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7-08-23冯永刚员志慧
□ 冯永刚 员志慧
海外视野
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冯永刚 员志慧
安全教育是中小学的重要教育内容,是提升学生全面发展素质的有机组成,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密切重视和高度关注。俄罗斯作为最早注重中小学安全教育并付诸实践的国家之一,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为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提供了学理参考和实践范式。立足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现状,积极吸取俄罗斯的有益经验,应加大安全教育投入,明确安全教育法规;在中小学拓展安全理念,升华安全教育意识;建立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健全整体联动的安全教育网络,切实促进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长效发展。
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
安全是人类的生存之本与发展之基。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形势和社会发展中,人们对于安全的需要如同对水、食物与空气一样重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将安全需要放在仅次于生理需要的位置,说明安全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是实现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的条件保障。安全教育是整个国家教育体系中不可剥离的有机组成。学校中的安全教育是开展一切教育活动的必要前提,是一个国家得以稳定的基础。中小学安全教育是在敬畏与呵护生命的基础上,“以引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指导,通过系统的、规范的教育与训练,提高学生防范事故的能力与自我保护的技艺,最大限度地预防与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俄罗斯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不仅最早将安全教育纳入国家课程,而且已将中小学生的安全素质拓展作为国家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无论是在内容上抑或在形式上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对于推进我国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具有一定的启迪价值与借鉴意义。
一、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发展的背景与动因
早在苏联时期,为了促进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尤为重视中小学的安全教育。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苏联将各级各类教育纳入国家统筹管理的范畴之内,学校教育国有化,教育规划与教育管理都统一掌管在政府之下,中小学的安全教育由政府统一部署与实施,学生的安全工作处于相对有序的状态,此种局面一直延续到20 世纪80 年代。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苏联的解体以及社会的急剧转型,时局动荡,致使大量中小学生的价值观混乱甚或扭曲,犯罪率上升,健康体质、生命安全遭到威胁。20世纪90 年代中期,俄罗斯共有4200 万名18 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占全国总人口的28.5%,儿童死亡率是英、法和美国的2至2.5 倍,仅有10%的青少年在中学毕业时能达到健康指标。14%的学生不同程度地患有慢性病,750 万名儿童的心理指数不达标。这一系列数据充分表明,俄罗斯中小学生的安全及健康状况呈现出不良的发展态势。
除此之外,道路交通事故也给俄罗斯中小学生造成了重大损害。近几十年来,“俄罗斯每年由于交通事故导致14 岁以下儿童的死亡人数高达十万余人,其死亡率是希腊与法国的一倍,是意大利的二倍。”造成如此重大伤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儿童不了解或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家庭教育中,由于家长忽视对孩子进行交通规则与交通安全的教育,致使孩子在家里无法获得相关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加之学校没有传授系统的交通安全知识,缺乏相应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导致了中小学生交通文明行动的乏力。令人惋惜的是,其实不少交通事故或伤害本身完全可以避免,但由于中小学生对交通规则的无知、漠视乃至拒斥而酿成恶果。
面对这种令人堪忧的窘况,急迫要求俄罗斯联邦教育部做出应有的回应。尤其是自20 世纪90年代以来,原有苏联时期的安全教育已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上面对中小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越来越令人担忧,迫切需要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加强安全教育,为安全教育的推进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为此,1991 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部通过了《253 号决议》,规定从1991 年9 月1日起,“在基础教育阶段的二年级、三年级、六年级、七年级、十年级和十一年级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对中小学生进行专门的、正规的、系统的安全教育”。该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生应了解的安全知识、面对周围环境异常情况时如何自救和互救、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国家安全教育等。随后,1992 年3 月,俄罗斯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安全法》,明确地将“安全”界定为“维护个人、社会及国家的切身利益免受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威胁的状况”。1994 年,在图拉举行的全俄“生命安全基础教育研讨会”中,与会代表高度评价了俄罗斯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课程的做法,并一致认为,在中小学完善与更新安全教育课程以推动安全教育的有序开展,是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2003 年,俄罗斯颁发了新修订的《俄罗斯普通教育国家标准》,再次重申在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并将生命安全基础知识课程上升为必修课程,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持续深入发展。
