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卣、荷壶真伪辨
——兼论荷簋、荷尊的年代与族属
2017-09-13王恩田
王恩田
(山东博物馆)
一 荷卣与荷壶的真伪
上世纪70年代初,我整理诸城臧家庄战国铜器时,发现其中的鹰首提梁壶(图一)与吴云《两罍轩彝器图释》(简称《两罍》)和容庚《商周彝器通考》(简称《通考》)著录的鹰首提梁壶器形完全相同。而《两罍》与《通考》却都有两行9字铭文(图三)。《两罍》称爱壶,《通考》称壶。《通考》定为商器。与壶相近的铭文还见于兄尊(《西清古鉴》9.24)(图二)。兄尊的形制与铭文书体、款式是相符的,《西清》定为周器,大体不误。而壶与周初兄尊的铭文相同,却出现在战国时代的鹰首提梁壶上,不伦不类,当系后刻。作伪者手段之一是真器伪刻。但由于其大多缺乏有关青铜器的常识,往往将不同时代的铭文和器物张冠李戴地移植在一起,壶就属于这一类。壶作伪的蓝本大概就是兄尊[1]。但当时还没有能够看清其作伪的更为直接的蓝本,来源于吴式芬旧藏的兄日壬卣。陈簠斋于清同治癸酉(1873年)十一月三日给“退楼”的信,附有周兄日壬卣许瀚释文:
图一 鹰首壶(诸城臧家庄)
图二 兄尊
“右拓本,吴子苾方伯所赠扬州古器五种之一也。苏州顾湘舟又尝赠余全形拓本,文字与此如出一范,而无此秀美。其别一器耶?抑同器而拓本有异趣耶?子苾云:‘日作卣。’又云首末两字不可识。余按:即,既字从之。 象人举手。从手既声,乃摡字,此又省其皀耳。《集韻》八末:‘摡抚同字。’注云:《博雅》‘取也,一曰拭也,或作抚。’正其字矣。《筠清馆金文录》卷三有周叔窴 ,释其铭曰:‘叔窴作圼宝 彝举。’子苾校:‘窴为宿,圼为日壬二字。’按:古器铭日乙、日庚、日辛,并庙主之称,日壬盖与同例。此铭从日工,亦当作日壬。云兄日壬者,弟为兄作器也。疑与彼日壬为同一家作。彼末字作 ,……此铭末字 ,当即其变体”。
——古日照许印林瀚释文
“祺案,抚释甚确。所云顾器,或别一卣,或即尊斋之壶。壶得之顾氏则定矣。壬字无疑,末字似班,即寄退楼鉴定,再乞壶拓(图更佳),付仲饴为索卣、爵(同文)拓也。簠斋记。”[2]
《两罍》爱壶释文:
按:吴子苾,即吴式芬。退楼,即吴云。仲饴,吴式芬次子。簠斋不知吴式芬仅藏卣,未藏爵,故向吴仲饴索求爵拓本。
许瀚释文重要性有如下三点:
1.吴式芬曾寄赠周兄日壬卣铭文给许瀚,该器是吴式芬所得扬州古器五种之一。
2.苏州顾湘舟寄全形拓给许瀚,文字与吴藏周兄日壬卣相同,但不及吴式
芬所藏卣铭“秀美”。由于许瀚只得到兄日壬卣铭文拓本,而未见器形,因此,无法判断吴、顾两家所藏是否同一件器物。
3.许瀚能够看出顾铭不及吴藏卣铭“秀美”,足见其眼力超群。
陈介祺根据许瀚释文,指出“顾器,或别一卣,或即尊斋之壶,壶得之顾则定矣”,指出顾壶即《两罍》的壶。这一点非常重要。
图三 荷壶
其实,缀是祋的借字。缀,端母祭部。祋,透母祭部。旁纽叠韵,音近,祋借为缀。祋通殳。上引《诗·候人》:“荷戈与祋。”毛传:“祋,殳也。”而《诗·卫风·伯兮》:“伯也执殳。”(元)刘瑾《诗传通释》:“殳为戟柄之称。”把殳释为“戟柄”,误。故宜改称荷卣、荷壶。
图四 荷卣铭文副本
图五 何壶器、盖铭文
孙稚雏《金文著录简目》卣与壶分别著录[3]。
缀遗11.30 (卣盖)(括号内的文字系引者所加)
续殷上60 (卣盖)
敬吾下72 (器、盖对铭)壶5204
两罍7.1 (名周爱壶)
捃古二之一,38 (名日壬卣,器、盖对铭。)
敬吾下71后 (名虎作兄日壬卣,“吴子苾方伯见寄”。)
