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美丽新村规划探索
——以宜宾市白花镇坝上村为例
2017-09-15牟杨
牟 杨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宜宾 644003)
幸福美丽新村规划探索
——以宜宾市白花镇坝上村为例
牟 杨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宜宾 644003)
目前全国正推进幸福美丽新村的建设,宜宾市要求到2019年,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通过改造、新建、保护等各种形式的新村建设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新村建设历史性任务。而宜宾市白花镇坝上村为其中的一个村落,通过保护村庄的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挖掘各类资源,通过规划策略,使坝上村的传统文化得以延续。在保护及完善村庄肌理的基础上,对全村住宅进行全面的分析梳理,确定保护要点及整治方式。加强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打造特色景观,满足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要求。重视土地的节约利用,实现土地使用的有机更新。依照村庄的民风民俗,出台村庄建设导则,指导村庄规划建设的实施。通过对白花镇坝上村的规划研究探索一条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道路。
布局; 环境; 规划; 改造; 整治
1 白花镇坝上村概况
坝上村位于宜宾县白花镇最西侧,距白花城镇仅2.2 km,东与孔滩镇接壤,南临黄塔村,西靠建军村,北邻火地村,交通条件较好。坝上村村域总面积3.5 km2,辖内有1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62户,总人口2 967人。
农房建筑现状风貌参差不齐,建筑结构形式以砖混为主,大部分为80~90年代的建筑。有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建筑外观、风貌、色彩、材质出入较大,风貌杂乱无章。 现状人居环境较差,散居村民各自为阵,污水随处散排,垃圾就近堆放,人畜分离不明显;缺少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无集中公共绿地。
坝上村现已实现组组通公路。全村有两条主要道路,一条为孔宜(孔滩-宜宾)路由西向东从村域中北部穿越,宽5.5 m,沥青路面;一条为通村公路灰坝水库至黄塔村,宽4 m,水泥路面。其余村道和社道大部分均为泥石或素土路面,宽度4 m。整个村域交通不成系统。
现有村委会位于孔宜路南侧,坝上组砖厂,占地面积175 m2,建筑面积200 m2。小学和幼儿园位于烂田组垇田,占地面积6 487 m2,建筑面积2 819 m2。卫生所位于坝上组,建筑面积70 m2。村域无公共活动广场、垃圾收集点、公厕。坝上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善。
村域水资源丰富,大小水库及水塘约二十多处,其中较大的为烂田组的龙沟水库和长屋组灰坝水库,总库容量达到2×104m3。全村现状给水主要为地下水,有机井310眼。现状村域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仍以和雨水直排为主,对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
2 现状调查
从村民住宅现状来看,坝上村村民住宅年代较新,特别是沿孔宜路两侧近年新建了大量房屋;2000年代及以前建筑占62.82 %,2000年代以后建筑占现状住宅的37.18 %;建筑层数以1~2层为主,占现状建筑的88.42 %。
从现状市政设施来看,有81.17 %的村民对现状交通条件不满意;饮水以地下水和地表水为主。
从村民住宅改造的意愿来看,约36.18 %的村民愿意到新村聚居点聚居;建筑层数以2层为主,占78.24 %;愿意独立居住的,占28.76 %;愿意集体居住的,占40.14 %;愿意建筑共墙的村民占34.84 %;住宅建筑面积选择120~150 m2左右占84.51 %。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村民们最希望增加公共活动场所、商业服务点、公厕、垃圾收集等。主要待解决的问题是交通、住房条件、燃气、饮水等问题。
3 白花镇坝上村村域规划
3.1 人口规模
坝上村现有村民户数862户,总人口2 967人。
根据坝上村的常住(户籍)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并确定总人口规模。计算公式为:
Qn=Q0(1+K)n+P
式中:Qn为总人口预测数;Q0为常住(户籍)人口现状数;K为规划期内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n为规划年限;P为规划期内常住(户籍)人口机械增长数。
根据《宜宾县白花镇总体规划(2015—2030)》,坝上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按4.0 ‰控制。
规划期内无大型工业企业进驻,规划确定机械增长人数为0。
根据具体数值计算可得:
2030年人口:n=16