二、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基本举措
经过不懈努力,俄罗斯通过了预防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配套法律,确立了广义的安全教育理念,开设了正规的安全教育课程,形成了各种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互动参与的安全教育,目前已建立了独具特色且卓有成效的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
1.政府高度重视,相关法律予以保障
俄罗斯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教育,陆续出台和颁发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以推进或保障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的有效实施。具体的法律有:1991年的《关于俄罗斯普通学校青年应征训练》;1994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部与国防部颁发《关于在俄罗斯组织和开展“安全学校”的实验》的草案,通过了《国立普通教育机构中〈生命安全基础知识〉课程大纲》,建议在整个俄罗斯的基础教育(1—11 年级)开设生命安全基础知识课程;1995年,俄罗斯联邦政府出炉了《在全俄创立儿童少年“安全学校”运动及其职能》的文件草案;1997 年,俄罗斯联邦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监察委员会又颁布《〈生命安全基础〉课程最低内容限度》;1997年、2002—2003年、2004 年俄罗斯三次颁发的《俄罗斯普通教育国家标准》中不仅论证了中小学开设《生命安全基础》的必要性,并且规定了在各个年级实施该课程的学时。尤其是在2004 年9月1 日北奥塞梯共和国别斯兰市第一中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俄罗斯政府在谴责这一暴力行径的同时,为保证中小学生的安全,为每位在校的中小学生配发了含有学生姓名、年龄、近照、指纹、联系方式以及紧急救援、逃生等自我保护信息的身份登记卡。这种身份识别卡便于携带, 而且发生事故时便于及时取得联系和救援,一般情况下卡内的信息都不会丢失。
俄罗斯政府出台法律保证《生命安全基础》课程的实施以及给中小学生配发身份登记卡的做法,表明俄罗斯政府已将中小学安全教育纳入国家公共事业的有机组成,体现了俄罗斯联邦政府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上的积极作为。
2.在中小学推行广义的安全教育理念
在俄罗斯,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被赋予了丰富的含义,不仅包括了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呵护生命、交通安全、卫生防病以及校内外活动安全,还包括了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与国家安危意识教育等。这充分表明,俄罗斯中小学奉行的是广义的安全教育理念。这种广义的安全教育理念集中地折射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爱国主义教育中渗透安全教育理念。俄罗期爱国主义情结的历史源远流长。俄罗斯人对爱国主义倍加尊崇,这在伊·阿·伊里奇那里得到了印证:“爱国主义与俄罗斯同龄。”由于爱国主义增强了俄罗斯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将俄罗斯民众统一和团结起来,“……是国家长治久安、自强不息与民族振兴的动力”。因此,在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中不失时机地进行安全教育,可将爱国主义、国家安全、强国意识等理念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中小学生建设俄罗斯强国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是在国防教育中浸润安全教育理念。对中小学生进行国防教育,也是俄罗斯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的有效形式。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社会的动荡与无序,加之国际上反动势力的恶意破坏以及在中小学的挑唆,弱化了中小学生的民族意识,引发中小学生信仰危机,导致学生犯罪人数增多以及低龄化,激发了俄罗斯整个社会诸多不稳定、不安全、不和谐的因素,这使得俄罗斯越来越认识到中小学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性,同时也强化了俄罗斯在中小学国防教育中深入推进安全教育的深刻认识。俄罗斯联邦教育部认为,安全问题已经从一种肉体的生理保护扩大到包括隐形文化在内的范围,当全球化使得国家的狭义概念在遭受消解的时候,一个国家的安全不能只是海、陆、空这样的空间概念,还须指向人的价值理念与思维方式的发展,尤其是成长发展中的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与安全观念,这赋予了中小学安全教育更广义的国防安全理念。
从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国防教育中,不难得出,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理念体现的是广义的国家安全教育问题。对中小学生渗透包括爱国意识与国家安危、军事安全与国防安全在内的广义的安全理念,俄罗斯的未来才会更有希望,这也是俄罗斯中小学实施安全教育的典型特征。
3.深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安全教育
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既通过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向中小学生传授系统的理论知识,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实践活动课程巩固和运用课堂所学知识,不仅使中小学生掌握了必备的安全教育理论知识,同时又学到了不可或缺的安全实践技能。一方面,在中小学开设《生命安全基础》课程,并将其纳入必修课程。俄罗斯是世界上首个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国家课程的国家。此课程自1991 年9 月在全国中小学开设,2003 年纳入必修课程,至今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课程体系,也是俄罗斯中小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最完整、最系统的理论课程。