周金5.45 (名壶,有全形拓,无盖,在流一侧有鋬。)
韡华庚中3 (仅有文字叙述,无图。)
续殷上65.2
小校4.77.3 (名爱作兄日壬壶,有“南陵徐乃昌藏器”朱文印。)
按:捃古二之一:38和敬吾下71后都是卣,不是壶,应入 卣4955。
王世民见告,当年编辑《殷周金文集成》时,曾剪贴了一部《三代吉金文存》。但《集成》只收荷卣(05339)(图四),却不收《三代》(12.10)著录的壶(图五),显然已经注意到对荷壶铭文的辨伪。
原来一般都认为吴式芬收藏的荷卣,毁于战火。其实荷卣并未毁于“战”,而是毁于“火”。吴式芬杞伯每亡匜全形拓,钤有三方藏器印。其中的一方,三行10字:
戊辰兵/燹,壬辰灰尽之馀(图六)
按:“戊辰兵燹”,指同治七年(1868)捻军在吴式芬的家乡海丰附近的徒骇河战败。“壬辰灰尽(烬)之馀”,指光绪十八年(1892)吴宅火灾后的幸存者。
吴式芬收藏的荷作兄日壬卣(《捃古》二之一.38),即《集成》05339的 作兄日壬卣。如今器已毁于火,仅存卣盖,周身黝黑,今存山东博物馆(图七)。《缀遗》11.30和《续殷》上60,所著录的都是卣盖,均是吴宅“灰烬之余”。
《两罍》荷壶于上世纪初流入英伦,于1989年12月伦敦苏富比英国铁路养老基金会专场拍卖中,由日本坂本五郎拍得(图八)。2014年3月,纽约苏富比亚洲艺术周期间,单件拍品专场,荷壶流拍。
图六 杞伯匜
近年来有论者并没有搞清楚荷卣与荷壶的来龙去脉,认为荷壶不仅铭伪,“很可能是一件作伪之器”[4]。其实,该文收集的现存无铭鹰首壶,台北故宫2件,纳尔逊1件,日本1件。再加上拙稿已指出《西清古鉴》著录的无铭鹰首壶3件。此外,还应有更多未见于著录者。因为在出土鹰首提梁壶的诸城臧家庄战国墓中的编镈与编钟上,后来又发现了铭文。铭文“陈立事岁”中的陈,即被齐闵王所杀的陈举[5]。因此,诸城臧家庄墓应是战国齐墓。临淄数以千百计的战国齐墓十墓九空。因此,盗掘出土而未著录的鹰首提梁壶应不在少数。而带墓道的临淄相家庄六号大墓的墓室、椁室青铜礼器虽然被洗劫一空。万幸的是在墓室的填土中,发现一个长方形器物箱。箱内盛放青铜器34件。其中就包括一件鹰首提梁壶(图九)[6]。由此可以推断,作伪者只需对其中的任何一件鹰首提梁壶加刻铭文,即可利市百倍。而新铸伪器费时费力,谈何容易。所以荷卣,器真,铭也真。荷壶,器真,铭伪。
二、荷簋、荷尊的年代与族属
荷是殷商望族。《殷周金文集成》著录包括荷卣、荷尊在内的荷族铜器凡47器。有明确出土地点的荷器,一是怀履光所得安阳郭家湾北地出土的荷父癸寤组中的6器和“荷”字族徽的鼎、簋、觯、爵4器。实物今在加拿大多伦多安大略博物馆。二是安阳大司空村商墓出土的“荷马”复合族徽的一件觚(《考古学报》1955年9期49页)。由此可知荷是安阳殷都的望族。此外,对多子族复合族徽的研究表明,“子蝠荷不”觚(《集成》7174)、“子蝠荷”觚(《集成》7173)、“子荷”爵(《集成》8075)中的“子”是殷人的姓。“子蝠荷不”复合族徽中的蝠、荷、不三族是从子族分化出来的新氏族[7]。由此可知,荷属于殷人子姓。
图七 荷卣盖铭文(山东馆藏)
2009年,张光裕撰文介绍了私家收藏的荷簋[8]。器盖对铭,各35字:
图八 荷壶(拍卖行)
图九 鹰首壶(临淄相家庄)
