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调查
2017-08-22贾双龙
□ 贾双龙
山西省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有两个,一个是2015年被国家列为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的潞城市翟店镇小天贡村,一个是2016年被确定为省级试点村的潞城市成家川办事处三井村。为此,潞城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潞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具体指导两个村的试点工作。
集体资产的确定及估算
小天贡村、三井村均属于集体资产薄弱村,经营性资产可以忽略不计。但在二轮承包过后,两村分别留有部分集体机动地、林地以及荒山,由村集体进行发包,收取一定租金。这些收入以前一直是村民们固定福利的主要来源。
试点中,两村经村民大会讨论,一致同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这些机动地、林地以及荒山,村民们则以股东的身份分红,享受集体资产带来的红利。
为统一标准,小天贡村、三井村村集体清产核资小组,按国家征地赔偿标准估算集体土地资源资产,以山西省政府确定的土地年产值为基数,按耕地28倍、林地26倍、荒地8倍的标准,对集体土地资源进行了评估测算,并将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公示,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评估结果。最终,小天贡村129.6亩耕地、90亩林地、90亩荒山核算为总股本624万元;三井村580亩耕地、82亩林地、686亩荒山核算为总股本3210万元。
成员权的确定及股权量化
在此基础上,小天贡村、三井村本着“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按照“有或曾有本村户口、在土地二轮延包期间,有或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三个判别标准对特殊人员的成员资格进行界定。并且统一界定基准日,基准日前死亡、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均不享受股东资格。最终,小天贡村取得成员资格的447人,三井村最终取得成员资格的1150人。
经社员大会讨论,小天贡村和三井村均未设置集体股,只设置个人股。个人股份由“原始股、基本股、村龄股、劳龄股”四部分组成。小天贡村个人股设置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原始股20%,基本股50%,村龄股10%,劳龄股20%;三井村个人股设置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原始股20%,基本股40%,村龄股15%,劳龄股25%。
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合作社向每户颁发股权证书,证书详细记载了本户内每个成员的股值,作为今后享受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股权实行 “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可转让、可赠与”的静态管理,可以在本合作社内转让、赠与,但需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改革的效果
村民投票选举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
一是强化了农民群众集体财产的权利保障。明晰的集体财产权利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责任心,小天贡村村民牛建堂说:我家6口人,股值合计95248元,占全村总股值的1.526%,就是说村里集体资产每收益1000元,就有我家15.26元,你说我能不操心集体的事吗?
二是增强了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在传统的集体财产管理状态下,村民与集体的利益联结较为松散,农民群众根本不关心集体资产的增值或流失。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后,农民对收益分配的意识增强了,催生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三是拓宽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子。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后,集体合作社可采用项目股份制的方式面向股东、社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拓宽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子,提升了集体资产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推动了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协同共进。许多有条件的农民原本想进城居住,但放不下村里的福利收入。改革后,赋予农民清晰的集体资产股权,股权成为农民群众的“活存折”,“股权跟人走”制度破解了农民进城“人户分离”问题。
改革应注意的环节
一是要充分宣传发动群众,使此项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防出现反复。只有真正让老百姓知道“为啥要改、改啥、怎样改、改了以后自己有啥好处”,农民群众才会积极参与。三井村曾出现过这样的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榜公示后,某村民全家4口人才带着户口簿前来申报,使得三井村只好再重新公示一遍。
二是要因村制宜、合理公平地确定股权设置。股权设置是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必须由村民反复讨论、认真测算,在绝大多数村民认为相对公平的前提下,才能最后确定。
三是要循序渐进,统一思想,开展工作。确定每件事都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操之过急。否则,不仅难以形成统一意见,还会产生矛盾,影响工作。
小天贡村产权改革动员会现场。
四是要选派德高望重、熟悉村情、责任心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参加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工作小组,避免出现工作失误。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工作,涉及许多历史性的问题,现在村两委干部都是年轻人,许多村情、村史都不清楚,不吸收老同志参与进来,不由他们把把关,很容易出现差错。
改革后农民的担心
一是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后,村里产生了新的股份合作社理事会组织机构,加上原来的支部、村委会,农村基层组织成了“三驾马车”。目前,在上级统一安排下,三套领导班子相互交叉任职,工作中还好协调,不会出现大的矛盾,也不存在工资报酬等问题。如果以后换届选举,出现支部、村委会干部和股份合作社理事会的负责人不相一致时,村里的日常工作该如何开展?
二是集体股份合作社发展初期,理事会和社员之间能够团结一致;合作社发展壮大后,理事会能否主动接受监事会和党支部的监督、本社社员还能有多少发言权?
三是新型的股份合作社不同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是农业公司,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法律对这一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进行界定,所以,不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小天贡村的股份合作社成立一年多了,一直办不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活动仍然使用村委会的公章。股份合作社一直平稳发展还好说,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到底该谁来承担?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