为了有效促进学生对安全教育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该课程遵循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与年龄特征,有针对性地向他们传授安全教育理论基础知识,逐渐深化对不同年龄阶段中小学生对安全理论的认知。如一至四年级:主要讲授潜伏于家庭住所中的危险、所在学校与城市中的各种安全隐忧、所处自然环境中的安全问题等。五至八年级:主要讲授周边环境和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风险、自然灾害事故与人为责任事故、国家冲突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等。九年级:主要讲授当代高科技背景下所酝酿的危害要素、国防安全、灾害事故及防治等。十至十一年级:主要讲授意外交通事故、暴力犯罪、无外援力量的生存等极端异常情况及救护等。另一方面,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搭建沟通安全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安全教育的实践性特征,要求中小学生必须习得实际技能,并通过实践活动予以保障与巩固。否则,安全教育就拘囿于理论而束之高阁,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甚或形同虚设。为此,俄罗斯中小学在进行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依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实践公开课,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火防盗、在火灾中疏散与逃生、野外求助等演习或模拟,以此增强中小学生自我保护与自我防范的意识,在自救自护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
在中小学安全教育中,俄罗斯这种通过实践巩固与深化理论知识以促进二者互为依存的做法,使学生获得了应有的理论知识,掌握了预防及应对危险的技能,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其成效自是不言而喻。
4.利用多种渠道实施安全教育
注重整合社会的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实施安全教育,也是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的一大特点。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俄罗斯政府不遗余力地推进社会补充教育机构和文化机构的建设,并且在家庭、学校与社区间建立起补充教育的社会化管理委员会,用以整合、协调各种补充教育机构与文化机构的关系,以此加强安全教育的整合性与实效性。在此前提下,针对中小学进行安全教育的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如位于阿迪格共和国迈科普市的防火灾宣传与救助中心,该中心的重点是教会儿童掌握防火知识及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措施或自救办法;位于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的安全教育实验与社会关系中心,旨在通过安全教育实验或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确立安全意识,消除不安全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等;莫斯科市教育局联合道路交通安全局从2012年开始,每年都要开展“全市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活动,目的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儿童的交通安全问题,使儿童养成安全出行的意识。另外,俄罗斯名为“ZM”的公司发起了“100%能见度:儿童道路安全”教育计划,通过让儿童晚间出行佩戴感光材的形式明示司机,以减少或避免道路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社会媒体行业还利用书籍、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及安全知识,这些对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与有效防止伤害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在俄罗斯,每年9 月1 日中小学开学的日子,俄罗斯内务部都会派出警力对各个学校周边进行维护和排查,查漏补缺,尤其是戒备恐怖分子袭击校园事件,也提示学校师生员工随时都要提高安全警惕。
通过多种渠道实施安全教育,俄罗斯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观念与应对危险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据阿尔泰区的统计,1990—2001 年,阿尔泰区中小学生在街道上死亡人数和遭遇车祸人数缩减了二分之一,因孩子玩火引发的火灾减少了四分之一。这与社会各界积极能动的参与,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安全教育是难以割舍的。
三、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启示
中小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寄托与希望,他们的安全教育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及国家前途,理应得到社会各界的殷切关注。由于中小学生正处于身体快速成长期和个性心理品质的形成期,他们的生理与心理发展的波动起伏较大,是安全知识相对欠缺、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相对较差的弱势群体,因而,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必要。然而,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大部分中小学还没有开设安全教育类课程,即便是极少数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或在其他课程中渗透安全教育的学校,也仅以听读或识记为主,由此势必滋生出各种不可规避的问题,如中小学生对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遇到侵害时或突发事故时手足无措,缺乏应对危急情况的自我防护方法、策略与技巧,导致现实情境中我们最不忍心看到的情景或场面,等等。因此,汲取和借鉴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有益做法,对于推进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意义深远。
1.政府加大安全教育投入,明确安全教育法规
