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地名的方言特色
2017-08-15初志伟
文·初志伟
作为活跃在口语中的语言符号,地名是活生生的方言教材。根据古代清声母入声字和次浊声母入声字在今天各地的分化规律,山东方言可分为中原官话、冀鲁官话、胶辽官话三大部分。其中,烟台方言属于胶辽官话的一部分。
地名的方言是地名的表层,旨在从语言学角度入手探索地名的语言矿藏,发现地名在语音、语义、修辞方面的特点,通过对地名词汇的研究,进一步了解语言,特别是方言的词汇特点和演变轨迹。地名具有一定稳固性,地名的稳固性造成了语音发展的相对滞后性,地名语音发展的相对滞后性的集中表现就是生僻音多、古读多、异读多、方言音多。这些特殊的地名用字及读音成了汉语音韵研究所依据的独特的历史古文献。
关于地名方言用字的探索,早在汉代就已经展开。《尔雅》《说文》《释名》等都有解释,后世的注疏则更为详细。中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地名不乏具有地方特色的生僻用字及读音。仅以山石水土等常见地形为例,山有“峒”“崮”“峁”“崴”“峪”;石有“碚”“砭”“硖”“砬”,“磡”;水有“汕”“沪”“氿”“滘”“湓”;土有“圳”“埔”“圻”“坻”“垡”等,不胜枚举。
这些生僻用字一般是某地的地名专用字,不为外地人所了解。据古文字学家陈梦家考证,殷墟卜辞中的地名用字有500多个;东汉时期,许慎的《说文解字》收录9353个单字,其中地名专用字800多个;上世纪80年代的《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地名用字也有400多个,占收录总字数的5%。被词典收录的地名用字只是冰山一角,在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中,在一个县的地名用字中,字典查不到的竟多达上百个。[1]在2002年实施的《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第八辅助集》收录的GBK字符集库以外的地名用字2501个,这是在1∶25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上选取的。如果依据1∶50000比例尺,估计地名专用字在4000左右,而且在更大比例尺地图上,还要更多。[2]所以说,地名用字的数量之多,至今还没有确切的数字,语言学界、地名学界及政府部门几十年来也没有能够完全掌握。
烟台地名就是特殊地名用字的富矿。烟台境内自然环境复杂,历史上居民迁徙频繁,地名丰富多彩,具有明显的语言特色。
如同北方多“庄”,东北多“屯”,苏北多“墩”,在烟台方言中,疃是最为常见的村落地名用字。它不一定体现在地名里,一个村,即使名称里不含疃,亦可称为“××疃”。也就是说,疃在烟台地区已经代替“村”字,成为表示村的通名。由于烟台方言中合口呼变为开口呼,没有[u]韵母,所以疃在烟台话中读为[tǎn],在口语中一般儿化,读为[tǎnr]。
疃亦可写作“畽”,但一般词典没有收录。《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村庄(多用于地名)”。《汉语方言大词典》进一步指出在冀鲁官话中,大地主的土地可称为“疃”,鲁西南地区一些处于两山之间的平地的村庄也使用“疃”。“疃”为什么会在烟台方言中有村的意思呢?
