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暂不收回香港中共提出三项条件
2017-09-11
1949年暂不收回香港中共提出三项条件
1949年10月17日,解放军四野十五兵团南下进军到香港北部边界,香港问题的解决获得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中共中央决策:维持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10月14日,广州解放。四野十五兵团继续前进,10月17日到达香港北部边界。是否一鼓作气解放香港呢?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做出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的决策。1949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这个指示实际上为解决香港问题提供了指导方针,即香港问题是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之一,必须取消,但又属于“解决时机尚未成熟者”,因此,“不可急于去解决”。
中英之间秘而不宣的约定
由于处理香港问题的特殊性,新中国政府对香港政策不宜公开宣布,只能以暗示的方式向港英政府传达“暂时不动香港”的意向。香港两家与中国共产党联系比较密切的报纸承担了这一特殊任务。1949年2月9日,香港《文汇报》发表社论《新中国与香港》;2月17日,香港《大公报》发表社论《乐观香港前途》。这两篇社论以非正式的途径道出了中国共产党人维持香港现状、保持其稳定的意图。
中共中央还通过秘密途径向港英政府提出3项条件:第一,香港不能用作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基地;第二,不许进行旨在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威信的活动;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港人员必须得到保护。只要港英政府能很好地遵守这3项条件,香港就可以长期维持现状。英国政府欣然接受,并与中国政府约定,此约内容秘而不宣。
1984年12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上签字
用和平方式解决港澳问题
1972年10月,周恩来会见英国客人时指出:“香港的未来一定要确定。租约届满时,中英双方必须进行谈判,从中国拿走的领土必须归还……中国的政策是不会在这些事情上仓促行事的。”这就是说,在时机未成熟时,中国仍要对收回香港进行必要的耐心的等待。
毛泽东向英国表示的“暂时不动香港”的意向,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密切关注。斯大林派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来华了解新中国内外政策时,毛泽东向他说明中共的立场:“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过去就行。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的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若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一些。”毛泽东实际上提出了用和平方式解决港澳问题的政策,这是解放战争后期筹建新中国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酝酿的结果。
(摘自《快乐老人报》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