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方便群众的好事办成坏事
2017-08-15本刊编辑部
杭州 2017年2期
不要把方便群众的好事办成坏事
2015年5月,杭州市淳安县农业局渔政干部詹贇、王亦平等一行6人到界首乡桐子坞村为村民办理渔业捕捞证和渔船年检。因当天村党支部书记王国正、村主任徐根法在乡里开会,就由村监会主任吴春根负责协助詹贇等人开展工作。
到了中午,王国正打来电话:“县里干部到村里为我们办事,都中午了,就让他们留在村里吃个饭。”
“书记专门给我打了电话,留你们吃个饭,就当工作餐。”吴春根于是热情地邀请。詹贇等人推辞一下也就同意了,一行13人到村口的饭馆就餐,共花费433元。
2015年10月,淳安县里在例行季度检查中发现了这笔违规支出,并迅速查清了事实。2016年元旦前夕,淳安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国正、徐根法、詹贇、王亦平等5人通报批评。
执纪者说:下乡进村为民办事是方便群众的好事,但违反规定接受宴请就让为民服务变了味。433元一餐饭,金额不大,却是顶风违纪行为,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对这种行为就应态度坚决,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