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是件奢侈品
2017-09-04朱卫东
◎ 朱卫东
自行车是件奢侈品
◎ 朱卫东
1868年,自行车传入中国,这种“不用牛拉,脚蹬会跑”的洋玩意儿在当时引起了巨大轰动。最初的自行车拥有者是上海租界里的外国商人和中国买办,渐渐地一些上层社会的人物也开始接触到自行车。1897年,上海出现了第一家中国人开办的同昌车行,专业经营自行车及零配件。
辛亥革命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拥有自行车。1915年,远东大都市上海已经有近二十家自行车商行,销售量也日趋增长。不仅沿海地区,内地一些城市的街头也开始出现自行车。1928年,上海同昌、大兴、得利、泰昌、润大等六大车行开始组装生产“白马”“红马”牌自行车,这是中国最早的国产自行车。
民国时期的自行车算是一件奢侈品,价格贵得令人咋舌。那时,买一辆自行车,需要一个苦力积攒三年的工钱。即便是收入比较高的政府职员,买一辆二手车也需要两个月的工资。为此,一些精明的商家推出了“分期付款”的办法。
自行车还是民国时期最重要的“公务用车”。最早配置自行车的是邮政部门。1911年,上海邮政局从英国进口了100辆自行车供邮递员使用,风驰电掣的“邮车”成为上海滩一道靓丽的风景。1928年,南京电灯厂开始给长途线路员工配置自行车。1931年,广州市的交通警察已经可以骑着自行车上路执法了。因为自行车方便快捷,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把自行车作为公用交通工具。据南京市政府工务局统计,截至1946年12月,南京市共有自行车公务用车292辆。
民国时期的自行车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民国文献《南京路上交通规则》规定:自行车要挂牌照,骑车人要办理行车执照,出行时必须随身携带;晚间行驶,还需加装车灯,否则就要处以罚款;如果自行车所有权转移,应该向市政府工务局申理过户手续;就连车主搬家也要上报登记;其中最重要的是自行车也要缴纳养路费。1930年,广州市就要求每辆自行车缴纳养路费八块大洋。
民国时期和自行车有关的逸闻趣事非常多。时人还用幽默的语言描述骑车人的囧态:“臀高肩耸目无斜,大似鞠躬敬有加。噶叭一声人急避,后边来了自行车。”
大才子徐志摩就经常骑着自行车追逐夕阳,吟诗作文。画家丰子恺有一幅非常著名的漫画《脚踏车》,小孩子用两把蒲扇放在胯下,模仿骑自行车的样子,天真烂漫,让人忍俊不禁。就连末代皇帝溥仪也抵不住自行车的诱惑,在皇宫里偷着学骑自行车,为了骑行方便,甚至让人锯断宫殿的门槛。大旅行家潘德明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行车狂热粉,他还是以徒步和骑自行车的形式完成环游世界的史上第一人。
编 辑 / 夕 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