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基层质监稽查工作
2017-09-08文邢一平
文邢一平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基层质监稽查工作
文邢一平
随着质监系统改制工作的全面展开,实行了十余年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退出了历史舞台。基层质监又回到了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下,虽然质监工作的性质没有变,质监人的责任与担当也没有变,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管理体制,两者在管理理念、目标及要求上必然会存在诸多差异,如何接好“地气”,尽快进入角色,全面溶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成为服务地方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当前基层质监部门的首要任务和重要课题。然而,稽查工作作为质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才能发挥好其生力军和主力军作用,推动质监工作在新体制、新形势、新要求下更加有为、有位、有威,则是稽查队伍义不容辞的责任。
基层质监稽查工作应努力做到“五好”
改制后的基层质监稽查工作,除了要解决好如何更加“接地气”,即将稽查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寓质监执法于质监服务之中。还应结合职责要求,完成好五大基本任务,即实现“五好”。
一、落实好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专项执法检查是基层质监稽查的中心工作。以前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是上级质监部门安排的,地方政府安排较少,以后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执法整治和部门间联合执法工作会迅速上升,但不管是哪一级哪一类,稽查分局都要同样对待,认真落实好,要达到“四有”标准,即有计划筹备、有组织执行、有监督检查、有总结提高。
二、处理好各种投诉举报和移交案件的后处理工作
湖北省质监系统经历了2016年的“履职尽责”考评和电视问政后,全省质监系统可以说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有了更深、更真切的认识与体会。其中反映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中的问题最多、最突出,造成的影响也最坏。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的态度是非常严厉的。稽查工作直接办理投诉举报和后处理案件,责任大,担子重,必须“用心”去办,“用心”就是要心存大义、心系弱势群体。不能推诿扯皮,不轻言不,不把群众的事当小事,同时,还要做到件件有回复,工作留痕迹,处理有结果、有反馈等。要把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当作是基层质监稽查的“民心工程”。
三、做好案件数量、案件质量、案件效果考评工作
过去我们更多的是看重案件效果,罚了多少钱,习惯于“一俊遮百丑”的考评思维,现如今可是“一丑掩百俊”了,因此,对案件需要综合考评全面反映。案件数量、案件质量和案件效果这三个指标往大的方面说,反映出质监执法工作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和贡献;往中的方面说,反映出稽查工作对质监其它工作的推动作用和效果;往小的方面说,反映出每个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就是稽查工作的“牛鼻子”。
四、搞好执法创新工作
执法创新一直是质监部门上下共同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稽查分局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以及在机构改革中能否有为、有位、有威的关键。这几年的实践证明,执法创新工作既不能神秘化,让人望而却步;也不能简单化,造成眼高手低。笔者认为:执法创新是一项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的工作,不能贪大求快,更不能急功近利,应以“创新不论大小,突出一个新字”为标准,从工作中的难点、细节、盲点入手,把“为人所难为、为人所不为、为人所未为”作为创新思路。同时,还要努力营造人人想创新、人人会创新、大家比创新的氛围,让执法创新真正成为是基层质监稽查工作的亮点。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质监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推动质监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动力。质监稽查工作面对的各种诱惑较多,加强政治学习,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是必须的,但同时也要引导、处理好“学与做”的关系,不能单纯的“为学而学”,要“为做而学”。要做基层质监稽查的好干部、合格党员和优秀执法工作者。
基层质监稽查工作应及时解决“三个问题”
前面,我们从共性着眼,点明了基层质监稽查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五大基本任务,下面,我们仍从共性着手,分析要完成好任务、实现“五好”标准和要求,需要哪些措施,或者说还需要解决好哪些问题。笔者认为:至少有三个共性问题必须解决好。
一、基础管理不牢问题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管理是我们完成任务及目标的保证,也是防止乱作为的重器。长期以来养成的“为钱办案”的惯性思维,冲击着基层执法管理工作和执法人员的行为习惯,基层质监稽查工作每每在年终综合考核、行风评议中,暴露出基础管理不牢的问题,再不能带到改制后了。针对这一共性问题,我们应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培养自觉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要通过晾晒反面典型使其不敢为,细化管理制度使其不能为,宣扬正面典型使其不想为。然后,久行成习惯,习惯成自然,自然成规律。二是打造政令畅通的工作氛围。确保16个字: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三是建立“以责任落实来推动工作落实”的业务管理机制,形成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递,层级间互为保障、担当、依存。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问题
