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举法难容
2017-09-14岸石
岸石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这一判决公开报道后,引起强烈争议,很快成为舆论热点,网上评论“辱母杀人案”的帖子有上亿条。案件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地点在山东省冠县源大工贸有限公司。10多人组成的催债团伙把苏银霞和她儿子于欢堵在公司接待室。这伙人辱骂、推打他们,一个男人还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羞辱、猥亵苏银霞。一片混乱中,于欢从桌上摸起一把水果刀向这些逼债人乱捅,4人中刀,其中杜志浩伤重不治。于欢在母亲和自己被侵害,特别是眼见母亲受侮辱而产生强烈情绪的情况下伤人致死,是否该判重刑?舆情汹涌之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机关给予积极回应,继续调查这起案件。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法庭终审裁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五年。
逼债人为何使用下流、违反人伦情理的手段?他们受谁的指使,受谁的雇用?案情指向一个关键人物——吴学占。不在杀人现场的吴学占才是放债、逼债的主角。杀人案件使吴学占浮出水面,他在舆论的一片声讨中被逮捕。剖析吴学占放高利贷、暴力催债的一系列恶行,不仅有助于了解这起“辱母杀人案”的来龙去脉,还可以深入认识当今民间借贷的一些倾向性问题,对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用非法手段逼债的不法分子保持警惕。
民间借贷的毒瘤
苏银霞借了谁的高利贷?是吴学占的。吴学占并非仅仅借钱给苏银霞,他是一个高利贷商人,游走于民间借贷活动的“黑白两道”。吴学占现年35岁,冠县陈井村人,初中没毕业就在社会上闲晃。几年后混进地下赌场,跟随不法分子“放水”,也就是借钱给赌客,收取惊人利息。靠这种手段,吴学占赚得了“第一桶金”,后来成立了房地产公司。有了合法的经营实体,但吴学占也没做多少正经生意。近些年,冠县有些企业资金非常紧张,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只好靠借新债还旧债,即“倒贷款”维持生存。吴学占于是披着实体公司的外衣,大肆搞起高息揽储、高息放贷的勾当。
当今的金融环境下,民间借贷的贷款方要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而且风险很高,债主可能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甚至血本无归。民间借贷的利率比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高是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到:民间借贷利率超过24%不超过36%的,超过部分追息法院不予支持,超过36%的超过部分利息无效。规定范围内的利率法律是认可的,但超出规定漫天要价的高利贷并不受法律保护。更为重要的是,国家不允许企业和个人吸收公众资金用于放贷。吴学占高息揽储,吸收了不少个人的资金,再以更高利息放贷,这种经营的链条实质是非法活动。吴学占干的这种行当,谋的是暴利,玩的是非法,很多行径非常恶劣。“辱母杀人案”中的企业主苏银霞,向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元和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招来吴学占雇用打手催债,最终酿出血案。离谱的高利息、残忍的催债行径,显示了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的危害!
残暴逼债的伎俩
吴学占非法集资、放贷,其主要危害还不在于利率的“天价”,而在于逼债时雇用打手,结成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手段残忍而卑劣,极易造成伤亡事件,危害社会治安,毒化社会风气。
吴学占能经营高利贷成了气候,既不是因为他有丰厚的资金,也并非他有什么投资理财的才能,而在于敢用黑社会那一套。人们深知“借债容易讨债难”,但吴学占敢以放高利贷为业,他的底数是讨债手段强硬。“不管是不是违法,他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折磨你,超出你的承受极限,达到他的目的。”一位曾经向吴学占借过高利贷的企业主在谈到吴学占催债时,仍然心有余悸。
吴学占一伙人常常向欠债方发威胁短信,用“呼死你”软件把电话打爆,“言语要多恶毒就有多恶毒”。
吴学占动辄派出一二十人来到欠债者的企业,堵门、堵人,甚至在企业大门前设灵堂,放棺材,送花圈,敲鑼打鼓。有的企业因此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吴学占竟敢使用酷刑一类的手段逼债。打手们将欠债人头部摁进马桶,告饶了再提起来。还曾把人捆起来往河里扔,打手们牵着绳子,人快淹死了,再提上来。
对待苏银霞,吴学占一伙人用了很多下流、残忍的手段,觉得他们人多势众,欠债人不过是砧板上的肉,随意宰割。没料到儿子目睹母亲受辱,拼死复仇。一死三伤的后果,有点出乎吴学占所料。然而他使用黑社会的手段,用丧尽天良的方式讨债,随时都可能出现血淋淋的结局。看似偶然的事件里,其实有着必然的逻辑!
横行乡里的招数
吴学占放高利贷起初知名度并不高,他能逐步做大,是因为有路数。吴学占高利息集资,月息起码在2%—3%,而他放出去的钱月息通常在10%。“把钱放在吴学占的公司可以发财。”“吴学占有办法,有手段,放出去的钱肯定有办法收回来。”传闻逐渐扩散,一来二去,吴学占在很多人眼里成了“财神”。
一些公职人员也热衷将钱放在吴学占那里,坐等收利。吴学占对用得着的人当然高看一眼,他们得到的利息既高又准时。作为回报,他们对吴学占也关照有加。吴学占成了当地“一踩乱颤”的人物。有些违法勾当,他也能找人轻松摆平。这起“辱母杀人案”还未动刀,现场已剑拔弩张,苏银霞的亲属担心出事,报了警,警察来到现场,面对苏银霞母子的求救,并未采取什么措施,仅仅丢了句“讨债可以,但是不要动手打人”,然后就离开现场。接下来发生了杀人事件,到场的警察已涉嫌渎职被审查。这一情节反映出吴学占一伙人受到纵容、在冠县横行霸道的事实!
吴学占讨债有一副理直气壮的做派,还真唬住了不少人。有些执法者、领导干部对民间借贷的法律界限不大清楚,觉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却不深思钱是怎么欠下的,讨债也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要澄清民间借贷的一些模糊认识,对于非法活动,特别是侵害人身安全,干扰社会治安的乱集资、暴力追债行为,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坚决依法惩处。
吴学占曾成为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座上宾,双方互有需要。吴学占要借机捞钱,要寻靠山;某些单位也利用他为自己服务,做自己不好出面的事情。一个乡镇的水泵厂要拆迁,动迁却“卡壳”了,镇政府一位领导默许,吴学占带领一伙人对住户威逼恐吓,甚至动手打人。县里一家医院还雇用吴学占一伙人参与处理医疗纠纷,对外身份是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用威逼恐吓、侵犯人身安全等手段打压申诉人。有些人以为吴学占这类不法之徒可以利用起来做些“正事”,用他们不等于和其同流合污,这是非常有害的糊涂认识。想利用吴学占的人几乎都被他利用了,甚至成了他的帮凶、保护伞、护身符。吴学占之流的不法分子依法受到惩处,涉及高利贷活动的一些人士也应吸取教训。从更广泛的层面说,大家都应增强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守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不法分子滋生和肆意横行的土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