欲使中小学安全教育得到全国的普遍重视,需要政府切实肩负起应有职责,在加大安全教育投入的同时,需要出台行之有效的法律规章或制度予以支撑。我国目前中小学生出现的种种安全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一方面,我国政府对中小学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尚显不够,突出地表现为对中小学安全教育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投入不足。不少校内的陈旧设施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而没有得到定时、定期的维修或更换,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经费的短缺、专门师资力量的缺乏也导致安全教育活动效果不佳或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在目前我国关于中小学生的现有相关法律中,还缺乏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明确法规,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中的部分条款规定了如何保护中小学生的安全,或是对中小学生的安全受到侵犯后如何惩处侵犯者作出规定,对于如何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内容极为鲜见。
借鉴俄罗斯的中小学安全教育,一方面,我国政府应高度重视政府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支持安全教育。这些投入尤为重要,是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物质基础与基本保障。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应因地制宜,针对实际需要设立中小学安全教育专项基金。政府也应给中小学生配发附带学生基本信息及急救小知识的身份登记卡,为中小学生的安全及安全教育增添引擎。另一方面,政府还应出台更具针对性的专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投入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法》与《中小学安全教育投入保障法》等,使中小学安全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增加相关的法律制度供给中,要明确各个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或学校在中小学安全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谁的义务,谁的责任”“法律空置”等不良现象,通过明确的制度规章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扎实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在中小学拓展安全理念,升华安全教育意识
教育理念是教育行为的向导,教育理念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关乎着整个教育行动的成败。于安全教育,自不例外。由于“安全教育是动态的、持续的、发展的过程”,因此,拓展安全教育理念以提升安全教育的实效,就显得异常重要而迫切。然而,目前我国在中小学校或是没有将安全教育理念提升到应有的高度,或是奉行一种狭义的安全教育理念,将安全教育视作一种安全知识的传递过程,多数是在社会、科学或思想品德课程中涉及安全保护知识,如地震避险、逃生急救、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使用体育器材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等,鲜有涉及政治冲突、国防安全、军人防务、公共安全与生态安全等这些广义的安全理念。
参照俄罗斯的有益做法,我们应将中小学的安全教育置于一个更为宽广的位置去认识看待,确立广义的安全教育理念。从狭义的人身安全观解脱开来,积极倡导广义的社会安全观,一方面,要在各科教学中持续渗透广义安全教育理念。在各科教学中不仅要有应对危险情况的人身安全意识教育,而且还应遵循学生的年龄特征与认知水平循序渐进地进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政治安全意识教育、国土安全意识教育、科技安全意识教育、生态安全意识教育、社会安全意识教育及国防安全意识教育等。对于抽象的定义或不易理解的概念与词汇,可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便于中小学生的理解与接纳,让广义的安全教育理念在中小学生心目中“生根发芽”。另一方面,在中小学的日常实践活动中融入与拓展广义安全教育理念。如,带领中小学生参观食品加工厂,让他们了解与认识食品安全;通过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抵御越轨违纪的日常活动,增进中小学生自身人身安全的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行为习惯;通过开展“我爱祖国”演讲比赛、观看爱国主义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让中小学生意识到祖国的疆土神圣不可侵犯,了解爱国主义与国家繁荣昌盛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认识到爱国主义“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社会稳定、国家昌盛、人人有责’的爱国情感”,增强中小学生捍卫国家领土完整与主权尊严的使命感,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激发民族自尊感与成就感,将安全教育理念同爱国主义与国家的兴衰存亡紧密结合起来,等等。
3.建立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
俄罗斯中小学开设《生命安全基础》课程的效果表明,要想使中小学生系统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校必须将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的课程体系中,建立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然而,由于受传统观念的禁锢,不少学校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学生的学业成绩上,并没有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给予应有的关注。目前,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还没有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自然不会有安全教育课的专职教师,无以促进中小学生对安全知识的掌握与巩固,也难以使他们的安全技能得到培养与提高,这不能不说是安全教育的一大缺憾。
