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如何得罪了长沙满城文武
2017-08-31谭伯牛
谭伯牛
骆秉基和清德料不到曾国藩下手如此狠辣,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于是,“驱曾运动”开始了。
自从清咸丰三年元月曾国藩到长沙,短短半年间,就把满城文武都得罪了。
设“审案局”断人财路
得罪文官,是因为他在行辕内设置“审案局”。凡有被举报从匪、抢劫及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犯罪嫌疑人,统统属于“审案局”的承办范围。
犯人解到之后,只有三种处理办法:“重则立決,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审案局并不尊重正常办案程序,即使已被州县立案、尚未就审的嫌疑人,也是“闻信即提来”,“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
不但一般“恶民”他要杀,官吏也不放过,“有上言胥吏贪恣,辄捕治斩之”。他自觉为民除害,问心无愧,即使“身得武健严酷之名,或有损于阴骘慈祥之说,亦不敢辞”,而且“三月以来仅戮五十人,于古之猛烈者,曾不足比数”。
这是一到四月的数据,而到七月底再统计,审案局共杀掉二百多人,势头越来越“猛烈”,可以媲美古代酷吏了。
但是,案子就是钱,案子就是人情,曾大人把案子都拿去了,全省上下,自布政使以至知县的人情、案费就都不见了,人家能没意见吗?
所以,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都看不惯他(当时官绅李瀚章、魁联、朱孙诒、郭嵩焘、欧阳兆熊等都给他写信,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抗议)。巡抚骆秉章也不以为然,想要制止他。但是皇帝支持他,还鼓励他“务期根株净尽”,所以“未有以难也”。
治军得罪武将
越俎代庖的治安严打得罪了文官,恪遵职守的练勇治军则得罪了武将。
曾国藩刚到省城,每月逢三逢八之日,他就召集乡勇和标兵(巡抚、提督的亲兵)“会操”,亲自校阅。但只练了几次,对于借此提高标兵技战术水平的可能性,曾国藩就感觉希望渺茫,“恐岳王复生,半年可以教成其武艺;孔子复生,三年不能变革其恶习”。但他还是不想放弃,希望通过弹劾和保举这两种非常手段,以示奖罚严明,提升士气。
上一年太平军攻城,挖通地道,炸坍南城,协副将清德吓得摘掉顶戴,跑到市民家躲藏,部下兵丁则四处逃窜,脱掉的号衣堆满街道。一年过去,这还是长沙市民茶余饭后的笑料。但清德和巡抚、提督关系好,所以未被奏革,继续在军营里混日子。
清德有养花的雅好,平日下乡剿匪也不忘寻访奇花异草,每次都要带回满船的花木。每月五次的会操,他从未参加,天天在家里伺候花草。曾国藩要拿来祭刀的,此君是最合适人选。
塔齐布刚因去年守城有功被提拔为参将,今年则不仅会操一次不落,还遵命密捕了几个巨盗,和曾国藩甚为相得,早已是身在绿营心在湘军。他还带同部下诸殿元按照湘军的制度训练手下辰勇(当时勇源不止湘乡一处,湘乡以外勇丁,有少部分托管给提标军官管带),也颇有成效。曾国藩用来树榜样立模范的,自然是这两位。
于是,六月十二日,他连上两折,分别参劾清德和保举塔齐布、诸殿元。折子里不管说好说歹,都是斩钉截铁的狠话:参折不但要求革职,还请求将其解交刑部,从重治罪;保折则请求破格超擢,并将塔、诸二人的未来表现一并担保——“如该二人日后有临阵退缩之事,即将微臣一并治罪”。
为了不让和清德共事已久的巡抚骆秉章从中阻挠,参折和湖广总督张亮基会衔上奏,保折则秘密上奏。折上,俱蒙批准:塔、诸分别赏给副将、守备衔;清德革职拿问,交督、抚讯明定拟。
驱曾运动
骆秉基和清德料不到曾国藩下手如此狠辣,不声不响就告了黑状,但是天命难违,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提督鲍起豹是清德的铁哥们儿,却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于是,“驱曾运动”开始了。
首先,泄愤于塔齐布。以炎夏操练、虐待兵丁为借口,禁止塔齐布参与会操,并停止日常训练。鲍起豹扬言,没有提督的命令,“敢再妄为者,军棍从事”。
其次,内部传达密令,怂恿轻侮湘勇。本来,七月以前,绿营兵和湘勇就有摩擦,甚至对曾国藩也大为不敬。二月在桂东,六月在三江口,都发生了绿营兵殴斗、杀伤湘勇的事件。曾国藩的亲兵仆人“每次上城,必遭毒骂痛打”。
三月,标兵与曾国藩亲兵发生冲突,甚至打烂了他的轿子。现经提督倡扬,驻城标兵欺负起湘勇来,就更加无所顾忌了。
七月十三日,湘勇试枪,误伤提标长夫(类似今日的工程兵或者勤务兵),标兵立即执旗吹号,持械列队,找湘勇开战。曾国藩自觉理亏,只好把肇事湘勇交出,送到提标营内打了三百军棍。
八月四日,塔齐布管带的辰勇和标兵赌钱,因小事造衅,标兵再次纠集起来,要和湘勇开战。这次曾国藩不服气,给鲍起豹发公文,要求严惩带头闹事的标兵。鲍起豹二话不说,捆了肇事者就往曾公馆送。然后鼓动标兵在公馆前示威抗议,把皮球原封不动地踢还给曾国藩。
怕引起兵变,曾国藩不敢杀;怕属下耻笑,曾国藩不敢放。就这么犹豫不决,过了两天。标兵日夜喧闹,要求放人,最后把公馆团团围住,声言再不放人,就要闯进公馆强行抢人。公馆就在巡抚办公室隔壁,曾国藩硬着头皮请骆秉章调解,骆以此事不属巡抚管辖范围为由谢绝。
没办法,曾国藩扛着钦差牌子在公馆内挺着,希望拖几天再作打算。哪料到六日晚上,标兵悍然冲入公馆,刺伤门丁、卫兵,吓得曾国藩跑到骆秉章家里求救。骆秉章故作惊讶,然后建议放人,平息事态。
万分无奈,十分没脸,曾国藩同意放人。第二天,满城传言:曾钦差这事纯属人格障碍,心里阴暗,自作自受,活该。
按道理,这种事情完全应该告御状,到天子那里讨说法。可是,曾国藩没有这么干。冠冕的理由,他是这么说的:“为臣子者不能为国家弭大乱,反以琐事上渎君父之听,方寸窃所不安。”
诛心而论,他首先是担心没有胜诉的把握,更担心侥幸胜诉,还得提防日后的报复。因为,上告的话,被告只能是闹事的标兵,而调查取证却得由巡抚、提督来做,不利于原告,那是肯定的。即使万岁圣明,明断万里之外,判原告胜诉,也不过杀几个标兵抵罪而已。而再次哄闹,保不准就真得搭进去自己这条命。
左右权衡,于公于私,告状都是下策。那么,不能靠告状出这口恶气,还能忍辱包羞在长沙混下去吗?斯文扫地,将来还怎么和这一城的文武谈公事、修私谊?尊严尽丧,将来还怎么对下属发号令、施奖惩?辗转反侧,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带着一颗破碎的心,郁闷的钦差选择了逃避。
八月十三日,曾国藩以就近剿匪为由,奏禀移驻衡阳,于省城发生的变乱只字不提。第二天,带领属下(包括患难之交塔齐布)启程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