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2017-09-08李川,韩雯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通过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和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通过《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的决定
肖怀远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
7月25日至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张俊芳、张俊滨、杨福刚、梁宝明出席。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副市长何树山、阎庆民,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责,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促进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制定这个条例,将为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发展的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修改实施办法的部分条款,对于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我市母婴保健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有利于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福祉。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禁毒条例(草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天津市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16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天津市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合理安排预算,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财经法纪,强化追责问责,着力健全长效机制。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天津市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第十三届全运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努力办成一届创新、安全、节俭、绿色、精彩的全运盛会。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实施《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以全运会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身需求。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持依法办事,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宣传引导,努力打造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真监督、做到真支持,积极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李 川 韩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