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2017-08-30丁晓琼
丁晓琼
摘 要:“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将产、学、研结合起来提供了完美的范式。应用型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应改变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校企结合,实现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让三方互利共赢,使学生学有所用、就业率高,幼教机构用人满意,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就业提供新的出路。本文结合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模式实践经验,浅析应用型本科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希望对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有一定的助益。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院校;学前教育;“订单式”人才培养
自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订单培养”以来,许多高职院校都纷纷尝试与企业合作,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并且在此方面有了一定的成就。为了顺应时代潮流,应用型大学更应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订单式”人才培养的人才直接与岗位对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这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是一致的。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和意义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实现应用型大学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订单式”人才培养源于企业“订单生产”的概念,是当前学校与企业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的一种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就是学校以企业订单为依据,按照企业要求“量身定做”完成人才培养工作。具体是指作为人才需求方的企业等单位与提供人才的高校在经过充分协商的情况下,由作为企业的人才需求方提出关于所需人才数量、人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等要求,由作为高校的人才提供方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才需求方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学校来说,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订单后,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而学生则在毕业后直接到订单用人单位就业。校企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企业不只是负责接收毕业学生就业,而且还要参与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培养过程。“订单式”人才培养需要用人单位与提供人才的单位在协商后签订人才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学校按照企业需要培养人才,用人单位保证录用合格毕业生,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能够实现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让三方互利共赢。
(二)“订单式”人才培養模式的意义
1.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路径,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产业服务能力
应用型本科院校希望探索一条集传统本科教育和高职高专教育二者优势、摒弃二者劣势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订单式”培养是应用型大学实现上述想法的一条有力解决途径,应用型本科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旨在吸收传统本科教育中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高职高专教育中学生适应社会特定需求的优势,同时克服传统本科教育中学生实践能力差和高职高专教育中学生适应面窄的缺点,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人才是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综合型人才。更符合家庭、学生及社会对高校本科教育的一致要求,也更有利于促进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同时,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以学前教育专业为试点,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产业服务能力。
2.实现产、学、研结合,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就业提供新的出路
相对于高职高专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型本科“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与其有着质的区别,在定位上是培养既能“动手”,更能“动脑”的复合型人才,而不是培养普通技术人员,在目标上是培养学生除了具备相应幼教机构所需的先进技能外,还具备其他本科生所应具有的所有知识,而不是培养功能单一的具体岗位人才,在层次上是培养基础知识扎实、工作适应面广的高层次人才,而不是只能适应某一行业的某一岗位的低层次人才。可见应用型本科“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其综合能力、职业发展、工作适应面等方面远远优于高职高专“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人才。相比较而言,幼教机构更愿意选择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合作,使学生学有所用、就业率高,幼教机构用人满意,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就业提供新的出路。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现状
目前,“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操作的典型模式之一,这种模式已经有了不少理论研究和实际案例研究。由于国家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许多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始开设或重点建设学前教育专业,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亦是如此。但从幼教机构等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来看,目前我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校培养的人才具备的素养与企业需求无法完全契合
目前,学前教育专业面临两大难题:第一个难题,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与托幼机构的人才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托幼机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应用人才的实际需求脱节;第二个难题,幼教机构经常找不到合适的员工,即便高薪诚聘也没有合适的应征者,即使有合适的应征者,其走入工作岗位后流动性也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与幼教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并未达成真正的共识,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的滞后性导致学校培养出的人才无法适应幼教机构的岗位需求,无法实现无缝对接。
(二)参与“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方式单一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进行了“订单式”人才培养的新探索,即学校与用人单位根据培养对象今后确定的工作岗位需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划,签订用人订单,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管理,学生毕业后直接到订单用人单位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由于学前教育事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因此该模式与学前教育专业相结合仍处在探索阶段。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学校与幼儿园的合作形式往往比较单一:双方进行合作交流、派遣实习生、幼教机构到学校招聘,很多合作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如此一来,学校无法按企业要求培养人才,幼教机构也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人才,这与最初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初衷是相悖的。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建议
要使学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不符合用人单位的需要,就要积极探索能够使学校、幼教机构和学生三方很好地结合的方式。而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作为云南省规模较大的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师资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如何制定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专业优势,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就业要求,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成为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要进一步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引进来”与“走出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幼教机构的需求是“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出发点,幼教机构按“订单”接收该模式培养的学生是“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落脚点,要获得幼教机构的人才“订单”,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但最根本的是高校本身办学实力和专业优势,综合实力强、社会声誉好、专业优势明显的高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更能满足幼教机构的人才需求,更容易引起幼教机构的关注,更能调动幼教机构参与“订单”的积极性,从而才有可能产生“订单”。当然,作为该模式的积极参与者,幼教机构除了应具有对应用型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外,还应具备为学校提供包括资金、设备实训场所等在内的各种必要支撑的实力。
(二)校企双方共同建立人才质量评价标准
对于“订单”培养的学生,因其存在与非“订单”培养的学生在培养过程、内容、方式和角度等方面的不同,考核评价标准也需作相应调整,应以学生正常毕业标准和相关职业资格标准为依据,辅以幼教机构环境的一些特殊要求制定评价标准,并在培养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动态评价。一般情况下,在校内的学习过程以学校为主进行考核,在幼教机构期间则以用人单位为主进行考核,校企双方最终的考核结果作为幼教机构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校企合作停留在表面,只能让“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流于形式,无法实现互利共赢。为此,必须深化学校与幼儿园的合作,譬如:幼教机构参与制定学校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材的编写,处理好专业通用性与岗位针对性的关系。除此以外还要聘请幼教机构领域专家领导共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然后校企双方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并经过具体实践过程中学校、幼教机构、学生三方的相互磨合、检验和调整,最终确定该培养方案。
(四)努力培养双师型教师,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目前,我校正致力于“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要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必须有一批素质过硬的双师型教师。教师的实践能力弱往往会使得学校无法按照幼教机构的要求来培养人才,学生的实践能力自然也无法得到提升。为此,应用型本科院校应积极培养双师型教师,培养让幼教机构满意的人才。
总而言之,“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够优化学校的课程设置,幼教机构也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人才。只要三方通力合作,努力推进其实施与探索,一定能够能为其他应用型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及我院其他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的探索提供一定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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