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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与两汉乡民的日常生活

2017-09-05陈冬仿

中州学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两汉乡民中华书局

陈冬仿

摘 要:两汉乡民与“市”相联系,更多是为了换取交纳赋税所需要的货币,其向“市”投放产品的时间和数量,主要是取决于自身的需要以及粮食生产的丰歉程度。社会稳定时,其与“市”联系较少,社会动荡时则联系较多。经济发达地区乡民与“市”的联系较多,经济落后地区乡民与“市”联系则较少。“市”对两汉乡民的日常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他们自给自足的生活状况,交换行为的产生,仅是乡民日常生活的必要补充。

关键词:两汉乡民;市;日常生活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8-0126-05

随着史学界“自下而上”研究取向的兴起和发展,乡村社会史研究逐渐成为一种热潮,乡里民众的日常生活逐渐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本文即以与乡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设在县、邑以及乡里聚落中的“市”为切入点,深入考察汉代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的关系以及“市”在乡民生活中的意义。需要指出的是,结合本文的选题主旨和研究内容,“乡民”,主要是指居住在乡村聚落中的自耕农和佃农。

一、汉代乡村社会中的“市”

汉代商品交换有了较大的发展,当时“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①,因此,“市”无论在数量、类别和内容等方面都有了较大发展,致使乡村社会中也充斥着较为浓郁的商品经济气息。

1.两汉时期乡村社会“市”的主要类型

两汉时期,不仅通都大邑有着繁荣的“市”,县及县邑以下的乡村聚落中,也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市”。县邑中设的“市”规模十分可观。如,《潜夫论·浮侈》载:“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②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两汉乡市的种类不断增多,乡里聚落中形成固定的市肆。依其所在地的不同,有“乡市”“里市”及“亭市”等。

“乡市”在汉代的考古发现中最多见。长沙马王堆汉墓和江陵凤凰山汉墓所出漆器上的“南乡之市”“中乡之市”等戳记就属“乡市”③。“莹市”“东武市”等陶文所指的极有可能也是“乡市”④。

里中的市叫“里市”。陈直《关中秦汉陶录》中收有“槐里市久”的陶壶,“久为酒之省文”,“汉初九、酒、久三字在陶器中均可通用,大率酒字省作九、久二字居多”,而“槐”是里名。所谓“槐里市久”,即槐里集市上所卖的酒。传世的“新译市久(酒)”陶文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塔布秃村汉城遗址所出“市久(酒)”戳记陶片有类似记载。⑤与“里”相关的还有“聚”(“聚”作为乡间聚落,其规模大小不一,有时“聚与里是重合的”⑥)。聚中也往往有市,如长安西郊的细柳聚就存在有市,“称为‘柳市”。⑦朱桂昌先生认为,大约内地每乡有5至6个聚市。⑧

亭这一级行政单位也设有市,如在汉昭帝举办的盐铁会议上,贤良们就言,“停(亭)落成市”⑨。

《郩邟君神祠碑》亦云:“自亡新已(以)来,其祀堕废,坑稍堙塞,堤坊沮溃,漂没田畴,寖败亭市。”⑩汉顺帝建康元年(144)的《文叔阳食堂画象题字》载,文叔阳曾“行亭市掾”?,从“亭市掾”来看,其应为专职管理人员,这说明汉代一些亭市已为官市。其实,两汉乡村亭市较多的原因在于,“亭所设置的地方大多在交通要道,或人口众多的集镇之处”?,它自然容易成为理想的商品交易地点和商业中心,所以乡民常常“因亭会市”?。

2.两汉乡村“市”的内涵

“市”作为两汉乡民生活内在组成的一部分,不仅是他们进行日常买卖的一个地理场所,也是他们进行人际交往、释疑解惑以及感知政府某些制度和权威的一个社会空间。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乡民精神寄托的重要场所。对于两汉乡民而言,赴市求卜、问相,是他们日常生活中释疑解惑、获取知识以及信息等的重要途径,也是他们寻求精神寄托和心理慰藉的一种方式。在桓谭《新论·离事》的记载中,时人就认为,“市”“如不为期”就会“有重灾咎”,?说明在乡民对市的认知中包含着除商品交换以外其他方面的思考。《盐铁论·散不足》载:“古时,德行求福,故祭祀而宽。仁义求吉,故卜筮而希。今世俗宽于行而求于鬼,怠于礼而笃于祭,嫚亲而贵势,至妄而信日,听訑言而幸得,出实物而享虚福。”?该记载虽是对求鬼、占卜滥用的批判,但却反映出当时占卜的盛行,折射出两汉乡民赴市占卜、问相的常态化。

