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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微博平台的大学生信息产权问题研究

2017-08-30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7期
关键词:产权伦理问卷

王 雪 刘 迪

(河北大学 河北 保定 071000)

基于微博平台的大学生信息产权问题研究

王 雪 刘 迪

(河北大学 河北 保定 071000)

从信息产权的角度出发,以常使用微博平台的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借助spss软件导入数据,分析当代大学生微博用户的信息产权意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呼吁提高全民信息产权意识,保护个人隐私。

信息产权;信息伦理;网络原生数字资源

一、引言

随着二十一世纪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逐渐深入到人们的工作和学习之中,并且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信息的生产、获取、使用、传播等一系列的网络信息产权问题,使得信息伦理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根据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的规模已于2016年12月底达到7.3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3.2%。CNNIC发布,在用户特征上,相比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微博的使用率得更为明显。据报告显示,中国在校大学生中网民高达8400万,微博平台使用者大多数为年龄集中在20到23岁的大学生,大学生作为中国网民中最广泛的群体,在互联网时代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以网络原生数字资源为主的微博平台,大学生通过该平台一方面发布各种消息,同时也获取了海量的信息,而另一方面,对于网络世界中发布的各种侵犯他人信息产权的信息活动对大学生带来的影响也应受到我们的重视。本文将从信息产权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大学生微博使用情况做问卷调查,了解大学生群体信息产权意识现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信息产权内涵

信息产权是指信息生产者享有对自己所生产和开发的信息产品的产权,也就是信息生产者对于自己作品的所有权,包括非财产性权利与财产性权利,而信息产权的非财产性或人身权属性主要表现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1]。而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上充斥着丰富的信息资源,除了网络媒体出版的如网站、数据库、电子期刊等各种信息资源外,原生数字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种新的信息资源形式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网络原生数字资源指那些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创造、生成、传播、存储的原创性基于WEB 2.0技术的数字资源,如BBS、RSS、Blog、播客、维基百科等,网络用户自发的创建,没有资金,没有固定的组织管理个性化信息资源,包括博客、微博、网络小说、网络BBS、视频、贴吧、网络原创音乐等[2]。

因此对网络原生数字资源来说,信息产权就是指网民对于自己的微博、帖子发文及原创视频、音乐、文章等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这就引发了对网络用户创作的原生数字资源的上传、下载或引用的合法性这一重要问题。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发表”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比如在图书、期刊或由作者授权在网络上公开[2]。那么,小范围公开发布的微博原创、贴吧等未经许可的转载、引用是否属于侵权行为,目前相关的法律条例存在空白和解释上的争议。因此,面对信息产权制度尚未完善的现实,我们需要从自身加强信息伦理的建设,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调查问卷分析

(一)问卷设计及发放情况

问卷调查方式采用的是自编问卷,共12道题,采用五级顺序表,即第3—6题的观点采用设置“很不同意、不同意、一般、同意、很同意”选项供答卷者选择,第7—12题的行为判断设置“从来没有、几乎没有、有时、偶尔、经常”的选项供答卷者作答。通过SPSS软件对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了分析,问卷的可信度为0.713,每个题的可信度大于0.7,因此问卷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问卷通过问卷星在线发放给大学生,共发放206份问卷,有效地回收了172份。其中,男生78份,女生94份。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微博平台上,大学生的信息产权道德意识觉悟不低;然而在信息活动过程中的行为却与道德意识却不一致。

如表1所示,在微博平台互动交流过程中,超过68%的受访者“偶尔”或“有时”甚至“经常”发布地点,这无意中就泄露了个人信息。然而,当涉及到其他人的隐私时,近21%的被调查者表示,“有时”或“偶尔”在微博上拿别人的隐私进行娱乐,“经常”爆料的人数比例为0。这表明当代大学生懂得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但对于自己的隐私保护重视程度不够,无意间不时地向陌生人泄露自己的隐私。在互联网时代,任何看似微不足道的微博信息都可以将个人的隐私暴露无遗,由此可见微博在个人隐私保护中的重要地位。

表1 基于微博平台的大学生信息产权行为

如表2所示,在微博平台传播信息过程中,有超过44%的被调查者没有在引用经典语句时标明其出处,有约63%的人在微博上上传或复制了其他人的原创作品,将近46%的被调查者“在微博上下载原创作品进行修改留为己用”。这说明大学生虽然具有良好的信息产权意识,但在实践中却很容易忽视掉,意识与行为之间存在着差异。此外,尽管使用微博转发功能不存在侵权问题,但不能无所节制的将他人作品更改加工成自己的作品,这在信息产权领域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表2 基于微博平台的大学生信息产权行为

四、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大学生微博用户的信息素养建设

大学生微博用户对信息产权具有很好的认识,但缺乏具体的信息伦理行为。在思想上有版权意识,但在行动上使用别人的话却不记得标注出处;在思想上懂得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但在行动上却无意识的泄露隐私。归根到底是由于大学生信息伦理素养的缺失。提高信息产权保护意识有助于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他人隐私,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也有助于提高大学生们的信息创新能力、创作更多的作品。

(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信息产权理论与实践

由于信息产权还没有明确的范围,所以没有深入的研究,应用领域还有待开发。大多数大学生都无法接触到与信息相关的课程或讲座,对此知之甚少。信息产权的教学应当渗透在课堂之中,以加强大学生信息产权意识,培养大学生适应各种工作和社会环境中的责任,培养社会责任感。

(三)制定网络伦理规范,重视法制教育

网络伦理规范对于约束大学生网上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各个高校都应制定详细的网络伦理规范,对大学生在各种信息伦理活动中的行为予以引导[3]。道德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大学生还应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对信息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目前我国的信息产权领域没有专门的法律,但有许多行业自定的法律法规可供参考。

五、结语

信息产权的提出适应了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要求,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延伸,以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基于知识产权概念提出信息产权概念,既保持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能适应新兴信息信息资源法律保护的需要,还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和思维方式。建立信息产权意识,维持的平衡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对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1]李云清.信息伦理学研究综述[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S1):31-32.

[2]袁曦临,常娥.原生数字资源的信息伦理问题[J].图书馆杂志,2011,(10):2-6.

[3]郑重,陈佩燕.信息伦理视角下的大学生微博用户使用动机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2,(S2):317-320.

[4]王彦龙.基于个人特征的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知识产权认知过程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知识管理论坛,2016,(05):352-360.

[5]陈宁,许润原.浅谈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J].情报探索,2012,(11):38-40.

[6]李月琳,李颖,李昂.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认知与影响因素研究[J].情报资料工作,2014,(02):10-16.

[7]焦加易.互联网时代下信息伦理问题探究[J].科技传播,2015,(13):147-148+151.

[8]杨晶晶,谷立红,田红.信息伦理研究综述[J].电子政务,2011,(07):61-67.

王雪(1993.3-),女,汉族,唐山市,在读研究生,河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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