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职业教育责任及行动策略
2017-08-16高飞
高飞
摘 要 新型职业农民是一种全新的职业,是传统农民教育的转型。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政府扶持开拓出的具有前瞻性的新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基于此,分析“农民荒”问题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育,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培育责任;策略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15.055
当前,我国农民出现了“农民荒”、找工作难的问题。通过相关研究调查所知,我国农村劳动力和当前社会经济市场需求存在供大于求的关系,导致大部分农民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我国农民教育知识水平低下,导致大部分农民无法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进而出现了农民用工荒的问题。因此,本文着重研究了我国当前新型农民职业教育问题,通过提出适当的建议来探讨农民的“农民荒”问题。
1 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我国培养青年农民科技的必然发展阶段。21世纪初,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被提出,我国农业部门首次发表了培养职业农民的计划。在2012年,我国提出并颁布了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政策意见,其主要目的是加强职业农民的教育,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青年农民,实现农村技术服务,提高农民的专业技术水平[1]。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定义,大部分学者认为新型专业农民需要符合农民的基本特征,同时可以根据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使用该科技进入市场经济。同时,新型职业农民还需要具有高度责任感,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有专业的农业知识技术,能够将务农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而发展奋斗。由此可知,新型职业农民不仅仅是生产劳动者,他还是生产示范经营者,是当前经济市场中的代表,是经济市场的主体,是农村先进的劳动生产力。
2 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
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主要指从事于农田生产的人,而职业农民主要指具备农民身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它仅仅表示一种新型的职业。因此,新型职业农民是使农民的身份发生了质的改变的一种职业,它是当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乡之间的经济推动者,是社会的发展产物。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说明。
首先,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最大的区别是前者主要从事与自给自足的农田生产,而后者主要从事于满足社会需求的农业生产活动,这种活动是以获取经济利益而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对于传统的农民来说,农民的身份是一种阶级的特征,是国家过去的一种等级秩序。而职业农民的身份是一种职业,它是一种经济的产物,新型职业农民的农田大多数都是几百亩,有甚者多达上千亩。新型职业农民是管理田间劳作的管理者,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可以是任何人。
其次,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进步,新型职业农民运用了先进的科学生产技术,是吸纳了现代化农业生产管理。因此,新型职业农民是具备专业文化技术的管理者。因此,客观来说,新型职业农民是一种职业,是将农业作为终身职业的一种人。他们可以根据农田的特有的特点,实施科学化管理,以满足社会生产使用需求。
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解决我国“农民荒”问题的根本
3.1 正确了解我国农民的“农民荒”问题
早在20世纪,我国就出现了“农民荒”问题。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从事于农业生产耕种的年轻人越来越少。根据相关调查数据可知,在2004年初期到2006年初期,我国农村委员会的数量大幅减少,农村耕地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目前,我国留守在农村的农民人数仅仅只有全国总人数的1/5,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上的农民占大多数。对于这个现象,我国专业表示,如果我国政府部门不从根本上来解决农民的“农民荒”问题,那么我国在未来50年的时间里,从事于农业生产的人将寥寥无几。当前,我国政府已意识到我国农业发展受到限制的问题,因此,制定出了系列措施来解决我国农民问题。
3.2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农民荒”问题的有效措施
对于当前农民来说,新型职业农业是新生的一种农民,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需要正确了解“农民荒”问题,知道其主要指农业生产需求大于供给。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从事于农业生产耕种的农民减少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这个趋势并不意味着我国缺少农民,而是我国缺少能够管理农业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对于现代化农业生产来说,它是科学的生产机制,因此,我国的部分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等经营者就属于新型职业农民。由此可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指能够满足当前经营主体需求,同时又降低农民劳动的管理者。而我国的“农民荒”问题主要指我国缺乏专业管理农业生产的经营者。
4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职业教育责任及行动管理措施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职业院校等协调合作,职业教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属于一种不可缺少的角色,因为职业教育学校能够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来开展农民培训,从而建立职业教育,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技能知识,从而设计出符合当前社会经济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
4.1 实行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象
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及当地企业需要正确锁定需要进行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对象,尤其是在农业发展领域内具有优势的承包人,可以将这类群体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从而发展出更多的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经营。我国政府部门还需要关注我国新生一代的农民,将这代农民作为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进行农业生产活动,以满足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
4.2 扩展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渠道
我国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强对职业农民的人口控制,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来吸纳更多的职业农民。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我国部分就业人员对农业领域有着浓厚的兴趣,这部分人群可以成为发展农业生产渠道的领头人。同时,我国有关政府部门还需要锁定新生一代的农民,让其进入到职业教育学员进行农业知识技能学习,从而扩大职业农民发展渠道。
4.3 完善健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我国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职业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政策扶持,我国政府部门需要与当地企业、学校进行合作,建立起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2]。这个体系主要应用于我国农业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及培训机构等,其中,政府部门主要起着引导的作用。这样有利于改善学生对农业的认识,从而提高未来农民的专业技术水平,构建起职业农民的教育体系,实现政府、企业、学习三者之间的协调合作发展。
4.4 创建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育模式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存在区域性差别,因此,我国有关部门需要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进行划分管理,有效地从各个方面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技术。同时,农业职业院校还需要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对职业农民进行定期培训。例如,利用互联网实现在线学习,这样不仅节约了教育培训的资源,还扩大了培训的范围。
5 结语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农民提升自身的教育知识,通过政府部门或者院校组织,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创建出新的培育模式,通过优化和精准锁定培育对象,从而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
参考文献
[1]常英新.构建教育培训新体系启航新型农民职业梦[J].中国乡镇企业,2014(4):66-69.
[2]张琴.激活多方资源鼓励涉农企业参与职业农民培训[J].中国合作经济,2014(5):54-56.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