王莽时期的“市法”规定,“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所之县官”,“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医巫卜祝”从事的虽是精神方面的活动,与通财鬻货的商人甚为不同,但官府规定,他们与其他商人一样也应受到法律的约束,?从中可窥知时人日常生活和“医巫卜祝”联系的紧密性——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依赖性。

在那个特定的时代,赴市占卜更是人们寻求精神安慰和寄托的有效方法。《汉书·艺文志》载:“形法者,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可见,凡涉及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事件,時人往往会赴市问相,以求知其“贵贱吉凶”。占卜的盛行,使医巫卜祝仅靠在市中占卜,即可保证正常生活。如《后汉书·李固传》记载,李固的门生王成受迫害后,“成卖卜于市”?,以维持生计,姜肱辞官后,也是靠“卖卜给食”?。

第二,乡民感知信息的重要窗口。对两汉乡民而言,“市”还是他们日常生活中感知时政、进行人际交往的一扇窗口。

“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官府明刑示威的场所,这一功能在先秦时期就已存在。《礼记·王制》载:“刑人于市,与众弃之。”(21)《荀子·非相篇》亦载:“俄则束手有司,而戮乎大市。”(22)这一功能也为汉代所继承,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记载:“子贼杀伤父母,奴婢贼杀伤主、主父母妻子,皆枭其首市。”(23)可见,西汉初年确有刑人于市的规定,时人借助“市”可感知出国家统治的权威。诚如侯旭东所言,“市”在当时不仅成为社会上诸种力量汇集的场所,也成为人们聚焦的中心,官府则通过这一极具威慑力和冲击力的方式,让时人直观地感受到国家与官府的威严和力量。作为一种社会空间,此刻“市”在行动与思考两层面上成为中心。(24)

根据前文所述可知“市”一般集中于某一个特定的区域,它们与大多数乡民的居住场所还是存在一定距离的,而在日常生活中乡民也常常会根据自身所需来选择不同类型的集市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从这个角度而言,在不同类型的市场上,乡民无论是作为供求者还是需求者都不可能仅仅是来自同一聚落内的邻里乡亲。基于此,两汉乡民在进行买卖活动时难免会与来自不同聚落甚至不同乡里的人打交道,虽然这种交往方式相对于乡民的熟人交际圈而言不是那么经常与频繁,但它却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这无疑也是拓展他们人际交往的一种方式。

二、以“市”为中心看两汉乡民的日常生活情态

就汉代乡民的经济状况而言,“一户拥有百余亩土地者,是比较富裕的自耕农;一户拥有土地五十、六十亩者,属于中等水平的自耕农;而仅有二、三十亩以下土地者,乃属较为贫困的自耕农或半自耕农”(25)。不同经济状况的乡民,在日常生活中以供应者或需求者的角色,与周边的“市”发生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乡民既是商品的供应者,也是商品的需求者。

1.两汉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的联系

其一,商品提供者。林甘泉认为,汉代“小农经济具有自给性,并不意味着农民的劳动生产物在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全家生活消费之后就不可能有剩余了”(26)。事实上,乡民作为两汉社会的主体,尽管经济状况和消费水平与地主、达官贵人相比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文献及考古资料来看,“市”上交易的大部分商品如粮食、牲畜、布匹等,主要还是来源于乡民。如《盐铁论·水旱篇》记载:“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27)同书《散不足篇》又载:“负粟而往,挈肉而归。”(28)

手工业产品也是两汉乡民赴市贸易不可或缺的生活补充。其中,纺织品是乡民最重要的购买和贩卖物品。如《敦煌汉简》就有“缣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重廿五两,直钱六百一十八”(29)的记录。

