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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强制检定费用停征后检定工作中的一些思考

2017-08-24蒋向新

科技创新导报 2017年14期

蒋向新

DOI:10.16660/j.cnki.1674-098X.2017.14.233

摘 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擔,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这其中就涉及到了计量收费。强制检定作为政府监管计量行为的一项技术活动,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具有着非常大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贸易、卫生、安全、环境等方面,并涉及到人们生活、生产的各个环节。核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加强计量强制检定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合法合规企业、减轻企业负担,这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强制计量检定 计量收费 法定要求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5(b)-0233-02

随着国务院下发关于2017年4月1日起停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的通知,各地计量技术机构开展了激烈讨论,涉及受理、检定、备案等内容。下面是笔者对该次停征后如何正常开展工作的几点思考。

落实申报审核制度,明确职责。《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从条款来看,强检器具必须向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并未明确要求由计量行政部门备案,那么对于技术机构来说,如何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对强检器具检定的受理、检定、收费等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就非常必要。这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1)企业主动申报。由企业自行核对使用的强制检定器具,并经确认后向计量技术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不能虚假填报。(2)计量技术机构受理并审核。计量技术机构应任命有判断能力的技术人员为审核员,对企业申报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核查,确定是否属于强检计量器具。(3)进行检定。根据上述审查,确定是属于强制检定器具,则严格按照检定规程检定并不收检定费用,如不是,则通知企业核查结果并经企业确认。(4)统计汇报。法律法规均规定,强制检定属于法律监管的内容,检定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应及时统计并上报计量行政部门,作为他们进行计量监督执法的依据。

加强技术能力,完善机构职能。虽然强检不再收费,但此项工作属于计量法制管理的任务,也是作为法定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最主要的任务。要区分强检和非强检的工作部门,对各部门提出不同的要求和规定,对执行强检任务的部门不能以经济任务作为考核的依据,但要加大对检定质量的考核。同时,对于技术人员,负责强检任务的人员应该有更强的技术能力和责任担当意识。总的来说,要让技术能力和责任意识强的人充实到法制计量工作中,制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方案,使计量法制管理能够更规范化。

严查法定要求,保证检定质量。执行检定中,很多检定员比较重视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认为那些无关计量特性的要求可以忽视。比如检定规程都有对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标识的要求、铭牌的要求、对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等,但实际检定中都忽视了许可证标识、铭牌和计量单位。强检计量器具很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里的,制造这些器具都是需要经过考核和行政许可的。而在JJF 1246-2010《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中对许可证标志在铭牌或产品明显部位标注是有要求的,而且还属于否决项,这就说明很多器具在受理和检定时,这项内容是必查的,这不仅规范了这些器具的制造行为,同时也保护了合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生产企业利益。而铭牌的内容、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都是法定要求,也是必须要满足的,因此在检定时不能忽视。

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检定。强制检定作为政府监管计量行为的一项技术活动,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具有非常大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贸易、卫生、安全、环境等方面,并涉及到人们生活、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大强检工作意义和停征收费的宣传力度,保证强检器具全检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生产安全和人身健康。强检的意义,知道的人不多,特别是对强检的范围如何确定,如何操作,归口哪个部门,出现问题由哪些方法解决等,甚至连什么是计量和强制检定都不清楚。这就需要提高他们的认知度,多方面宣传强检的必要性,让他们了解计量工作,支持计量工作,主动配合完成强制检定任务。

财政保障,行政支持。政府是计量强制检定项目的管理者,法定技术机构是执行者,在停征检定费用后,政府要确保这些技术机构的经费支出,才能让执行者无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检定工作。而计量行政部门也需要加大对计量技术机构的支持,同时也要加大对强制检定器具的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及时的处理。有了财政的保障,才能挽起袖子加油干,有了行政部门的支持,计量技术部门的工作才能得到肯定,工作的效果才能充分发挥。

总之,在强制检定停征检定费执行时,计量技术机构必须制定好受理、核查、检定等规定或要求,也要对机构内部进行合理的分化和人员的调配,加强技术力量完成计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性任务。在日常检定过程中,严格执行检定规程,不仅对计量性能严格把关,同时也要对法定要求做出准确判断。当然,加大宣传、财政保障、行政支持也是完善强检工作的必要条件,有了这些才能真正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做到管对、管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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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磊.上海推进集贸市场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建设[J].中国计量,2009(9):25-26.

[3] 卢萍.抓好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监管,扎实推进民生计量服务工作[J].中国计量,2008(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