鉴于我国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课程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积极汲取俄罗斯行之有效的做法,一方面,应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国家必修课程,并作为学生毕业鉴定的内容之一。为了提高课程的实施效果,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与学者编写全国统一的教材《中小学安全教育丛书》,每个阶段都要对应编写教学大纲和应达到的标准要求,规定好每学期的学时等。安全教育教材与大纲的编写要契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可以分为小学低年级(一至三年级)、小学高年级(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等不同层次的教材和大纲。小学低年级教材的编写应以图片或拼音的呈现为主,包括平安上学或放学、认识简单的危险标志、安全用电等生活中的安全隐患等内容;小学高年级教材的编写应以图片或文字的呈现为主,包括遵守交通秩序、乘坐机动车安全、预防火灾、卫生与饮食安全等内容;初中生教材的编写应侧重预防溺水、消防安全、家电安全、卫生防病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等内容;高中生教材的编写应侧重意识形态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预防高科技犯罪、国防安全、生态安全等。另一方面,依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课程来巩固和运用安全知识。对低年级的小学生以游戏的形式开展活动课程,如抢救溺水者活动,小学生在领会抢救溺水者的动作后进行比赛练习,并为抢救溺水者用时最少、动作最佳的学生颁发奖章,这样既能引起小学生对安全教育活动的浓郁兴趣,又能让他们习得必要的安全技能。年龄稍大的中学生可以邀请消防、交通、旅游、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消防演练、交通安全演示、生命安全演示、野外安全训练等“实战”演习。学校要定期举行全校大型安全教育活动课程,组织教师、家长和学生一起进行模拟训练。另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仿效俄罗斯中小学,建立可供活动课程使用的“生存岛”,或创设充满“危险”的情景与环境,让学生身处其中,亲身体验,模拟训练,如地震救护场、野外独立生存场等,以此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御能力与自救应对技能。同时,应安排或聘任专门教师推进课程的实施,培训或聘请安全教育方面的专家给中小学生授课,或进行安全技能的培训与指导,通过理论的学习以及实践的训练,不断强化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效果。
4.健全整体联动的安全教育网络
中小学的安全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密切配合,发挥合力,形成一个系统的网络体系方可奏效。然而,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家庭、学校、社会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中的整合明显不足,既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也没有形成相互联动的安全教育网络。其一,家庭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多持消极态度。许多家长的安全意识淡薄,更何谈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表现在:极力逃避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讲座与亲子安全教育活动;不带领孩子参加社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的家长在接送孩子时,围堵在学校门口,或是领着孩子闯红灯,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产生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其二,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也不容乐观。不少中小学没有清醒地意识安全教育的价值,多是在事故发生后或在上级部门检查时,才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进而开展临时性的、应急性的安全教育,不能一以贯之,同时在联合家庭与社会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时力不从心。最后,社会中不少人认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事,学生的安全问题应由学校负全部责任。在这种思想下,学校势必陷于孤军奋战的窘境,缺乏来自家庭和社会的支持与协作。
借鉴俄罗斯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有益经验,我国应利用多种渠道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通过设立安全教育补充机构、社会联合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家长支持、媒体宣传、警力配合等,形成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安全教育网络,为安全教育做出贡献。政府应创设各种机会与条件,鼓励与动员社会各界募集安全教育基金,用于组建社会安全教育机构;学校可以联合交通部门开展“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工作”“儿童安全出行大赛”活动,家长陪伴孩子共同参与,使学生养成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秩序的习惯,避免儿童出行时发生道路伤害事故,将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公安部门在中小学生上学和放学等密集地点进行危险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媒体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遇险防御知识、灾难报警与自救互救技能;消防部门定期去中小学进行消防演练;少年宫联合有关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实战训练,等等。凡此种种,均表明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绝非只是学校的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协作,形成整合互动的安全教育网络,才能将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建立、健全与完善我国的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做出应有的努力。
(转载自《外国中小学教育》2017年第3期。冯永刚: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员志慧: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
(本栏责任编辑 林 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