家禽家畜和园圃瓜果以及柴薪等物品,也是乡民时常投放到市中进行交易的重要商品。如朱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30)。赵岐“自匿姓名,卖饼北海市中”(31)。由此可见,两汉乡民通过向市提供的货品,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生活得到了相应改善;同时,通过商品交换,丰富了市中商品的供应,加速了市的发展。

其二,商品的主要需求者。受多种因素影响,两汉乡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很多物品都需要通过“市”才能得到调剂和补充。如盐、铁,“夫盐,食肴之酱”,“铁,田农之本”,“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32)除盐铁外,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如衣服、布帛、粮食、蔬菜和肉类等往往要依赖市进行调剂。

东汉时期,“市”上还有书籍等文化用品出售,如“郡将小子尝出钱付之,令市买果实,祐悉以买笔书具与之。”(33)对于东汉乡民而言,“市”无疑又是学习知识、了解社会的窗口。

由此可知,两汉乡民与市的联系几乎遍及其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依据自身所需,乡民与市建立起多种不同联系。需要说明的是,对乡民作为供求者和需求者的分类,只是为了论述的方便和直观,通常在供与求之间,多存在着重叠和交叉。

2.两汉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相联系的特点

受特定历史条件和环境等因素影响,两汉乡民与“市”之间的联系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其一,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相联系的不稳定性。两汉乡民多是以自耕农身份进行土地经营的,而粮食生产有一定的季节性、周期性,又受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再加上生产力水平所限,粮食产量的提高幅度也是有限的。就农副产品生产和手工业产品来讲,其产量也都不是很大的。再因乡民自身的分散性和脆弱性等先天劣势,决定了他们在不同的年份或季节所能向“市”提供的或自家所需购买的各种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产品会有很大的差别。因此,乡民的交换行为是非预定的,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的联系带有显著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其二,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相联系的非正常性。尽管两汉乡民也有赴郡县集市交易的情形,但由于交通条件和其自身经济状况等原因,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更多的还是在乡村集市中进行交易。但囿于乡村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等限制,两汉的乡村集市大多是自发兴起,常常是旷地而聚,市罢各散。这样,乡民与“市”的联系就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诸如天气、政治以及社会经济原因等影响而中断。正如许倬云所言,对于汉代的农民而言,活跃的交易是以政治秩序的稳定为依托的。在国家统一、道路通畅、旅途安全的时候,农民就积极参与到市场体系里。反之,农民就逐渐回撤,最后会取消与外界的接触,以至一个村子完全与外界隔离。(34)由于政治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使两汉乡民与市的联系体现出一种非正常性特征。

如西汉初期,国家采取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大部分乡民的生活自给程度较高,乡民和“市”的联系相对就比较少。如“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35)

西汉中后期,战争等不稳定的政治因素让乡民苦不堪言,“故民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36),他們为了维持其基本的生活不得不与市进行联系,在此背景下,他们与市场的联系可以说是非正常性的联系。因此,两汉乡民与“市”的这种非正常性也可以说明在社会经济发展正常,自身经济状况稳定时,两汉乡民日常生活与市场的联系相对较少,反之则与市场联系更密切一些。

其三,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相联系的地域差别性。因两汉社会各区域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不同,各地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相联系的情况有很大差别,与乡民日常生活相关的集市的数量、布局以及货品的充足度等也有很大不同。两汉时期,内地尤其是中原地区经济比较发达,交通相对便利,商品流通活跃,乡民日常生活与市的联系较便利和密切;边远地区经济落后、地广人稀,人们“不待贾而足”(37),分布的集市数量也比较少,乡民日常赴市的次数就相对少一些。虽然,东汉时市的发展逐渐延展到一些边远地区,但因当地经济落后,人们习于旧俗与市场联系较少,如东汉桓帝之时,五原郡“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38),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地经济闭塞落后,人们参与市场交换的能力有限而与市场联系较少的事实。

三、两汉乡民日常生活与“市”产生联系的原因

对于生活在两汉时期的大部分乡民而言,他们之所以不可能离开“市”而独立生产、生活,是由其自身特性和客观条件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1.两汉乡民的个体小农特性

