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通信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管理
2017-09-01刘甲哲
刘甲哲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通信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通信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深入分析通信工程项目的特点、各个控制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提出具体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通信工程;质量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通信工程项目开展的如火如荼,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在新的历史时期,通信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科学进行通信工程的项目规划和建设、做好通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已经是迫在眉睫。
1、通信工程项目的特点
通信工程项目涉及领域多,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施工复杂,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买方在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通信工程的深入发展,该领域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各个设备供应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而运营商为了确保网络调整的稳定性,往往会选择与多家设备供应商进行合作。总体来说,当前通信工程项目为买方市场,买方占据着主导地位。
1.2 工程标的涉及面广
通信工程项目中的通信工程标的较高,且需要所有参与的设备供应商和运营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由于各个单位、部门互不相属,致使管理难度加大,在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责任,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
1.3 项目风险大
通信工程项目的市场竞争激烈,一些设备供应商为了能够抢占市场的制高点,往往以新技术和新版本为噱头,吸引运营商的注意力。然而,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一些所谓的新技术不够完善,给系统的稳定性带来了不良影响,在通信事故发生后,存在被用户投诉和转网的风险,运营商会因此向设备供应商索赔,不但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着公司信誉和形象。
2、通信工程项目中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与进度控制的关系
通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离不开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与进度控制。三者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比如,如果一味的追求工程项目的质量,而忽视了对成本的控制,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只追求成本控制,而忽视了质量管理,不但会拖延工期,还会产生严重的质量事故,影响公司信誉。因此,通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最佳效果是以最低的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具有较高质量的通信工程项目。
3、通信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通信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复杂,影响通信工程质量的因素比较多,因此,施工期间的质量控制便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通信工程项目质量控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3.1 控制原则
对通信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需要把握好控制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通信工程项目的使用周期比较长,且与用户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是确保通信工程项目质量的基础。第二,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人是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体,项目的管理、组织、施工等均需要由人来完成,人在通信工程项目中具有主导作用,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对通信工程项目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在项目施工中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第三,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在通信工程项目中,质量问题一旦出现不但会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会影响通信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而做好预防工作可有效避免质量问题的产生。第四,坚持质量标准原则。质量标准是开展通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标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都必须要依照质量标准原则来进行。
3.2 控制因素
通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需要对以下因素进行控制:第一,人員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人员尽快解决,以确保通信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施工人员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施工技术,严格按照施工规定进行施工,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产生。此外,施工方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比如,在施工之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第二,材料因素。材料是通信工程项目最基础的要素,材料质量与通信工程项目质量具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选购材料时必须要严把质量关,防止劣质材料流入到施工现场。材料入场后要根据材料的性能进行妥善管理,防止材料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丢失、性能改变等。第三,环境因素。通信工程的施工周期比较长,受环境因素的影响比较大,且不同的项目面对的环境各不相同,所以在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根据工程的技术环境、工作环境、劳动环境进行科学的控制。
结语
综上所述,对通信工程项目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有利于提高通信工程项目质量,且通信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要贯穿于通信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特别是要对项目运行中的人员、材料、环境等要素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以确保通信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赫建伟.浅谈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质量管理[J].中国新通信,2014(15):8.
[2]王俊峰.浅谈通信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J].广东科技,2008(04):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