第一,荷簋的荷参与了周公平定三监之乱,荷簋年代应属周公摄政二年。《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二年克殷。”注:“诛管蔡及禄父等也。”(《毛诗·邶·鄘·卫谱》正义引)。荷尊“唯王五祀”,各家均以为属成王。李学勤力排众议,认为荷尊“唯王初迁宅于成周,……在四月丙戌”与德方鼎“唯四月王在成周”是同时之事,荷尊年代应属康王[10]。非常正确。其缺点是没有把荷尊和德方鼎中的“成周”作为康王器的主要依据。因为“成周”意为成王所营建的周都。但周公、成王所营建的东都只称“洛邑”“新邑”,而从不称“成周”。因为据葬谥制度,谥称是在下葬当天授予的。因此,凡提到“成王”“成周”时,说明成王已死,而且已经下葬。因此荷尊与德方鼎只能属康王,而不可能属成王[11]。此后在未经任何论证的情况下,又改从成王五年说[12]。荷簋发表后,又认为张光裕关于何簋作者与何尊的何是同一个人的看法“纠正我过去对于何尊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13]
拙见以为,王国维的王号生称说危害甚大,唐兰虽然利用“康宫”成功地解决了武、成、康铜器与昭王及以后铜器的断代,是一大贡献。但由于他是崇信王号生称说的,故而没能根据“成王”“成周”进一步解决武、成铜器与康王及其以后的铜器断代。也不能正确回答为什么“康宫独尊”的问题。其实,“康宫”之所以独尊,是由于周公、成王虽然营建了洛邑,但并不以此作为都城,而仍然居住在西土的都城周和宗周。真正以洛邑为都城的是康王,这就是荷尊中所说的“唯王迁宅于成周”。康王是东都成周的始封君,康宫是奉祀康王的始庙,故而独尊[14]。正因为荷尊年代应属康王
五年,而上述荷簋的年代属于周公摄政二年,因此,荷尊不可能比荷簋晚三年。
第二,荷簋使用日名“祖乙”,与殷商荷族铜器使用日名的荷父丁簋(《集成》1591)、荷兄日壬觯(《集成》6429)、荷父乙卣(《集成》4910)等等是一致的。证明荷簋的器主也应属于子姓殷人。上举荷父乙卣的父乙,应是荷簋器主荷的父辈。而荷尊说“王诰宗小子”,王即康王,“宗小子”意为小宗宗子。荷与康王同宗,而且是小宗的宗子,证明荷尊器主荷与康王是同祖同宗的周人,荷尊的荷与荷簋的荷不可能是同一个人。而且荷尊器主荷作。荷簋器主荷作,两种写法相去甚远。很难设想这是同一个人相隔三年的作品。
第三,“三族”既不是“三监之族属”,也与《周礼·小宗伯》父、祖、孙的“三族”无关。而是明公簋“唯王命明公遣三族,伐东国”(《集成》4029)中的“三族”。具体讲,即师 簋“率齐师、 釐(莱)、僰倌、左右虎臣征淮夷”(《集成》4314)中三族的军队。而史密簋“齐师”作“齐”,“ 釐(莱)”作“釐(莱)伯”。即客馆之馆的初文。“齐”或“齐师”即屯驻在齐地客馆中的戍卒[15]。
通纪,釐通莱。纪与莱为一国二名[16]。师簋称其国名作“ 釐”,史密簋称其国君曰“釐伯”。证明以往把“ 釐”逗开,是不妥的。僰、逢一声之转。“僰”读作“逢伯陵”之“逢”。僰倌即设在逢地的客馆,征夷方卜辞作“”。(纪)釐(莱)不仅参与了“伐东国”和“征淮夷”,而且还参加了周昭王伐楚。纪、莱领土内的黄县小刘庄出土的启尊、启卣的启就曾随昭王南征[17]。此外,随昭王南征的还有过伯簋中的纪莱领土内的过伯。《续汉书·郡国志》说,“掖县有过乡,古过国”。掖县即今莱州市。唐兰说:“可见昭王南征时,山东半岛的诸侯从征的不在少数。[18]”可以为证。
第四,“为荷室”,“室”是“师”的借字。师,心母脂部。室,审母质部。准双声阴入对转。“为荷室”意为以荷为师,师即武官。“迺令荷三族,为荷室”。意为任命荷为掌管三族军队的统帅。
三、荷尊与《荷诰》