虽然两汉时期大部分乡民的生活得到一定改善,但政府轻实物重货币的赋役政策、商人和高利贷对乡民的盘剥等,又将乡民卷入商品经济的浪潮中,迫使他们不得不调整其日常生活状态。

其一,国家赋税政策和商品经济发展等因素是乡民与“市”产生联系的根本原因。作为编户齐民,乡民是国家最主要的赋税徭役来源,政府的赋税政策对两汉乡民日常生活影响巨大。两汉乡民因缴纳赋税承受着沉重的生活压力,《淮南子·本经训》载:“民力竭于徭役,财用殚于会赋;居者无食,行者无粮,老者不养,死者不葬,赘妻鬻子,以给上求,犹弗能澹。”(39)乡民的口赋、算赋、更赋、赀算等都需要以货币缴纳,有时甚至连田税也要以货币缴纳。对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戶而言,为了缴纳赋税,就不得不把其部分剩余农副产品、甚至有时是必要的生活用品,拿到市上出售以换取货币。于琨奇曾对汉代需要以货币缴纳的赋税做出过统计:一个五口之家的小农,每年必须向政府缴纳1366钱,两汉的官定粮价为每石百钱左右,若以粮食到市上交换货币,就需13.66石。对不参与其他任何经济活动而只靠一种粮食谋生的小农家庭,此13.66石粮食,必然要成为商品而被投入市。(40)这样,乡民的经济活动就不能离开市场,就必然会受到商品经济的影响。

其二,小土地经营的局限性是促使乡民与市相联系的直接原因。作为自耕农,两汉大部分乡民最大特点是拥有私有土地。有关两汉自耕农所能拥有的具体土地数量,因时间、地区以及耕作技术的不同而所区别。通常来说,一个中等水平的自耕农户,一般拥有50亩至60亩左右的耕地。(41)然而,乡民所拥有的这一小块私有土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个体小农抵御自然条件的能力十分有限,在遇到自然灾害粮食歉收的季节,为了缴纳赋税或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只能被迫贱卖。

另外,汉代尤其是两汉中后期,土地兼并日趋加剧,出现“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42)的现象。在此背景下,作为个体小农的大部分乡民的日常生活就带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在粮食歉收或土地被兼并时,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就被迫与周边的“市”建立起余缺调剂的联系。对那些无地、少地生计艰难的贫苦乡民来讲,为了生存,不得不长年以佣工为生,他们的一些基本生活资料也只能从“市”上来调剂和补充。

当时的科技条件和自然条件也决定了进行小土地经营的两汉乡民,很难完全实现生产、生活上的自给自足。一些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如盐、铁及其他手工业品等),必须从“市”中购买;为了换取货币缴纳赋税等,他们也需将家中的部分剩余物品拿到“市”上出售。

从整体看,两汉乡民作为政府的编户齐民,需要承担许多国家义务;同时,作为个体农户又具有分散性、脆弱性以及进行小土地经营所带来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正是这些原因,使大部分乡民自给能力偏低,他们对“市”有较强的依赖性,与周边的“市”建立起广泛联系就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2.社会商业风气对两汉乡民的影响

“重农抑商”依然是两汉政府的基本国策之一。商人被编入“市籍”,并被剥夺很多社会权利,汉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43)。汉哀帝时规定:“贾人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44)但商品经济发展和商业本身所带来的丰厚利润也强烈地吸引着社会各个阶层的民众,如商人“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厚富,交游诸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45)的生活状况就极具吸引力。到了东汉,经商环境的相对宽松,时人的商业意识进一步提升,商品交换观念逐渐增强,社会上更是充斥着逐利、求富的风气。崔寔在《政论》写道:“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故农夫辍耒而雕镂,工女投杼而刺文,躬耕者少,末作者众。”(46)因此,乡民在商业意识的浸润下,开始挣脱传统安贫乐道的思想羁绊,积极投身于基本的农副生产领域及商品交换中,进而与周边的“市”有了广泛和密切的联系。(47)有些乡民在农闲季节还从事一些见效快的贩运业和销售业,并由此走上了致富的道路,跻身于富人行列。《汉书·货殖传》记载:“翁伯以贩脂而倾县邑,张氏以卖酱而隃侈,质氏以洒削而鼎食,濁氏以胃脯而连骑,张里以马医而击钟。”(48)可见,两汉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背本趋末”“逐利求富”已形成以一种不可逆转的社会风气,时人追求财富的欲望不断增强,这构成两汉乡民与“市”密切联系的社会根源。而“逐利”“求富”社会风气的形成,一定程度上也可看作是两汉乡民自我解放、追求美好生活的一种体现。