P2030=2 967×(1+0.004)16 +0=3 038人
考虑到城镇化的进程和部分村民外出打工、学习,到规划期末,坝上村实际总人口规划预测数为2 975人。人口会出现负增长。
3.2 聚居点布局
3.2.1 布局与规模
通过对现状分析,并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在保持原有村落的布局形态、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将坝上村重新进行整合,在村域规划了3个聚居点,规划聚居村民206户左右,其余村民保持散居状态。坝上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规划一览表见表1。
表 1 坝上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规划(2015-2030)
3.2.2 建设措施
(1)以科学合理的新村建设规划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吸引村民到聚居点建房。
(2)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应依据宜宾市幸福新村建设规划,引导村民有序的进行分片建设,分步实施,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不被挪为他用。
(3)推行“五统一”和民主管理的建房模式。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建设”方式,实行民主管理。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鼓励农民进入聚居点建房。
(4)近期保留聚居点以整治为主,主要工作为:①疏通到达各居民点的道路,拆除道路障碍物,保证户户通路,提高各居民点与外部交通道路的质量;②环境整治,针对坝上村的具体情况修建垃圾池和垃圾收集点,有序的堆放垃圾,另外修筑污水排水沟、雨水排水沟等,集中排放污水;③增加居民点绿化,对沿居民点主要道路、房屋周边等处进行绿化,整理村落空地栽种果树进行绿化,拆除废弃房屋整合村落空间。
3.3 村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村域公共设施涵盖了文化、管理、医疗、社会保障以及商业服务等公益型和商业型设施。按照居民点规模实行分级扶持,其内容、标准和配套标准应当与居住区规模相适应。
3.3.1 公共服务设施类型和布局原则
(1)在村域规划中把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益型和商业型两种。其中公益型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管理、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务设施;集贸市场、日用百货、饭店旅店、便民服务等设施为公共服务设施。
(2)在公共设施中教育和医疗设施应单独选址,其余公共设施都应集中布置,这样方便村民使用,且能节约用地,形成较为集中的公共活动区域和景观节点;商业和集贸设施应设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区域;教育和学校应设在安静和宽敞的区域;其他公共设施的设置应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的需求。
(3)社社会保障设施用地应安排在相对较好、比较安静的地方。集贸市场设施的选址应促进人流和货物的流通,不得占用道路、主干道、车站、码头、桥梁和交通区域。
(4)公共服务设施应在村落规划时统一规划,分批修筑,与农户房屋同时修建和使用。规划时可预留建设用地为长期建设作准备。
3.3.2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1)公共服务设施应与村民聚居点人口及等级规模配套水平相适应。如村落规模较小的可按服务半径设置共享配套设施。
(2)“1+6模式”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中“1”是指村级组织(村委会)的活动场所,“6”包括为便民服务、农民培训、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综治调解、农家购物等六大类公共服务设施。“1+6”模式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要求如下表。
(3)除公共服务设施以外,可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商业服务型公共设施。商业服务设施除满足村民的生活要求和活动以外,还应与周边环境结合,注重建筑特色空间的营造。
3.4 景观环境规划
3.4.1 水系景观
(1)尽量保持现有的水系,整治和疏浚,保护周围自然环境,不乱挖,乱采。垃圾堆放不占用河流和池塘,不采取填埋的方式进行垃圾处理。
(2)采取清理坑塘,疏通和改造坑塘进水和排水的水渠,拆除水系中的障碍物,恢复坑塘基本使用功能。
(3)水系景观设计可根据坑塘水体和聚居点建筑布局进行整体规划,可采用修筑亲水步道、景观节点设置亲水平台、开辟滨水活动场所、设置安全防护、岸边种植观景植物等内容;宜采用自然护坡添加硬质护砌来保护和修饰水体;严禁在水上建设餐饮、娱乐、住宅等建筑污染水体,水上建设的游览设施不应人为分隔水体和减少水面面积。
3.4.2 环境绿化
