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2017-09-03
中国医院院长 2017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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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机制
6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在国新办召开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八部委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抓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解决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曾益新介绍,《意见》突出了两方面特点:一是强调问题导向,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二是强调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会商联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文件发布后,确保文件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力争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意见》主要内容
◎ 在每个省份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
◎ 综合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
◎ 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 目前梳理出了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六项应对措施。
◎ 国家层面重点围绕国家级短缺药品清单内品,组织开展短缺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评估,研究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重大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跨省短缺问题。
◎ 省级主要是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增强综合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