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及前景
2017-08-30刘一村冉凌霄许佳楠
刘一村+冉凌霄+许佳楠
摘要:土木工程和法律在实际工程的合同签订、施工、管理以及相关法律纠纷中密切相关。一是土建行业需要项目管理者具备法律法规知识减少工程项目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纠纷;二是工程领域已出现的法律纠纷需要熟知工程实务的法律工作者进行有效的处理。因此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土建行业的规范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快,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在相关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关键词:土木工程;法学;复合型人才;人才需求
中图分类号:G46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4-0090-03
我国《建筑法》、《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建设、监督管理等环节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是近年来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屡见不鲜,相关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如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境内匝道桥梁坍塌事故和上海中環高架内匝道损毁事故,两起事故都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并产生了问责难的问题。如果政府和项目管理者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风险评估能力,则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工程安全的规避和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评判问题。同时,社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增加,各行各业除要求从业者知法守法,也需要能够懂法用法的项目经营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在守法的前提下实现法制框架下的利益最大化。土建行业需要一批恪守道德准则,遵守法律要求和道德期望之间界限的从业人员来维护行业底线,保障关乎生命的工程质量和动辄上亿的庞大资金链。所以,土木工程与法学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进入行业将会是对整个行业的补充与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土建行业在规范下地快速发展,减少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纠纷事故与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土木工程行业人才需求趋势
土建行业学生就业率自2015年后出现明显下滑,学生的专业满意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波动[1-2]。土木工程尽管是传统工科,但是随着中国城镇化逐步进入中后期,我国房地产行业已经逐步趋于平稳发展。2015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46456亿元,比上年增长6.8%,与2011至2014年相比增幅明显放缓[3](见图1)。“十三五”期间“一带一路”和“高铁走出去”等国家重点经济发展计划的推进和实施,使得市场对于该行业内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前几年土建行业飞速发展带来的传统专业设计人才的积累逐渐无法适应新形式下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土建行业人才需要通过新的出路突破瓶颈。参考麦肯锡报告,建筑属于增长较快的产业,2010—2020年的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将增长300万[1]。尽管土建行业近两年就业出现波动,但未来该行业对于高端人才仍然有着巨大的需求。
那么,什么是麦肯锡报告中提到的土建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呢?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在2006年6月举办的“土木工程未来峰会”学术交流会上提出:未来的土木工程师不仅在知识层面需要掌握土木工程本身的相关知识,同样需要了解公共政策与管理知识,与工程经济和市场营销有关的商业基础知识以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它要求土木工程师具有跨学科与多学科领域学习合作与交流的技能以及良好的道德规范[4]。
二、土木与法学结合的必要性
前文所讲高端土木工程人才的一个必要培养环节就是法律知识教育。具体来看,土木与法学结合的必要性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未来中国社会必将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立法上,我国目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中心,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等为配套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需要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法律素养,因此土木与法学的“联姻”则会成为一个对社会人才培养的探索,既创新了人才培养机制,也在实践中推动了国家法治建设。
二是行业发展需要。土建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时刻影响着行业的健康发展。土木建筑行业迫切需要大量通晓工程又熟知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通过这些人才来为土建行业提供事先防御性或事后补救性的法律服务。有学者对EPC合同研究后指出,业主需要有经验的建设单位在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整个流程中进行合理控制、有效管理,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然而我国大多数设计单位缺乏设备采购、项目控制、施工管理等经验,甚至不具备管理能力便匆匆拿下工程总承包项目,常常由此导致其与业主间的纠纷[5]。也有学者指出,对建设工程实现安全控制要求我们探索安全监理之路,需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理意识,明确其监理责任[6],侧面印证了工程与法律结合的必要性。
