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2017-09-07
中国总会计师 2017年7期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旨在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
《试点方案》规范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财政电子票据主要依托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财政部门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生成财政电子票据模板文件,发放财政电子票据;用票单位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具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网络进行传输;缴款人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开具完成后的财政电子票据分别由财政部门、用票单位和缴款人进行归档保存。
《试点方案》统一了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和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生成财政电子票据号码,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规范》,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
《试点方案》要求,构建财政电子票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建立财政电子票据监督检查体系。
财政部近日在重庆召开“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决定在重庆、北京、黑龙江等地区试点改革財政电子票据管理,重点选择网上报名考试、交通罚没、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