据推论,“疃”在《说文解字》释为:“禽兽所践处也。”段玉裁注:“兽足蹂地曰厹,其所蹂之处曰疃。”也就是说,“疃”本意指田舍旁禽兽践踏的空地。《诗经•幽风•东山》 里有“町疃鹿场,熠耀宵行”的诗句,町疃即指鹿迹,指野鹿出没的地方,泛指舍旁畦陇。[3]
西晋张华在《博物志》里描绘了一幅生动的图景:“县多麋兽,十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畯。民人随此畯种稻。不耕而获,其收百倍。”意思是说古人耕种方法落后,亦缺乏生产工具,因此跟随结队而过的麋兽,其觅食践踏之处杂草难以滋生,可以开垦为良田。这种被麋兽践踏过的地方就称作“疃”。于是古人学会逐“疃”而居,所费力少而收获良多。后来,“疃”逐渐演变为地名用字,南宋陆游《入蜀记》中就有“每十余里,有村疃数家而已”的说法。
如今,“村”字是表示农村聚落使用最为广泛的通名。然而,收录800多个地名用字的《说文解字》竟然没有收录“村”字,此前的文献中也没有“村”,可见“村”字作为地名用字出现可能不早于东汉,肯定要晚于村的早期形态的出现。据考证,“庐”“丘”“聚”等字在早期承担了表示不同类型的村的含义的功能。《说文解字》虽未收“村”,但收录有“邨”字,释义为“地名,从邑,屯声。”北宋初年徐铉注曰:“今俗作村。”也就是说“邨”是“村”的原型字。至于后期“邨”何以演变为“村”,除含义读音相似外,或许还考虑到了聚落的特征,即有树木生长。树木成为村落的主要标志。
“村”字的广泛使用是在魏晋时期。其分布范围随着华夏文明的传播而扩大,不但中原王朝,蛮夷地区、番邦属国的聚落都以“村”来代替,不再细分。到了唐代,“村”成为所有野外聚落的统称,跨越了具体名称的时代界限,并进而成为国家基层行政单位,从而赋予了社会制度的意义。
地名是对自然环境的素描,反映了人们对自然环境认识的广度和深度。烟台地形多为山地丘陵,多数河流浊流入海,不会造成洪涝灾害,人们建村时考虑取水方便,故将村庄建在低洼之地。因此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夼”字地名。
夼,从字面上看“大”“川”为“夼”,指“夏季暴雨洪水季节汇聚大水的洼地”。《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等工具书也将其解释为“洼地”,并注明常见于山东地名。但根据《牟平县志》《莱阳县志》等地方志书记载,夼的本字或为“圹”,指山谷长广处或两山之间的村名。
清刘书年《刘贵阳说经残稿》:“两山之间谓之峪,峪必有平地,数顷和数十顷不等。”据分析,“夼”可能类似于 “峪”。华北许多地方称山谷为“峪”,也以“峪”作为地名。但烟台地名不见“峪”字,用“峪”的地方对应的就是“夼”字,二者在地理上也呈现互补分布。
“峪”有山谷之意。根据《音学五书》记载,山谷之谷,雖有“穀”“欲”二音,在古汉语中,“欲”乃正音。字义为山谷,乃峪本字,后繁化加山为峪。苏轼诗曰:“入谷惊密蒙”,自注“谷音浴”。[4]古代西部民族名“吐谷浑”仍用古音。“欲”“浴”“裕”等字从“谷”得声,可见一斑。
如果将“夼”简单地解释为洼地是不准确的。夼应该是坐落在山谷里或两山之间的平坦的条状地块,而洼地是块状、片状,并且与山区无关。“夼”是烟台山地丘陵面貌的反应。在烟台,用夼做地名的村庄绝大多数位于山区,以号称“胶东屋脊”的栖霞为例,全县以夼命名的自然村多达80余个,数量位于胶东之首。莱阳、牟平、海阳以夼命名的自然村亦不下40个。整个山东半岛带“夼”字的村不下400个。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虽然在口语中“沟夼”并举,但以沟命名的村庄数量要少,或许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沟指较小的水道,而较小的水道难以容纳一个村庄。作为大沟的“夼”则可以容纳大小不一的村庄。
塂,亦做,水中沙洲、土台和高丘之谓也。《汉语大词典》:塂,方言,连绵的山丘。在烟台地名中专指丘陵、小山岗。“塂”是比较生僻的用字,常被外地人误作为“港”,一般字典均未收录。最早收录“塂”字的是辽代统和十五年(公元997年)《龙龛手鉴》,作者行均和尚为译佛经,先考汉字,遂收26430字,但他对“塂”字音义并不明了,仅载:“塂,胡跭反”。民国《牟平县志·方言》载:“丘陵曰塂,亦曰,塂俱音讲”。《莱阳县志》载:“读如讲,陵名,亦为村名。”
岚,原义为山间雾气,用在地名中指以灌木为主的山林。“岚”的本字应是“峦”,本义是小山。《说文》讲峦:“山小而锐”。因在烟台方言中,古来母的合口字读作开口,将[luán]读做[lán],后来口口相传,没有落实成字,人们忘了它本来的意思,误用“岚”字代替。
