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完成55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017-09-15高翔董欣
文/高翔 图/董欣
辽宁省全面完成55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文/高翔 图/董欣
8月24日, 时至初秋,记者来到沈阳市铁西区沙河泡村,村外连片稻田里已是满眼的金黄色,预示着又是一个丰收年。稻田旁一块石碑上“永久基本农田”几个大字格外醒目,上面还标明了土地面积,地理位置等详细情况。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王宗林向记者介绍,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历时3年,现已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将被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辽宁按照“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的要求,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528万亩,其中城市周边划定268万亩,划定后的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与河流、海域、山体、绿化带等生态屏障共同形成城镇开发实体边界,划定了城市开发“边界红线”。
辽宁省于2014年起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划定工作开展中,我省遵循“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对划定成果进行内业技术审查和外业实地复核,组织不同领域专家从耕地保护、环境、城市发展等多角度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划定成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划定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时,统筹推进了“多规合一”和国土空间节约高效利用,加强了与发改、农业、住建、环保等部门沟通和衔接,既考虑了主体功能区建设和城镇发展用地需求,又考虑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约束。
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上,辽宁省通过处理好城镇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科学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强化了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对城镇开发边界的硬约束。同时,将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前提条件,确保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相协调,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相衔接,最大限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得到优化布局、优先保护,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开发新格局。
据悉,通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辽宁省新增了基本农田149万亩,有效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的土地资源基础。而优先将城市(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和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不仅提高了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也强化了永久基本农田对优化城市(镇)用地空间的刚性约束。这也意味着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倒逼”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更有效地控制了城市盲目蔓延扩张。
划定是基础,坚守是关键。下一步,辽宁省将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快运用卫星遥感技术与土地利用调查相结合,结合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同时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财政补贴力度,推进基本农田连片保护、连片建设,以保证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加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