(1)根据地形、现状、植被特征、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和社会经济状况,结合土地利用布局、居住区合理布局和内部绿化,与外围的山林绿化、大地田园绿化形成绿化体系。
(2)村落中各公共场所,如村落广场、活动中心、村口、公共院坝、道路两侧等应采用易成活的乡土树种进行种植绿化,村民房前屋后可种植瓜果桃李展现“微田园、微园林”景象。
(3)对水源保护区域和主要村道的保护,应采用本土常见的乔木,灌木和草花进行配置,形成有效防护林。
(4)改造现有的堡坎、挡墙、壕沟等裸露的岩石,可采用绿化斜坡或边坡进行美化。
(5)绿化应根据树种的高度、生长环境等特性来确定它与建筑物、工程设施以及地面之间的上下管道之间的种植距离。
3.4.3 村口景观
(1)村口风貌整体应具有村落特点、自然、亲切,村口的景观节点与建筑物应体现当地文化特色、民俗民风特色,突出标志性。
(2)有条件的村口应通过门楼牌坊、小品配置、植物造景的手法与村落建筑营造景观效果。
3.4.4 环境小品设施
(1)在聚居点建立内部环境设施和完善小品设施系统,包括地面铺装、景观配景、公共宣传栏和垃圾箱等。
(2)采用当地砖、石铺装场地及广场。
(3)景观小品应统一风格或主题,形式简洁明了,能结合当地文化体现特色。结合村落环境的整体要求,形成具有文化内涵的乡村景观效果。
3.4.5 公共活动场所
(1)在聚居点中部和村委会旁设置公共活动场所。公共活动区域应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要,严禁出现因建设公共场所而侵占农田和毁林填塘的行为。
(2)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应保留原有场地上具有观赏价值的高大乔木及成片林木和植被,使公共活动场所有良好环境。
(3)公共场所可配桌椅板凳、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宣传栏、报刊栏等设施,提高公共场所的综合使用功能。
4 农居改造
4.1 分类整治
农居整治分为两类,一是将部分农居改造成旅游点或相关服务设施点,这部分的农居改造,要按照农家乐、农家客栈项目的建设要求改造,除了立面改造、庭院整治等以外,还包括设施配套、内部装饰等;二是农舍改造是全村范围内以整治环境的重点,主要立面改造、辅房整治、阳台窗台美化、围墙改造和庭院绿化。
4.2 整治要点
(1)立面改造。
对较新的农居,其外立面保留原有颜色,但应清洗干净,保持整洁。对有些陈旧的农居,其外立面要重新粉刷。
(2)辅房整治。
对村庄内各农居的储物室、厕所等有碍观瞻的辅房进行整治,使村庄的景观完整、优美。
(3)阳台、窗台美化。
目前,大部分的农居建筑阳台、窗台以混凝土、铝合金为主,对有条件的建筑,通过仿木包装对金属材质进行处理,形成原生态风格。阳台、窗台要设计构架,可摆放盆栽,增加阳台、窗台色彩和趣味性。
(4)围墙改造和庭院绿化。
对村域内农居的围墙,规划进行统一整治,能拆除的尽量拆除,不能拆除的,力求以栅栏为主,矮化通透,配置垂直绿化,与主体建筑相协调。尽可能保留现有的树种,以枇杷、桂圆、柑橘为主,或搭建葡萄棚架,形成一种农家温馨、休闲的空间。可以将蔷薇、月季、三角梅等形成花卉围墙,增强庭院绿化。同时,在庭院内增加一些休闲设施,如桌椅、秋千等,可置于树下或葡萄架下。
5 结语
随着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进度的加快,充分发挥坝上村现有的政策和资源优势,建设生态环境优美、居住环境优良、产业发展可持续、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的新农村,实现“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环境美”的美丽乡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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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竹,王静.低碳导向下的浙北地区乡村住宅空间形态研究与实践 [J]. 新建筑 ,2015(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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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宗炎.浙北地区乡村住居空间形态研究 [D].杭州:浙江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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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编辑部
牟杨(1983~), 女,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为景观建筑设计、建筑装饰。
TU9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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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日期]201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