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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思路探析

2017-08-15王松德

决策探索 2017年24期
关键词:职称学术人员

 文 /王松德

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思路探析

文 /王松德

职称评审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业务和学术水平的客观评定,关系到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进步以及我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职称评审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近些年来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程序行政化、重科研轻业务、专业划分不够细化等。这些现象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我们要看到,在我国国情现行的工作机制下,职称评定作为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定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衍生出的种种弊端必须加以纠正和改进,目前,党校职称评审被划入高校系列,笔者在党校工作多年,对职称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对今后职称评审工作的改革有一些思考,期望在省相关文件的框架下,对党校、高校内部的推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给出对策思路。

一、河南省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职称评审程序行政化问题

一是参评人员推荐程序行政化,基层话语权减弱。长期以来,高校系列职称评审程序一般是:个人申报、所属基层单位推荐、科研处、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进行业绩审核,量化积分排队,推荐到学校学科组审核,然后由学校组织人员构成的学术委员会投票推荐出人员参加省里的评审。表面看程序细化,但存在一定问题。学术委员会在投票时并不了解大多数参评人的具体情况,但是对于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人员比较熟悉,这样就会不自觉地将选票投给了认识的人员,造成了熟人和积分高的人员出线机率远远大于积分不高但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

二是评委产生程序行政化,拉票现象普遍。多年以来高校系列评委专家的确定具有很强的行政化色彩。校学术委员会有校领导或领导小组来确定,评委组则常常由各教研部门主任、院长,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有的部门负责人被确定为常任评委,如教务处长、科研处长、组织人事处长等。由于评委的透明化,这样每年一到职称评审时节说情拉票现象比比皆是。

三是学科组粗泛化,外行评审内行。学术职称的评审人员应该是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相应的学术权威,以及较高的学术造诣和道德品质。实际上,在高校系列的职称评审中,大部分行政领导参与职称评审、成为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现象相当普遍。“大文科”“大理科”的划分不够细化和专业化,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偏差,对专业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评价有失公正,带来了外行评内行的现象,破坏了职称评审的公正性。

(二)职称评审政策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科研轻教学,科研压倒教学,致使高职低能。教学与科研是高校的基本职能,是高校和谐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但由于政策导向,各级职能管理部门向科研倾斜,评审条件很少提教学质量,只谈科研任务和论文。这种现象严重挫伤了广大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致使广大教师把工作重心倾向科研,对于教学任务敷衍和应付。

二是重业绩轻师德,业绩高于一切,致使高能力低人品。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师德师风更是衡量一个教师是否优秀的重要方面。而恰恰是最重要的方面,职称评审的文件政策却没有细化和量化,在实际操作中被作为软指标忽略了。再加上一些高校对于教师科研任务规定得很重,科研任务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使一些教师为了完成科研任务而挤占了教学上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导致教学质量严重下滑。

二、完善河南省高校系列职称评审的基本思路

(一)完善职称评审程序

一是改变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常任制”,完善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各类专家构成的学术委员会。这种方式一些单位已在探索,正逐步实行。取消“常任评委”制,建立各类评委专家库。在纪委、监察室有关部门监督下,使用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按专业随机抽取、现场通知评委,组成学术委员会即可开始工作,杜绝说情拉票现象,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合理合规。

二是细化学科组评委职责,学有专攻,做到客观、公正评价。在成立有各类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的情况下,设立文、理、教辅三个大学科,每个学科内根据专业设立若干小学科组,保证每份材料至少有三位专家审阅,并有小组长向大学科组汇报材料,再由大学科组向评委会汇报参评人的情况,确保评价更加客观公正。

三是完善推荐评审程序,扩大基层话语权。在院、系、部推荐环节设置推荐比例,综合各方面因素,将条件比较弱的参评人员提前按比例淘汰。这样,可以提升院、系、部和学科组专家的话语权,为学科组、学术委员会的优中选优奠定基础。

四是优化学术委员会工作程序,改进投票办法。增设组织学习文件、专家分组审阅原始材料、专家小组组长汇报材料三个环节,使评价标准更加明确,评价内容更加全面。

(二)完善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

一是分类评审,不同类型的人员制定不同的标准。根据河南省人社厅(2017)12号文件精神,将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分类。从事研究工作的认定为“研究型”人员,在教学一线的认定为“教学型”人员,其他人员可以走“教学科研型”。要根据不同类别设定其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要根据申报层级的不同对教学和科研要求的比例有所区别。这样才能根据申报人的工作特性,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有针对性的条件,使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二是向一线教师倾斜,加大教学业绩的量化权重。在许多高校的职称评审中,最重的砝码是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学方面的业绩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职称评审中,要把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综合考量,引导教师把精力放在两者的结合上,以促进一线教师中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要对“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分类推荐,用不同的量化标准进行考量。

三是重视学术水平。在职称评审中,不仅要提供参评人的科研业绩量化积分,还要提供参评人科研代表水平的积分,以便使评委了解参评人科研业绩总量的同时,也了解参评人的学术水平。这样不但能提高评定的科学性,还能适应于不同岗位的不同人员,更加有效地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

四是重突出贡献。高校系列在职称评审中,要着重考核参评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以及对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要遵循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对那些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对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优先推荐,鼓励教师、科研人员积极争取高层次科研项目和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项。

五是重客观评价,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公信度。职称评审要采取双匿名代码制,也就是在随机抽取评委的同时,对参评人员也实行匿名制。评委审核时只能查阅参评人的业绩材料和各项积分,看不到参评人的姓名,使推荐和投票更加客观公正。这样在技术操作上,形成评审专家和参评人都是匿名的,互不清楚对方是谁,评审材料进行盲审,杜绝跑关系、贿赂评委等学术腐败现象。

职称评审制度的完善对教师队伍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它不仅是衡量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标准,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发展甚至社会的稳定。我们要从源头入手,从实际出发,从根本上解决职称评审中存在的弊端,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制度机制,进而激发教师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潜能,为河南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贡献党校、高校的力量。

(作者系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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