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法探析
2017-08-27侯淑萍
侯淑萍
摘 要:文章将就新时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进行深入探究,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意义出发,指出当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如划定布局不稳定、基础保护不到位、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就新时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关键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关键词:永久基本农田;农田保护;粮食安全;解决措施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意义
1.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
永久基本农田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不仅直接关系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与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息息相关。常言道:“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保障,而耕地又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所以,我国一直在不断加强粮食安全与耕地的保护,目的是为了解决13亿人口吃饭问题,这是农业大国实现快速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42亩,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去甚远,且据有效预测,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到那时,人均耕地面积将会更低,在这种情况下,保障粮食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关系到国家社会稳定
耕地保护能够实现粮食生产的转危为安,能够防止通货膨胀,保障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创造有利条件。现阶段我国建设用地还在以每年400万亩的速度占用耕地面积,尤其是占用优质耕地,如此以来粮食播种面积范围将会不断缩小,短期内的人口增长与耕地减少矛盾将会日益突出,对粮食安全的保障就越来越难。因此,要意识到粮食保障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全局性意义,是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必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建设,推动科技农业发展,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与安全水平。
3.关系到生态环境质量
从土地生态学来看,土地生态系统是土地各组成的要素之一,以及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与相互制约所构成的开放的、动态的、分层次的、可反馈的生态系统。破坏耕地等同于破坏自然界原有的土地生态平衡,尽管土地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恢复功能,但这种功能终究是有限的,而且恢复时间也是非常漫长的,超过了一个破坏限度,土地生态结构将永远无法恢复。具体来说,永久基本农田构成的土地生态包括了土壤、地形、水文与大气,以及生物、植物群落。如果不能够有效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将会导致大量的耕地资源退化,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盐碱化,再加上新时期现代化工业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不仅会引起地球表面的土地生态系统退化,甚至引发全球性问题。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存在问题
1.划定布局不够稳定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优先将优质农田划为基本农田,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数量和质量。然而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以指标的形式下达,并由上级政府向下级层层分解。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城市建设经济利益的考虑,将一些坡度陡、质量差且短期内不会被建设占用的劣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而没有将的地势平坦、土质肥沃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出现了永久基本农田“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的现象。
2.基础保护工作不到位
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保护工作不健全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许多农村与基本农田保护相关的档案资料非常稀缺,缺乏完善,责任状也没有落实到户,对于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保护建设不到位,缺少保护措施,许多保护工作都流于形式,渐渐形成一种形式主义,阻碍了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保护工作不到位,将会导致农田粮食生产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达不到农作物高产,影响了农民种植的积极性。此外,基本农田的非粮化种植现象也越来越普遍,许多农民更愿意种植能够带来高收益的花卉植物,间接影响粮食生产。
3.占补平衡落实不够到位
根据占补平衡制度的要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需要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以确保耕地不减少,质量有保障。由于受到自然条件制约、后备资源有限,城镇发展往往需要占用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为实现数量上的占补平衡,只能在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偏远地区进行补划,或者以低丘缓坡、海域围涂的方式垦造耕地,这些补划、垦造的耕地质量往往比建设占用的耕地质量要差。
三、新时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关键措施
1.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应当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必须依照法律与规划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2)必须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3)必须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规定;4)必须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对耕地的破坏。
2、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布局
优化与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布局,首先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次对一些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农田以及现代农业园区等优质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最后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到远、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将核定的划定任务及时落实到地块。同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确实无法避让优质耕地的前提下,对于一些急需落地的基础设施或重点项目建设,适当予以保障。之后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保护工作,建立“五级”信息报备制度,健全保护台账、将信息纳入数据管理库、加快信息化与网络化管理、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标识与标志牌的建设。
3、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
应当加强建立与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补偿机制,根据乡镇不同情况来建立不同等级、不同用途的保护补偿制度,要求补偿标准应当具有合理性,补偿方式与补偿政策具有可实施性。对于补偿机制的受益者,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政府方面,通过耕地保护替代经济开发提高生态效益的补偿;第二是村集体和农户方面,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补偿,应适当加大补贴力度,激励其保护积极性。具体标准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并协调国土、农业、水利与财政部的各项惠农资金来加大补贴力度,最大化提高农户的经济收益。此外,还应当建立用地节约集约激励机制,对于主动避让耕地的建设项目予以适当的补贴。
4、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改善质量较差的耕地面貌,特别是对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建议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对整备区中的耕地加大质量建设,从而提高永久基本农田整体耕地质量。同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财政预算应适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水利设施的建设,并安排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确保硬件措施。
参考文献
[1]王敬伟.新时期如何更好地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26).
[2]张进军.浅谈新时期基本农田保护[J].农业与技术,2017,37(4).
(作者单位:朝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