目前,稽查工作面临着外部执法环境和内部执法管理对执法人员素质要求更高,与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迟缓的矛盾。特别是不再“为钱办案”后,由于对改制后的新形势认识不足,一些同志有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松懈思想,于是出现了老人手放松学习、新人手缺乏实践经验而不能上位、骨干们吃老本的现象,这种在心态和能力方面的问题,极易导致不作为的行为,必须得到有效解决。
笔者所在老河口局所采取的“两结合一防范”和“以评促学”等措施,很值得探讨。其中:“两结合一防范”:是指把出门学、关门学、自己学相结合,关键是要激励,激励其主动学;把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实践学相结合,关键是要鼓励,鼓励其展示学用结合的案例,通过以案说法达到以案学法之目的;同时,要防范两个极端现象,即厌学情绪和骄傲情绪。这对我们的学习与提高极为不利,也极易传染和传播,一旦发现必须制止。“以评促学”是对一定时期内所办结案件进行抽卷评查,并通过自评、互评、专评三道评卷程序,打分排名,用晾晒成绩的方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使之在评卷中得到学习与提高,既帮助同事发现问题,也通过同事帮助发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一举多得。
三、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治理,行政部门乱作为的行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不作为、慢作为的势头却在滋长,特别是慢作为,具有一定隐蔽性,也容易找借口和托词,其危害性更大,也是影响我们工作效率的最大“绊脚石”。基层质监稽查工作由于受条件所限,工作效率与当地政府的要求原本就存在一定差距,可我们有些同志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时,思维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产生了许多影响工作效率的消极心态和想法,致使差距越拉越大,与当前形势及要求极不相称,其中表现最明显的有三个问题:一是爱岗、敬业、奉献精神淡化的问题。部分同志缺乏工作热情,缺乏竞争精神,缺乏追求实现自我价值后的自豪感和成就感,把工作当成了负担和包袱。二是坐、等、靠思想严重的问题。还有些同志工作缺乏主动性,怕担当,怕出错,习惯于拨一拨动一动,一级靠一级,结果是靠山山倒、靠水水流。三是工作拖拉及办案周期过长问题。主要是部分同志缺乏时间观念,缺乏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习惯于案件不催不结,工作能拖就拖,最终不仅拖坏了案件,也拖坏了自己的形象。
当然,影响工作效率不高的因素可能远不止这三个,列举这三个问题主要是想结合当前形势,引起大家重视。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我们在勤、能、效三个方面的考核与考评中,存在失之以软、失之以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治乱用重典,需要用严考核、全考核、细考核的方式来彻底解决这些陋习、顽症,使我们稽查的工作不仅没有乱作为,更不存在不作为和慢作为的现象。
基层质监稽查工作应正确对待“三个互为关系”
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质监稽查工作始终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理念虽好,但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与价值,还需与实际相结合,比如,我们以哪些人为发展之“本”的问题,在实际运作中就需要具体区分,不能错把消极之“末”当作发展之“本”,成了本末倒置。所以说,一些看似再基础不过的目标和要求,但真正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却不是那么容易,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深挖细节,找出不同,抓住关键,才能对症用活、用好有限的管理资源,找准撬动杠杆的支点和着力点,确保五大基本任务顺利完成。为此,我们要处理好“三个互为关系”做保障,让“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实践中得到延展、落到实处。
一、处理好组织照顾与个人奉献的互为关系
不能养成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讲个人奉献的不对称思维逻辑,要打破这种一边倒的逻辑思维,通过有选择、有引导来正确体现组织照顾的意义和作用,使其成为激励之源。
二、处理好个人荣誉与个人表现的互为关系
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把更多的培训、升职、评先评优等机会留给那些表现好的同志,充实精神鼓励。
三、处理好奖勤与罚懒的互为关系
不能让勤快人、老实人吃亏,也不能老是鞭打快牛,更不能让那些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拈轻怕重者有市场,要体现出最基本的公平与公正,让人感受到天道酬勤的公义所在,并使之成为激发勤可补拙的动力。
总之,在机构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必须学会自我调整,跟上形势要求,蓄力发展。这样我们面对新形势时,就会保持清醒头脑,进而找准当前任务与对策,然后从容应对来之方方面面考验与挑战。当然,现实中的困难和问题有些是可预计的,还有些则是无法准确估量的、不可控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成功总是青睐于有准备的人。所以说,只要我们敢于正视问题、勇于面对挑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迎接挑战的对策,大胆探索搞好稽查工作的新路子、好方法,就一定能在改革与发展的考验和挑战中取得新的进步。
作者单位:湖北省老河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