有与此相对应的句式。吕必松(2010)在《“把”字短语、“把”字句和“把”字句教学》中提到“把”字句习得难,首先,它在语义结构上要求的条件比较多:要有施事,要有动作,还要有对象,并且对象要是有定的。复杂的语义内容就决定了这一结构的形式内容也很复杂。因此,留学生在学习“把”字句的时候,会产生比较多的偏误。

关于“把”字句的焦点问题,研究者们说法不一,大致有两种争议:以范开泰(1985)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是介词“把”将原来的宾语移到动词前,让动词及补语处在句末;以方梅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把”是标记焦点的。方梅(1995)提出了确认焦点标记词“把”的三点原则,“把”字本身不带对比重音,“把”后成分语音上凸显,标记词省略,句子仍然成立。本文选取第一种观点。

本文利用“暨南大学留学生书面语料库”,共收集“把”字句4291条语料,其中偏误语料为405条,将其中收集405条偏误句结合焦点理论分析“把”字句偏误并讨论产生偏误的原因。

1.“把”字句中处置对象没有完全提前

在“把”字句中,介词“把”将谓语动词的处置对象前移,作为状语,这样即可将句中的宾语提前,而将谓语动词和补语留在句末的自然焦点位置。如:

* 妈妈把家里洗完了衣服。

妈妈把家里衣服洗完了。

偏误句中的自然焦点是“衣服”,介词“把”的宾语是“家里”,但是,“家里”只是用来修饰“衣服”的定语,所以真正的处置对象应该是“鸡蛋”,所以,在这里,“把”应该将“家里的衣服”提前,這样一来,“洗完”这一动作行为和结果就处在了自然焦点的位置。

*他把喝光了饮料。

他把饮料喝光了。

同样如此,偏误句的自然焦点是“饮料”,但是在这一句中,“喝”是具有处置意义的动词,“饮料”是处置对象,所以,“喝光”应该放在句尾自然焦点的位置。

2.处置意义的句子未用“把”字句

一个具有处置意义的动词谓语句的语义重心就是谓语动词及其处置结果,需要放在句末,成为句子的自然焦点。这种情况下,还用一般的主谓句式就起不到突出这一处置意义。所以,要借助介词“把”字将宾语提前,将动词和補语放在句尾。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留学生没有弄清楚这种关系,在具有处置意义的句子中却没有使用“把”字。如:

*我在图书馆放了我的水杯。

我把我的水杯放在图书馆了。

偏误句的自然焦点是宾语“水杯”,而从句子的意思来看,这句话的主要意思是将“水杯”这个对象怎么样了,结果“在图书馆”才是语义重心,所以应该放在句尾自然焦点的位置。

3.非处置意义的句子误用“把”字句

汉语是尾焦点语言,因此,在非处置意义的动词谓语句中,宾语自然就成了句尾的自然焦点。如果将非处置意义句子的宾语提前,那就剥夺了原本属于宾语的语义重心,将谓语动词放在了句末,成了句子的自然焦点,这会影响句子的准确表达。如:

*去年,全家人一起把中国来了

去年,全家人一起来了中国。

偏误句的自然焦点是“来”,而不是“中国”。偏误句中的“来”并不是一个具有处置意义的动词,更不是句子的语义重心,但是却用了“把”字句,这一偏误就将句子的焦点“中国”前移了,因此,应该把“中国”还原到句末,这样自然焦点才是“中国”。

*我把汉语学习在华文学院。

我在华文学院学习汉语。

偏误句的自然焦点是“在华文学院”。在这一句中,“在华文学院”不是“学习”的结果,“学习”的对象是“汉语”,所以应该将状语“在华文学院”提前,把自然焦点的位置还给“汉语”。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焦点在分析留学生习得偏误方面有很高的价值。以留学生习得的重难点“把”字句为例将焦点理论应用于汉语习得偏误领域,希望可以丰富第二语言教学研究,促进对外汉语教学的相关研究。

参考文献:

[1] Chomsky,Noam.Deep structure,surface structure, and semantic interpretation[A].In Semantics [C],ed.by Danny Steinberg and Leon Jacobovits.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1.

[2] Cinque,Guglielmo.A null theory of phrase and compound stress[J].Linguistic Inquiry 1993,(24)

[3] Halliday,M.A.K.Notes on Transitivity and Theme in english [J].Journal of Linguistics,1967,(3)

[4]肖奚强.外国学生汉字偏误分析[J].世界汉语教学,2002(2).

[5]袁统林.句子的焦点结构及其对语义解释的影响[J].当代语言学,2003(4).

[6]徐烈炯.焦点的不同概念及其在汉语中的表现形式[J].现代中国语研究,2001(3).

作者简介:汪丽芳(1993-),女,汉,籍贯:安徽,学历:研究生在读,单位: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研究方向: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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