荷尊:“王诰宗小子于京宫。……王咸诰。”王即康王。荷尊通篇铭文主要内容是“诰宗小子”荷的,可视为“康王之诰”。《史记·周本纪》:“太子钊立,是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诸侯,宣告以文武之业以申之,作《康王之诰》。”荷尊虽然也宣告了“文王受兹(天命)”和“武王既克大邑商”的“文武之业以申之”,但诰的对象不是“诸侯”,而是包括荷在内的“宗小子”。时间地点也不相同。《周本纪》所说的《康王之诰》是康王即位之后,地点是西土宗周的“先王庙”。因此,荷尊的“王诰”是另外一篇不见于记载的“康王之诰”。另据《周本纪》:“康王命作册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由于荷尊是康王“诰宗小子”荷的,不妨援引《毕命》命名之例,称为《荷诰》。荷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后记:杞伯每亡匜全形拓是原德州市文化馆馆长安治栋先生所摄赠。陈昭容教授、徐波博士、毕胜成先生协助查找并提供资料,一并鸣谢。
[1]王恩田.概述近年来山东出土的商周青铜器[J].文物,1972(5).(署名:齐文涛)。
[2]陈介祺.秦前文字之语[M].济南:齐鲁书社,1991:251-252.
[3]孙稚雏.金文著录简目[M].北京:中华书局,1981.
[4]毕经纬.传世有铭铜器辨伪一则[J].考古与文物,2015(3).
[5]王恩田.莒公孙潮子钟考释与臧家庄墓年代——兼说齐官印“阳都邑”巨玺及其辨伪[C]//远望集——陕西考古研究所华诞四十年纪念文集.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
[6]山东省考古研究所.临淄齐墓(第一集)[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3).
[7]王恩田.“多子族”复合族徽举例[C]//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八次年会(1989年上海、太仓)论文,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编《考古学研究》(十一)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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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学勤.何尊新释[J].中原文物,1981(1).
[11]王恩田.“成周”与西周铜器断代——兼说何尊与康王迁都[C]//古文字学论稿.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
[12]李学勤.夏商周年代学札记[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10):230.
[13]同[9].
[14]同[11].
b.王恩田.再说纪、 、莱为一国[J].管子学刊,1991(1)..王恩田.三说纪、 、莱为一国——答郭克煜先生[J].管子学刊,1993(3).
[17]同[1].
[18]唐兰.西周青铜器铭分代史徵[M].北京:中华书局,198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