以“岚”为地名最著名的是莱山区樗岚、埠岚、松岚及辉岚(辉石埠),四地相隔不远,亦称“四岚王”。据清朝道光年间《牟平县志》记载:“王姓散居境内,不胜枚举,其较著者如下四岚,原籍江南,相传宋时,其先世宦游莱州,后徙牟平。散居樗岚、松岚、埠岚、辉岚(今辉石埠)……见文献志者有王淮王维庭等。”民国版《牟平县志》亦有类似记载。
此外,《牟平县志》有“山林曰岚子”的记载,在烟台一些地方志中,也常见“耕地山岚”的说法,都是地名错字的延续。
交通路线与地名的关系十分密切,古代的驿传制度在元代发展为系统的急递铺制度,明清沿用。这在北方留下了三十里铺、四十里铺之类的地名。“堡”读[pù]时与“铺”字相通,意为驿站。如开发区三十里堡,古驿道铺站距皆为10里。当时福山至登州府140里,第一站铺为次兴铺(即十里铺),第二站铺为岗嵛铺,第三站铺为城阴铺。清乾隆年间,城阴铺废,因其距福山城30里,更名三十里堡,沿用至今。莱山区亦有三十里堡,因据牟平县城有三十里而得名。
堡读[pù]或许是北方人演变出的读音。明末张自烈撰《正字通·土部》载:“今边隅有哨堡,堡转音普。”“堡”也读[bǔ],指高土堆、周围有土墙的居民点,后来也泛指没有围墙的聚落,与黄土高原的地貌相吻合,分布在山西、陕西、甘肃一带,如陕北著名的瓦窑堡。[bǎo]与[bǔ]是文读与白读的区别。“堡”读“补”是存古,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称“今北人读堡为补”,他的依据来自唐代李匡乂《资暇集》:“今人呼帽为慕,礼为里,保为补,褒为逋,暴为步,触类甚多,不可悉数。”
地名在流传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音变现象。地名中的音变现象大多可用语流音变来解释,就是几个字在连读的过程中,相邻的音素和音节相互影响导致的语音的变化,如儿化、同化、弱化、轻声、合音、变调等,但在书写上没有改变。
一般来说,地名的语音变化与语言的语音变化大体上是一致的,不过也有少数地名的语音有滞后现象,还保留着古音。
烟台有许多“×格庄”,“格”字让人摸不着头脑,实际上源自“家”。家在《广韵》为“古牙切”。其古音为 [ɡā],在明代官话的语音演变中发生颚化,即发音时舌面前部略向硬腭方向抬起,使辅音带一些[i]的色彩,所以现在读[jiā]。由于语音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地名的稳固性,烟台地名里仍然保留了古音的特征,加之在“姓氏+家+庄”的结构中,“家”处于三个音节的中间,经常读轻声,轻声又引起音节弱化读 [ɡē]。逐渐与现代“家”字的读音对不上号。为了反映地名的实际读音,便找同音字来代替。而 “格”与“家”同属古见母字,生母相同,因此地名用字随之改变,用同音字“格”来代替,北京、天津、青岛常见的“各庄”“戈庄”和“哥庄”也是这个原因。
以上只是对比较有特色的烟台地名用字进行简单考察。从中可以反映出当地地名命名时的地貌、人口迁移路线、语言风俗的相互影响。这些特殊的地名用字,也是维系早期移民和海外华人乡情的纽带。在语言学上,地名的方言特色反映汉语语音发展的不同历史层次,甚至反映了语音上的民族融合。地名通过文字而记载,通过语言而传播。这些地名特殊用字虽然读音或释义不同于国家制定的标准读音和意义,但是体现了烟台独特的地理文化特点和地域特色。地方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应通盘考虑,既要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地名标准化处理,也要兼顾地方特色,弘扬多彩的地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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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彦.山东地名中的山东方言[J].民俗研究.2002(2)
[2] 刘再聪.村的起源及“村”概念的泛化——立足于唐以前的考察[J].史学月刊,2006(12)
[3] 罗福腾.“夼”字释义订误[J].辞书研究.1999(6)
[4] 庞光华.上古音及相关问题综合研究——以复辅音声母为中心[M].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
[5] 齐焕美,于建华.图说齐鲁地名文化[M].青岛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