三是土木工程国际化发展的需要。由于国内土建行业发展回落,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逐渐对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并不断将发展的目标扩大到海外市场。据商务部通报的全年商务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9596亿元人民币(折1540.7亿美元),同比增长8.2%,新签合同额13084亿元人民币(折2100.7亿美元),同比增长9.5%。2015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的60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3987份,新签合同额926.4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4.1%,同比增长7.4%;完成营业额692.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5%,同比增长7.6%[7]。然而我国建筑行业在国际化发展上仍存在种种弊端,包括依靠“低报价,高变更”的伎俩获得利益、不重视法律和合同、对国际市场及当地劳务模式的不熟悉,由此导致多个国际工程项目的失败,如中海外在波兰投资铁路项目遭受高额索赔和中建集团与巴哈马度假村有限公司对簿公堂的事件。国际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政策引导下所带来的海外建设项目增加及外商来华承包工程量的增加、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条款的贯彻执行都必将带来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所以我国亟需培养一批既熟悉工程事务同时通晓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来推动土建行业逐步与国际接轨,在国际建筑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为了进一步探究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和具体需求,同济大学工程(土木)—法学创新试验区(下文简称试验区)针对在校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展开了调查。通过纸质和电子版问卷的发放,试验区通过网络平台一共发放610份有效问卷,有效问卷554份,回收率90.82%,并对这些有效问卷的数据进行了分析讨论。
1.在有关土木工程行业法律纠纷维权难的原因调查中(见图表1),66.72%的受访者认为国内建行业相关立法不完善、行业规范有待提高、缺少了解工程的法律人士是最主要的原因。完善土建行业相关立法问题、明确工程相关纠纷的权责问题及维权都离不开人才的培养与推动,土木建筑市场亟需兼具法律知识与建筑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来满足上述需求。
2.从土建行业相关用人单位复合型人才所占比例和需求量来看,有49.87%的人表示目前自己所在单位中复合型人才的比例不足5%,仅有20.53%的人表明这一数字达到10%以上。反观需求情况,却与实际比例恰好相反。对该类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不足5%的单位仅占15.47%,而需求达到10%以上的单位却高达60%(见图表2、3),由此可见人才的供需存在矛盾,此类复合人才在土建行业相关用人单位存在着较大的需求缺口。
3.从土木工程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来看,自身法律知识的复合不仅仅能够帮助土木工程师解决与工程相关的纠纷和法律问题,更深价值在于提升土木工程师的综合素质,使其具备国际政治、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公共政策和管理知识,从而真正由刻板的实施者转变为未来土木工程领域的新一代倡导者、规划者和管理者。
综合我国土木行业目前发展情况、未来发展趋势及土木工程的国际化趋势可以看出,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适应土木行业的需求也顺应了现代法律人才培养的趋势,必将成为未来土木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向,同时也将成为未来人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细化、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快及土木工程未来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具备法律知识的土木工程实务型复合人才在未来中国社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培养这类人才对于土木工程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属于精英化、小众化的培养,国内土建专业领先的高校可以率先进行试点培养。东南大学近年来率先开始对此类人才的探索,创建了“工程法”跨学科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与研究的一体化平台,于2010年秋季学期,法学院在民商法专业下招收“工程法学”方向研究生(法学);2012年秋季学期,土木工程学院在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专业下招收“工程商务与法律”方向研究生(工学);2013年9月,法学院与土木工程学院合作正式设立“工程法特色实验班”(法学本科),进行复合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自2014年起联手法学院,面向同济大学2014级理工科新生,首次推出“工程(土木)—法学复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致力于培养当前社会紧缺的高级复合型土木工程师,迄今已经成功创办三届试验区。
在国内部分高校的率先创新培养下,兼具工程与法律双重知识与技能的复合人才未来将会成为土木与法律行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复合型人才。他们能够处理兼具复杂法律背景的工程问题,弥补行业人才的欠缺,推动行业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麦克思研究院,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R].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2]麦克思研究院,2016年中國大学生就业报告[R].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N].人民日报,2016-03-01010.
[4]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SCE),2025年的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未来峰会报告[R].2007:3-26.
[5]朱树英,邹菁.交钥匙工程(EPC)合同法律特性以及在运作中会产生的问题——兼评江苏常州某热电厂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纠纷[J].建筑经济,2003,(05):41-45.
[6]雷项生.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之研究[D].北京:清华大学,2012.
[7]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商务运行情况[J].中国经贸,2016,0(3):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