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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必先治“小”

2017-08-15文张永生

杭州 2017年3期
关键词:姜堰河长委员

文张永生

理“大”必先治“小”

文张永生

《人民日报》近期报道,江苏姜堰设立村“文明生态委员”“环境保护委员”,巡查重点企业、监督排污设施,走访群众、宣传环保,收到良好效果。

环保很宏观,也很具体。村里的环保似乎太基层,其实关乎整个生态;村级“两个委员”看起来微不足道,实际作用却不可小觑。一方面,它填补了管理“真空”。眼下,不少地方都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相比区级、镇级网格运行,村级网格因缺乏工作落实的责任人,往往处于“空转”状态。设立“两个委员”,将环保触角伸向最基层,“最后一米”问题迎刃而解。另一方面,有效防止污染反复。环保监督执法,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往往不得不面对与违法排放者“打游击”的尴尬与苦恼。“两个委员”全天候监督,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打不了时间差,想钻空子的人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如此一来,很多环保问题难以发生,即便出现问题也能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村里的生态环境自然日渐向好。推而广之,每一个地方都能如此,产生的效应肯定惊人。环保是大课题,但只有落“小”才能落实,只有治“小”才能抓实,这正是姜堰探索给人的启示。

“小”,并不等于鸡毛蒜皮、细枝末节,有时很可能是问题的根源;治“小”,更不等于纠缠于无关紧要的问题,很可能是源头治理。“风起于青萍之末”,小问题不及时抓、不趁早治,日积月累,终成大难题,环保尤其如此。有些河道是怎么污染的、水沟是如何变臭的?往往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污染开始的。有些污染为什么治理起来费时费力却收效甚微?恐怕主要是因为长期不重视、治理不及时,待到问题大了、症状重了再来解决,肯定事倍而功半。

治“小”,离不开公众参与。现代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治理日益重要。对管理者来说,需要变“我来治”为“我们治”。环保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到公众生活方方面面,并非哪一个或几个部门可以“包打”。只有鼓励公众参与,善用群众力量,让生态环保成为公众的共同行动和价值追求,将“千条线”拧成“一股绳”,才能事半功倍。对公众而言,需要变“要我治”为“我要治”。共蓝天,同呼吸,就得有“命运共同体”意识。只有主动成为环保的实践者、参与者,才能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美好未来。

治“小”,还需解决机制问题。好理念能否产生好效果,机制创新至关重要。机制灵活、载体丰富、形式多样、渠道宽广,可以有效组织公众,调动他们的热情,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实现常态长效。姜堰探索之所以成效好、可持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不仅摸索出“两个委员”这样的机制,而且根据现实要求不断调整、完善。无独有偶,浙江开展“五水共治”,不少地市设立“企业河长”“民间河长”,发挥了当地企业家和民间治水积极分子的作用,凝聚了治水合力。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事事从“小”抓起,人人从“小”做起,就没有过不了的“火焰山”,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总而言之,善治“小”方有“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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