总之,两汉时期,“市”成为了解两汉乡民日常生活的窗口,也是更进一步探索两汉时期商品经济发展对时人日常生活冲击和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

注释

①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九《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3261页。

②彭铎:《潜夫论笺校证》,中华书局,1985年,第120页。

③黄今言:《论秦汉商品市场发育水平的几个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3期。

④⑤段渝:《汉代集市考略》,《文史杂志》1991年第5期。

⑥马新:《汉唐村落形态略论》,《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2期。

⑦黄今言:《汉代聚落形态试说》,《史学月刊》2013年第9期。

⑧朱桂昌:《古“聚”考说》(秦汉史考订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78—179页。

⑨?(27)(28)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上册,中华书局,1992年,第423、352、430、351页。

⑩洪适:《隶释·隶续》卷二,中华书局,1986年,第32页。

?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四,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4页。

?傅举有:《中国历史暨文物考古研究》,岳麓书社,1999年,第117页。

?严耕望:《汉代地方行政制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54年第25期。

?朱谦之校辑:《桓谭新论》,中华书局,2009年,第47页。

?(43)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华书局,1962年,第1181、1153页。

?文镛盛:《中国古代社会的巫觋》,华文出版社,1997年,第130页。

?班固:《汉书》卷三十《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775页。

?范晔:《后汉书》卷六十三《李杜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090页。

?范晔:《后汉书》卷五十三《姜肱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750页。

(21)李學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359页。

(22)章诗同:《荀子简注》,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8页。

(23)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39页。

(24)侯旭东:《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09—218页。

(25)黄今言:《汉代小农的数量、特征与地位问题再探讨》,《农业考古》2007年第4期。

(26)林甘泉:《秦汉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71-84页。

(29)罗振玉、王国维:《流沙坠简考释·器物类》,中华书局,1999年,第42页。

(30)班固:《汉书》卷六十四《朱买臣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791页。

(31)范晔:《后汉书》卷六十四《赵岐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122页。

(32)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华书局,1962年,第1183页。

(33)范晔:《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199页。

(34)许倬云:《汉代农业》,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60-161页。

(35)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五《律书》,中华书局,1959年,第1243页。

(36)班固:《汉书》卷七十二《贡禹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075页。

(37)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九《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3270页。

(38)范晔:《后汉书》卷五十二《崔寔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730页。

(39)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上册,中华书局,1989年,第266页。

(40)于琨奇:《秦汉小农与小农经济》(博士论文),北京师范大学,1988年,第153页。

(41)谷霁光:《中国古代经济史论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21页。

(42)(45)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中华书局,1962年,第1132、1132页。

(44)班固:《汉书》卷十一《哀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336页。

(46)崔寔著,上海第八钢铁厂工人理论小组注:《政论注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20页。

(47)王彦辉:《汉人的商品意识及其历史作用》,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第10-12页。黄今言:《汉代农民“背本趋末”的历史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119-120页。

(48)班固:《汉书》卷九十一《货殖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694页。

"Market" and the Daily Life of Villagers in Han Dynasty

Chen Dongfang

Abstract:The villagers in the Han dynasty engaged in market activities mainly in exchange for the currency needed to pay taxes. The time and quantity of the products they provided to the market mainly depends on their own needs and their harvest condition. During social stability, they contacted less with the market. While when social unrest occurred, they contact more with the market. The rural residents in the economically developed areas engaged more frequently in the market; otherwise, the opposite would happen. The market has had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daily life of the villagers in the Han dynasty, but it has not fundamentally changed their self-sufficient living conditions, and the exchange behaviors is an only necessary supplement to their daily life.

Key words:The villagers in the Han Dynasty; market; dail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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