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公民信息买卖双方均获刑
2017-08-15何蒋勇路余魏燕华
何蒋勇++路余++魏燕华
剛买新房,就有人上门推销装修;刚报名考试,就有人电话介绍复习材料……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类似情况,也好奇商家们怎么变得这么“善解人意”?其实,这背后隐藏的正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大量泄露的现实。
2017年5月27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郭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10万余条后出售,因此获罪并被处罚金。
原籍河南的郭某,1995年出生,初中文化,此前在一家个体模具加工店工作。2014年下半年,他偶然发现贩卖信息能够从中获利,于是便在QQ群试着搜索,没想到还真被他找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群。
郭某进入这些公民个人信息QQ群后,起初一直在“潜水”观察,了解这种非法交易的具体操作手法。一段时间后,他通过谎称要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让对方先发送部分信息的方式,从他人处陆续“空手套白狼”,骗取公民个人信息1.3万余条。然后,他复制成10万余条,在网络上发布贩卖信息。
陈某经营着一家商贸公司,新拓展的业务是在微信上推销红酒、茶叶等商品,急于寻求潜在客户资源信息。为此,他想到了在网络上求购公民个人信息的主意。一个有意要买,一个缺钱花正打算卖,陈某和郭某2人搭上了线。
2016年5月至6月期间,郭某两次通过微信与陈某取得联系后,在租的房屋内,通过QQ传输数据等方式,分别以3000元、5000元的价格,将复制的10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陈某。
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予以出售,情节严重;陈某以购买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也属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郭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陈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据《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